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禁漁期+疫情期,夾江一男子違法捕魚被處罰

禁漁期+疫情期,夾江一男子違法捕魚被處罰

3月1日零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

是樂山境內天然水域的春季禁漁期

年初以來,多數群眾都響應號召待在家中積極防控疫情,但總有人閒不住想外出,甚至在河道內電捕魚。

近日,夾江縣公安局甘江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新民村盤渡河內有人正在實施非法捕撈行為,接到報警甘江派出所的民警隨即趕到現場。達到現場後民警遠遠就看見河道內站著一名男子正在捕魚。

民警在男子身上發現了非法電捕魚的整套設備。經查,男子姓辜,今年45歲。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夾江縣公安局甘江派出所副所長魏科軍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辜某這種以放電的方式捕撈水產品,不管是不是禁漁期,都屬於違法行為。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經過民警的普法教育,辜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保證自己絕對不再實施非法捕撈的行為,並承諾會購買一些魚苗在適當的時候進行放生。目前,辜某已經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案件也在進一步的辦理之中。

禁渔期+疫情期,夹江一男子违法捕鱼被处罚

電魚對魚類資源的破壞是毀滅性的,魚群不分大小,不分種類被"一網打盡",而且被電擊過的魚,其繁殖能力、魚苗質量、存活率都會大大下降,會造成魚類資源的衰竭甚至滅絕,還嚴重破壞河道生態環境。

警方提示

在防控疫情的同時,警方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轄區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全力保護水域生態環境。夾江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全民共同努力,對非法捕撈行為請市民及時舉報。舉報電話:5662547。

(記者:張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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