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員工工傷,單位沒買社保而是買的團體意外險,員工是否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什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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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與是否參加工傷保險沒有關係,即使沒有上社保的工傷保險,只要被社保行政部門認定是工傷的,都可以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是否參加社保工傷保險,只是關係到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支付的問題。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是由用人單位和社保按規定支付,如果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都由用人單位支付。所以能否享受工傷待遇的關鍵,還是能否被認定為工傷,這是關鍵點。


燕子她哥


一般來說企業單位是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的,但是有很多企業是沒有為員工參保的。

團體意外險屬於單位給員工的福利,不屬於單位對員工的責任。員工出險後保險公司賠款是直接賠到出險員工賬號的。因此保險公司賠償了出險員工後仍然有權利要求單位賠償。當然前提是必須是屬於工傷範圍內的。

如果沒有繳納社保發生了工傷,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承認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職工遭受工傷事故不賠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換句話說,無論買沒買社保,單位都要按照工傷標準給予相應補償。

屬於工傷情況的,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待認定為工傷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再根據鑑定意見和工資水平計算具體賠償金額。

具體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被撫養人撫養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的,又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費用。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工傷職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不願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自然千方百計逃避工傷保險責任,工傷職工應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構成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未給職工辦理社保,這個工傷待遇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具體的賠償項目要看你的傷殘等級,通常包括醫療費、康復費、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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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單位沒買社保而是買的團體意外險,員工是否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什麼依據?

員工如果認定為“工傷”,並經鑑定機構鑑定為6級,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因單位沒有參保,本應由工傷保險承擔的工傷待遇由單位全部承擔。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期間的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六級,主要可以得到如下賠償:

1、工傷醫療費;
2、康復性治療費;
3、輔助器具配置費;
4、生活護理費;
5、住院伙食補助費;
6、外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用;
7、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

8、停工留薪期的生活護理;

9、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0、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

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工資較高也不是一筆小數,原單位應該也不會再繼續僱傭,還可以得到傷殘就業補助金,建議直接委託一家律師起訴單位,可以得到工傷待遇應有的賠償。


社保常識分享


我們職工在發生工傷或類似工傷事件的時候,用人單位沒有交納工傷保險,確實有時感覺很無助。不過不用擔心,按照這個程序來,我們就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首先,督促用人單位申請鑑定工傷。一般工傷發生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並於30日內向社保基金申請工傷認定。家屬可以在30日之後,再向社保基金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向社保基金申請工傷認定,那麼社保基金有權利拒絕支付自家屬申請工傷之日起的所有治療費用,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有人不理解,很惱怒:用人單位也不管,那麼職工是不是掉空裡了?請接著往下看。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交納工傷保險,又不想管怎麼辦?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之後,這是法律上的一個責任關係,終生有效的。屬於工傷的工傷保險基金就會承擔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基金應當承擔的相應費用。不屬於工傷的那麼就走基本醫療保險支付了,沒有其他待遇了。或許還有一條病假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交納工傷保險,那麼他就應該按照工傷保險基金應該承擔的相應費用,承擔相應支付責任。

如果不支付相應的工傷費用怎麼辦?難道職工要去走工傷法院起訴的道路嗎?茫茫維權路,不知道要幾年。所以,國家很人性化的出臺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規定》。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被吊銷、拒絕支付相應費用、經訴訟後法院都不能執行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都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先保證足夠的治療,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當然具體程序上,那是由工傷認定部門受理之後,向用人單位發放催付通知,用人單位拒絕理睬的,工傷保險基金先行墊付,然後起訴用人的單位。

第三,用人單位購買的商業保險能不能抵扣工傷費用呢?

答案是不可以。

我們見過購買職工人身商業保險,受益人是用人單位的嗎?

商業保險公司會傻乎乎的為企業承擔違法的責任嗎?

購買的商業保險,受益人都是職工本人。雖然是用人單位的良心之為,但是既不能抵扣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費用,也不能替代工傷保險。當然,如果職工認可的話,那我也沒說的了。

比如一位網友問,單位購買團體險沒買工傷保險,自己得了工傷六級,用人單位應當怎樣賠付呢?

首先,按照工傷保險基金應當支付的各種醫療保障費、伙食補助費、甚至交通、食宿、誤工、康復等各項費用。

第二,工傷傷殘等級的認定費用。

第三,按照工傷認定的等級支付醫療保險基金應該支付的各種賠償費用。一般就是工傷六級的工傷一次性賠償金,國家規定是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五六級,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者的,職工如果申請,那麼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不過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工傷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當然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承擔。具體標準各省市不同,山東省醫療補助金18個月,就業補助金30個月,合計達48個月。你們單位不安排工作,應當要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60%發放傷殘津貼待遇。

至於商業保險,單位購買商業保險是屬於職工福利,就跟用人單位給職工提供免費的住宿早午餐一樣。而且,商業保險確定的受益人是職工,跟單位賠償工傷費用有什麼關係呢?


暖心人社


1、根據現行《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系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如果未依法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屬於違法行為,須依法承擔包括被行政部門處罰、員工工傷待遇支付以及沒參保給員工造成損失的賠償等等的責任。

2、所說情形用人單位僅僅為員工購買商業意外險,根據《保險法》規定,受傷員工應是保險利益人而不是用人單位,因意外險獲得的賠償應全部歸屬保險利益人即受傷員工,受傷員工仍然有權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向用人單位主張享受工傷待遇。

3、根據辦案經歷建議:首先申請工傷認定,再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求助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合肥律師劉志漢


樓主你好,既然沒有購買這個工傷保險,那麼也就意味著工傷以後,是不能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

當然根據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只要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這裡面的社保包含的是五險,也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這五大類。

所以您所在的企業單位,實際上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雖然購買了個人意外險,但是個人意外險不屬於法定的範疇,所以說不能拿個人意外險來抵消社保的購買。

那麼這種情況雖然你不能使用工傷保險,但是因為是單位方面,造成沒有購買工傷保險而產生的費用,所以說單位有責任和義務,應當替你全額報銷所有工傷保險產生的醫療費用。


社保小達人


如果單位沒有購買社保,工傷保險,只要單位承認自己是工傷,那麼,工傷報銷,由單位負責解決!


1143160127


除醫療費用外,工傷保險與商業保險可以雙賠的


德哥勞動法在線


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用他人生命和身體作為保險標的,所以單位辦團意險無論單位出錢還是個人出錢,單位僅是投保人(交錢的人),被保險人(領賠償的人)都是每個自然人,保險公司會將錢賠付給自然人而不會賠給單位。所以當領取意外險賠償後你可以向單位提出工傷索賠!二者不矛盾不相交!


手撕櫃子


工傷是企業責任,意外險是個人權益。死亡和傷殘可以兼得,醫療是就高補差不能兼得,但意外險沒有誤工費,誤工費單位還是要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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