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通江通报4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2月9日,记者从通江县纪委监委获悉,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通江通报了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通江通报4起漠视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通报如下:


一、板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刘艾灵优抚核查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6月,刘艾灵担任原龙凤场乡民政办主任及副乡长(兼民政办主任)期间,对全乡优抚对象动态管理、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乡3名优抚对象病故后其亲属继续领取生活补助共计9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刘艾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文胜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心君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李心君在担任文胜乡王堡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本人及妻子等4人确定为低保对象,领取补助资金共计2240元,同时李心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李心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240元。


三、胜利乡迪坪村党支部书记刘良风低保评定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2019年4月,在迪坪村低保评定工作中,刘良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评定程序,既未入户调查,也未无记名投票推举,违规采取口头介绍、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低保对象129户248人并上报审批,被县民政局书面责成整改并清退24户34人。2019年11月,刘良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诺水河镇吕家坝村支部书记陈福强、村主任李仕平违规确定低保对象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为解决吕家坝村修建垃圾填埋场占用二社土地的遗留问题,陈福强、李仕平违反低保评定程序,未经群众评议、公示,违规将被占用土地的13户村民确定为低保对象并上报。2019年6月,陈福强、李仕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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