易地搬遷,貧困戶籍統一遷移到所在轄區,所承包的土地以後收回嗎,注意什麼?

回頭笑686


扶貧搬遷不會收回土地,土地責任承包制30年不變。為保障搬遷後貧困人口脫貧,十三五規劃明確了搬遷貧困戶人口脫貧的五大路徑:1.發展特色農業脫貧。2.發展勞務經濟脫貧。3.發展現代服務業脫貧。4.資產收益脫貧。5社會保障兜底脫貧。

搬遷是手段,脫貧是目的,做到挪窮窩丶換窮業丶拔窮根,摘窮帽,丟窮志的並舉,做到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精準扶貧。搬的出,穩的住,真正的脫貧摘帽。


茶農老趙


我有個朋友是我們鄰鎮的搬遷戶,所剛才向他了解了,他說,你易地搬遷後,由於你在新的居住地宅基地和房屋的產權屬於你所有,所有原有居住地的宅基地將會被拆除,同時起宅基地也將會被收回。但是你在原址的承田地等已經經過土地確權的或者已經擁有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的,你依舊享有這些土地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你的合法權益。






廣西阿黎


易地扶貧搬遷,主要是針對的是因居住環境惡劣而導致貧困的貧困戶,在自願的前提下,將他們從居住環境惡劣的地方搬遷至利於生產生活的地方,實行集中安置,統一配套基礎設施。

易地扶貧搬遷,是精準扶貧中一項重要的脫貧措施,可以從根本上解決貧困戶因居住環境而導致的貧困問題,同時還可以改善貧困戶的居住環境和居住條件。貧困戶選擇易地扶貧搬遷之後,有的安置點位於村內,有的安置點位於村外的其他地方,但是不管安置點位於哪裡,都是以幫助貧困戶脫貧為目的。

而貧困戶所承包的土地,是村集體成員依法應享有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不能被無故剝奪,更不能要求貧困戶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就要收回他們的承包地,這是不允許的。

所以說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戶的承包地沒有關係,不管貧困戶搬遷至何處,戶口還在沒有在村裡,他們以前所承包的土地都不回收回,這一點可以放心。

在我們這裡,也有易地扶貧搬遷,有些貧困戶也搬到了村外,但是從沒有發生過承包地被收回的現象,直至現在土地都還被他們承包經營著,不過貧困戶選擇易地扶貧搬遷之後,原來的房屋會被拆除,宅基地用於復墾。

如果搬遷之後,現居住地離承包地遠,耕種不方便的話,可以考慮將土地流轉給他人經營,這是允許的,這樣既可使土地不被荒蕪,也可以獲得一份土地流轉收入,一舉兩得。

綜上所述,在易地扶貧搬遷之中,當貧困戶搬進新房後,除了會將原有的房屋拆除復墾外,並不會收回他們的承包地。


農村一山貨


一、 按照國家有關移民搬遷、扶貧異地搬遷等政策遷入異地安置的農戶,其遷出地是否收回其原有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應按照國家相關移民政策處置,視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遷入地按照國家相關移民政策確定安置的農戶承包地,應納入這次農村土地確權範圍,並按照農業部等6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有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的政策規定,依法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二、適當補充點常識: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有基於民事行為的,也有非基於民事行為的,以下予以分別說明:

1、基於民事行為取得承包經營權

包括創設取得和移轉取得兩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創設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合同而取得承包經營權,分為家庭承包與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的承包。

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都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於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草原使用權證,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移轉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過程中,受讓人通過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依法從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

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農村土地,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

2、非基於民事行為而取得承包經營權

在這裡主要是繼承問題。繼承法第3條規定的遺產範圍中沒有規定承包經營權,因此在我國民法學界對於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有不同的看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認可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的繼承,而有限地認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立的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忻州劉少峰


你好,我是王小紅,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從事這一塊類似的職業,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穫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2、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閒置費

3、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4、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如果單位在交付土地後1年內未使用,又有耕種條件的,原土地耕種人可以耕種,但是土地性質已經屬於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已經歸你們單位所有了,法律僅僅是規定了,原耕種人在你們單位未使用土地的情況下可以耕種,如果你們單元需要使用該土地了,那麼其依法應當及時停止耕種,不得妨礙你們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雲鄉姑娘


一般異地搬遷後的只要原承包和同未變更,任何單位和個人是沒有權力收回,我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農民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將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權。但存在下列情形的土地將被收回,①是非農業人口繼承土地承包權;②是嚴重拋塃的農戶;③是非法侵佔國有土地的;4是土地使用未經過確權的,⑤是一戶多宅的宅基地。

所以農民不管怎樣異地搬遷,首先要有合法的土地經營權證,自己的合法權益才不會受到權害。


河水淌響


土地是否收回是看具體情況的,第一種如果你能合理種植,並且按照國家要求,將耕地合理的利用起來這樣的話它依舊是你的地。第二種就是當地政府是否對土地種植的農作物有要求,我們這邊有一個葡萄種植產業園,2014年有一戶人家在他們地裡面種的棉花,結果被農業部門查出後,封電封水,結果他們家的800畝地就荒了,因為我們這邊用的都是滴管,沒電就沒水,荒廢三年後土地就被國土部門收回了。第三種就是如果你把地荒了,超過三年的話,如果土地性質是國有土地的話,國土局將直接收回,如果是家裡面的自留地,則將會被集體收回,作為你們村或者組裡面的集體用地,這樣的話土地就會歸集體所有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謝謝!



我是小酒瘋


如果是在農村二輪土地發包時簽有有三十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已發土地使用證的不可以收回,如果是戶口也遷出了也得等到三十年承包期滿再收回承包的土地。


手機用戶呂穎傑


通過了解不會收回,國家為了人民脫貧致富發佈了很多利於農民,尤其是農村的貧困戶。異地搬遷是響應國家號召為人民能過幸福的生活創造有利的生活環境。土地30年不會變更,應注意土地承包是有合同的,只要你按時繳納承包費,一般不回收。


dilan狄蘭


到了搬遷所在地應該會重新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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