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松北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刑事案件未成年受害人

12月17日上午,松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丽萍将5000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一名刑事案件未成年受害人的手上,并暖心的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坚强面对未来生活。被救助人和其母亲感动的流下了泪水,表示在未来生活中一定阳光、坚强的走下去。

送出检爱温情 | 松北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刑事案件未成年受害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松北区院在日常办案中十分注重对符合救助条件对象的甄别和筛选。


今年下半年,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徐睿在办案中发现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受害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与母亲相依为命,未得到被告人的相关赔偿,立即将此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经收集、完善相关证据,该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通过呈批并呈报松北区政法委,给予该名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金5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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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不断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长期而重要的责任。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松北区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履行检察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在检察工作中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为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成长的人生路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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