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區法院涉民生執行“線下”服務不打烊

“現在疫情還在吃緊,你們專程跑來冷水江為我送來贍養費,真是太謝謝你們兩位了!”73歲的羅某接過婁星區法院執行法官送來的贍養費,激動地說道。

羅某育有三子,長子是與第一任丈夫所生,後因車禍於2009年去世,次子顏某義、三子顏某雄是與第二任丈夫所生。2004年顏某義結婚之時,羅某與顏某義因瑣事發生爭執,致使母子關係急劇惡化,十四年不相往來,甚至鬧上了湖南都市頻道尋情記欄目,經尋情小組及社區幹部極力調解仍無濟於事。2018年7月,羅某將兒子顏某義告上法庭,要求顏某義支付贍養費。婁星區法院受理後,於2018年12月11日作出民事判決,判決被告顏某義自2018年7月26日起按每月支付羅某500元贍養費。

判決生效後,顏某義一直未履行其金錢給付義務,羅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在多次組織雙方協商未達成執行和解後,便對顏某義採取了強制措施,在強制措施的有力震懾下,顏某義將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的贍養費支付到位。隨後,因兩人矛盾較深,顏某義不願意將以後的贍養費交給羅某,執行法官再次對顏某義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情法並重,終將5000元的贍養費執行到法院。

根據上級法院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間要儘可能減少集中執行行動和外出辦案,但考慮到羅某年事已高,又於去年摔傷,行動不便,且等著錢急用,必須做好“線下”服務。執行法官隨即聯繫羅某居住地所在的冷水江市顏家衝居委會,詢問工作人員羅某是否為隔離人員,在得到可以見面的答覆後,3月5日上午,執行法官做好防護措施,驅車前往,將錢送到了羅某手中。 (通訊員 羅珊珊 廖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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