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廣州全面鬆綁「酒店式公寓」,杭州呢?

來源/微信公眾號:地產杭州客(dichanke888)


廣州全面鬆綁「酒店式公寓」,杭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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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業尤其是酒店式公寓項目來說,這可能是一條重量級利好信息。

日前,廣州市發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第三十一條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十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優化商服類項目建設和銷售管理,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優化完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允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憑商業銀行現金保函,申請劃撥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資金。加大住房租賃市場扶持力度,加快撥付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獎補資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


其中,最前面也是最核心的是兩條——

1,商服類項目未完成規劃報建手續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單元;

2,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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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要了解這兩條「新政」,得回溯以下廣州原來的政策。

2017年3月,在那一輪全國一線和二線中心城市「限酒令」大潮中,廣州也出臺了極為嚴厲的限制酒店式公寓的政策——

1,商服類(商業和辦公,下同)房地產項目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准,不得改變為居住用途。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報建商服類房地產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300平方米。

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服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法人單位購買的商服類物業不得作為居住使用,再次轉讓時,應當轉讓給法人單位。

3,新政之前,已購買的商服類物業可轉讓給法人單位、也可轉讓給個人,個人取得不動產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商服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300平方米」,杭州人應該看到了熟悉的味道,因為杭州當時也出臺了同樣的條款。

然而,廣州比杭州更為嚴厲,因為,當時廣州規定商服類項目只能轉給法人,不能轉給個人。

也就是說,新政後所有商服類項目,只能在法人之間流轉。

而杭州,好歹沒有規定商業項目不能賣給個人。


03


類似的政策,當時主要為限制酒店式公寓熱而設置,因此,被統稱為「限酒令」。

如今,作為一線城市的廣州,率先取消「限酒令」中最核心的兩條——

1,不再限定最小單元分割;

2,不再限定銷售對象。

也就是說,原來最小單元只能是300平米一套,現在30平米、20平米一套也可以了。

原先只能賣給企業,現在可以賣給個人了。

對酒店式公寓來說,原來施加的核心限制,均已放開,算不算重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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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畢竟是一線城市,其釋放的信號值得重視。

比如,

廣州做了帶頭大哥,那麼,杭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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