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身份證年齡大,檔案年齡小,能退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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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肯定能退休的,敢問題主是靈活就業人員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為什麼我會這麼問,原因很簡單,針對這兩個群體勞動部門的認定方式有所不同。

按照勞動部的有關文件要求,認定退休年齡的方式是將身份證出生年月與檔案記載最早的出生年月相結合,這個制度出臺的意義在於,防止國有企業員工頻繁出現提前退休這種情況。與現在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不符,但是理論依據基本相同。

檔案認定退休時間的優勢

能夠從相對客觀的角度去衡量一個人的全部經歷,並從時間的連續性和工作的連貫性來推測一個人的出生年月,審核方式更加仔細,也更加準確,能夠規避一些國有企事業單位存在利用修改年齡獲利的行為。所以,這種方法多用在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退休辦理上。

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

對一些靈活就業人員來說,他們利用修改年齡而獲利的可能性較小,所以多以用身份證認定退休時間為準。但在審核過程中也會結合檔案進行復審,如果存在問題會通過檔案進行認定,按照“最先最早”“避免重複得利”兩個原則進行核定,如果檔案年齡小,那麼身份證年齡大,很容易被人認為是存在得利行為,比如“參軍、接班”等情況,為避免重複得利,就會認定年齡較大的那一個年齡為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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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身份證與檔案年齡如何不一致,社保部門都是以檔案年齡來辦理退休手續的。

前幾年我們單位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一位職工,按照檔案年齡,他該退休了,人力資源部提前一個月通知他準備相關證件,要去社保局給他辦理退休手續。這位員工手持身份證,大鬧人力資源部,說按照身份證上的年齡,自己還有兩年才到退休時間,人力資源這是故意整他。為了這件事,人力資源部經理專門去了社保局,人社廳,來諮詢這件事,最後權威部門給出的答覆是按檔案年齡。這位員工極其不滿,說自己的檔案年齡是錯誤的。但社保局還是給他辦理了退休手續,既然錯了,那就一條路錯到底吧。

其實我們這位員工,他當時是下鄉知青,當時允許推薦工農兵上大學,他為符合上大學的年齡,在檔案上把年齡改大了兩歲。你看,你當時已享受了改年齡帶來的紅利,順利回城,讀了大學,分配了工作,工齡也比別人長了兩年,現在到退休了,又要求按照身份證年齡晚退休。難道天下的好事都讓你一個佔了?甘蔗還沒有兩頭甜呢。

兩年前,我們按照國家規定,對單位的人事檔案進行了統一整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將錯誤的年齡進行統一、核實,由其本人簽字確認,以後不再因為檔案年齡不一致而產生各種扯皮。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的檔案年齡前後不致的情況下,以最早登記的時間為準。因為原來檔案都是手寫的,大家也不夠重視,填寫的比較隨意,難免會有錯誤。現在的檔案都是電子記錄,由專業人員統一登記管理,很少再產生類似的錯誤了。

所以,不管你的年齡是陰曆陽曆不一樣,或者是別人給你寫錯了,只要是和檔案不一致的,一律以檔案年齡為準。


錦瑟談職場


身份證和檔案的年齡不一致,一般有以下原因造成的:

1、為了參加工作後,多上幾年班,晚點退休。因為那些年很多人除了工作沒有別的想法,那時下海的人很少,都想找個鐵飯碗,讓自己多端幾年。現在形勢不一樣了,年齡大了,孫子有了,工作任務重了,各方面都吃不消了,想退休卻退不了。

2、填寫錯誤。一些人的檔案中出現多個年齡,有的是自己當時大意了,沒有太看重年齡的重要性,不是年錯就是月錯,沒當回事兒,過去有些單位檔案審核不嚴,所以,沒有及時改正。有的是檔案裡的表格根據不是自己所填,是管理人事的或是其他人員代勞的,所以,年齡有出入,有填陰曆的,有填陽曆的。現在檔案都規範了,也不允許改動,所以,只好按有關規定進行年齡認證了。

現在普遍的檔案中存在的年齡問題一是身份證和檔案年齡不一樣,檔案前後相關表格年齡不一樣,戶籍年齡和檔案年齡不一樣。這些問題怎麼處理呢?

勞動部門《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中規定,檔案與戶籍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根據這一規定,如果你的檔案年齡比戶籍年齡小,你按照戶籍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人社部門是一定不會予以辦理的。

所以,你如果能查明實際年齡,當然應以實際年齡為準。如果不能查明,應以戶籍證明為準。

同時,還建議你最好找找你早年上學的畢業證或是相關表格,來證明你的年齡和戶籍年齡一致。

我所說的戶籍年齡,是你當初申報的戶口底冊,而不是你現在的戶口本,因為你現在的戶口本肯定和身份證年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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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辦理退休,如果身份證年齡大,檔案齡小,只能晚退休了。

一般下崗職工檔案都移交到有關檔案管理部門。你的退休年齡就是按照檔案上中最早的表格——“職工登記表”上的出生年月日為準,無論它是否與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發生衝突,都以檔案為準。

換句話說,如果你當時報的年齡大了,那麼你就早幾年退; 如果你報了小,對不起,只能延後幾年退休。


為什麼要如此呢?因為現在退休的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當時並沒有身份證,而且當時的最早“職工登記表”一般都是個人上報的資料,單位核實,單位蓋章又有主管局蓋章。真實性、可靠性極高!

如果招工表上出現與身份證年齡不符有這幾方面造成:

一、職工個人謊報。

謊報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超過了招工年齡或者不夠招工年齡。有的報小的是想在提幹上佔有優勢,晚退休幾年。

二、單位填寫出錯。

有的單位在填寫招工表的時候沒有跟個人核對好就已上報,出現了錯誤。

三、身份證日期出錯。

這個可能是個人的原因,也可能是戶籍民警的原因出錯,但當時並沒有糾正。


之所以按檔案出生年日為準,因為填寫檔案時間距現在太久,糾正難度大。尤其無法證明當時招工表的填寫是不是職工個人主觀上的謊報。所以本著若在招工時佔了國家單位便宜,退休時吃虧佔便宜就得按照當時填寫的年齡辦退,不能招工、退休兩頭都佔國家便宜。

檔案在原單位管理很多年,九二年年底的時候又統一核定了工齡,有很多機會發現檔案上年齡錯誤,一直沒有要求單位更改。

而在退休時,卻要求更改年齡,退休人員都是要求改成對自己有利的。如果放任更改,其後果一發不可收拾,會衍生出很多副作用。所以,對與錯都按著檔案上的出生日期為準。對於更改過的檔案,退休時審核更為嚴格、麻煩。


另外還有一點,有一部分人在招工時,年齡未滿16週歲,可按檔案年齡辦理退休,但未滿16週歲之前的工齡將扣除,因為童工不合法。

雖然檔案的出生年月日錯誤,理論上舉證可以更改,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退休職工都無法拿出有力、可信、確鑿的證據,只能將錯就錯,以檔案出生日期為準。

身份證年齡大,檔案年齡小,能辦理退休,只是一般情況得按照檔案記載的年齡辦理退休。


網悠然


樓主你好,檔案年齡與身份年齡,不一致時辦理退休是以檔案年齡為主。 舉個例子,假設你的身份,年齡是60歲。已經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你的檔案年齡還沒有到60歲,也許只有58歲。

那麼這種情況你是不可以辦理退休的。 因為在辦理退休的時候,他是要看你個人檔案中初始就業的年齡。

所以你的檔案年齡才是參考辦理退休的主要依據。也就是說,如果是58歲,檔案年齡那麼就要延遲兩年退休。等到檔案年齡滿足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後,才可以辦理退休。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身份證年齡大,檔案年齡小,那麼按道理來說是要延遲退休的,有些地區可以認定你的檔案中的實際年齡來給你延遲退休。因為在退休的時候,要認定你真實的法定退休年齡,就要根據你個人檔案中所記載的,初始就業時的出生日期為依據來確定你的退休年齡,那麼這種情況下,比如說你檔案中記錄的出生日期要小於你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那麼你就只能夠延遲退休。

相反,如果說你檔案中的出生日期要大於你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那麼很明顯你也可以提前退休,所以說檔案中所記錄的出生日期才是你真實的法定退休年齡,我們並不以你身份證上的年齡為依據來辦理退休,而是要以你檔案中的年齡為依據,來正常的辦理退休。

所以說遇到這種情況很明顯,你檔案中的年齡偏小,那麼也就意味著要按照檔案中的年齡才能夠辦理退休,所以你可能到了真實的法定退休年齡,還不能夠辦理退休,所以只能夠等到檔案中的退休年齡,到達了法定退休年齡,才能夠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懂社保


沒有問題。這種情況,企業實際工作中還是有的。上個時間七八十年代,國企用工存在“頂替“、“接班“和“農轉非“等情況。一般員工家屬、子女“農轉非“後,辦理“頂替“或者“接班”時政策有年齡規定限制,但此時家屬、子女年齡已經超過政策規定,於是不得不“從大到小“更改戶籍出生年齡,再去辦理“頂替“或者“接班”手續。於是檔案中入職情況等個人信息,出生年月日就是改小了的時間。

等上班後,有些員工又通過關係把戶籍年齡改回到實際出生年月時間。到國家實行身份證制度後,由於本人身份證出生年月日是實際出生年月日,導致比本人檔案出生年月要大的結果。

一般人社行政部門,在審批勞動者退休時間時,按照個人檔案最早記錄的出生年月到法定退休年齡來認定。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現在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的,大多是八十年代初前後參加工作。由於當時檔案保管制度不夠完善,保管條件差,加之時代久遠,檔案几經搬遷,常常會出現檔案中年齡記載前後矛盾,或檔案年齡同戶籍年齡不一致的現象

檔案中年齡記載前後矛盾,自然以第一次記載為準,這個沒有什麼爭議。而檔案年齡同戶籍年齡相不一致,如何處理呢?在這裡僅就檔案年齡比戶籍年齡小,導致勞動者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做一探討。

在勞動部門《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8號中規定,檔案與戶籍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根據這一規定,如果你的檔案年齡比戶籍年齡小,你按照戶籍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人社部門是一定不會予以辦理的。

那麼這種情況是不是真的不能辦理呢?勞動者又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律師支招如下:

筆者認為,勞動法規定的退休年齡是實際年齡,如果能查明實際年齡,當然應以實際年齡為準。如果不能查明,根據《居民身份證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應以戶籍證明為準。《居民身份證法》和《民法通則》均為國家法律,而勞社部發〔1999〕8號為部門規章,顯然效力不如前二者。勞動者主張以戶籍為準,在法律上並無障礙。

長話短說,具體主張途徑有二:一是向上一級人社部門申請複議;二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從實踐經驗看,選擇複議比較快捷,選擇訴訟則成功率較高。

前期準備工作,首先是要求當地人社局出具不予辦理退休手續的答覆,有了這個答覆才能順利的起動後續程序。同時要儘量多的準備能夠證明實際年齡的證據,除戶籍資料外,還要儘量收集早年的一些資料,比如中、小學的學生證、畢業證或畢業照等等。

依法定年齡退休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勞動者理應依法維權,縱然有困難,也不應放棄。祝有上述遭遇的朋友能維權成功。


關東狂生


身份證年齡大,檔案年齡小,能退休嗎?在一般情況下,企事業單位職工的身份證應該和檔案年齡相同,在過去的年代,戶口和身份證都沒有上網,企事業單位在招工時,竟讓有些人鑽了空子,他們的實際年齡超過招工年齡,而故意把戶口年齡減小而參加工作,以後,辦理身份證都是以當時戶口為準,所以,便形成了身份證年齡大於檔案年齡。

這種行為屬 於違法行為,本人利用欺騙的手段欺騙了國家和招工單位,而達到自已參加工作的目的,這樣,讓一個超越招工條件的人參加工作,不知道把多少個符合招工條件的人舉之門外,

這些人在招工時達到了可乘之機,因此,造成身份證年齡大於檔案年齡,是他們實際到了退休年齡而不能退休的原因。

企事業單位職工退休,要求身份證年齡和檔案年齡相同,在不相同的情況下,應按實際招工時的檔案年齡為準。所以,身份證年齡大於檔案年齡是不能退休。


志同道合179276449


只能按檔案年齡退休,這是有規定的,檔案年齡是原始的。想想身份證是什麼時候辦的就明白了。腦子再好使,身份證是公安機關簽發,比你有腦殼。因為不論當初出於什麼原因,基本上戶口認證是你自己報的,這就出現很多情況。為了年輕改小找老婆,年齡報大想提前退休,另外再幹其它職業拿錢,一取雙得。既然制定政策國家是會全面考慮,那是形成文件的,只能按文件執行。這就是理,其它都沒有用,只能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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