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我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之一,不傷害人體,卻能讓人受盡折磨致死

為了讓天下人臣服,古代統治者除了在思想上對黎民百姓實施禁錮之外,刑罰也是必不可少的,用它來震懾臣民。在某些混亂的朝代,刑罰成了統治者最有利的工具,越是恐怖的刑罰,越是受到他們的青睞。

我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之一,不傷害人體,卻能讓人受盡折磨致死

武則天統治初期,任用酷吏,來俊臣就是她麾下著名的兩大酷吏之一。他發明了不少酷刑,“突地吼”、“鐵圈籠頭”等。當時的犯人只要見到他發明的刑具,便立即魂飛魄散,無不自己誣陷自己謀反。武則天的皇位來得名不正言不順,她就靠著酷刑威懾那些反對自己的人,從而鞏固自己的帝位。

我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之一,不傷害人體,卻能讓人受盡折磨致死

酷吏發明的一些刑罰,流傳了幾百年。而且有的刑罰表面上看去並沒有什麼厲害之處,實則能讓受刑者生不如死,例如“癢刑”。它不是單一的刑罰,發明癢刑的人,創造了多種方式,腳刑就是其中之一。

腳是人體最為敏感的部位之一,腳上的神經細胞分佈非常密集,對痛、癢、灼熱等刺激反應程度較大,故對腳用刑能最大程度的讓受刑者受到最大程度的折磨,甚至將其折磨致死。同時,腳是距離心臟最遠的器官,所以對其人身傷害程度較低,對其用刑一般不會有生命危險。既能讓犯人受到最大程度的折磨,又能讓他們一時半會兒死不了,於是它成了最受歡迎的刑罰之一,歷史上不少人死在了癢刑上。傳聞明朝著名的宰相胡惟庸,就是被綁到郊外,赤裸著身子被蚊蟲叮咬,直到被活活咬死。

我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之一,不傷害人體,卻能讓人受盡折磨致死

既然癢刑對受刑者的人身傷害程度不大,那麼受刑者是怎麼死的,該刑罰的實施過程又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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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施刑者將犯人的四肢固定在老虎凳上。接著用羽毛、刷子等物品刷犯人赤著的雙腳,讓他們哈哈大笑。還有一種方法是將犯人的雙手雙腳固定在特製的刑具上,然後在其光著的腳底板上塗滿蜂蜜,最後放出終極武器——羊。這種動物很喜歡蜂蜜一類的東西,聞到氣味後,羊就會去舔犯人的腳,犯人由於癢會大笑不止,而山羊不會因為人的笑聲而停止舔舐。

有人會說,不就是笑笑嗎,犯人怎麼會被折磨致死?要知道,犯人會一直笑,這種笑是被迫的,表面上是笑著的,實則犯人承受了極大的痛苦,最終因大腦缺氧窒息而亡。

我國古代最殘忍的刑罰之一,不傷害人體,卻能讓人受盡折磨致死

另外,還有一種“癢刑”被稱之為“癢死刑”,大都是用來懲罰不貞潔的女性。該刑罰一般在夏天使用,先將女子綁在髒草或者朽木上。然後往她們身上潑髒水,從而吸引無數的蚊蟲、蒼蠅前來叮咬。女子渾身難受,但又不能用手去撓。再加上受刑後沒有得到治療,痛苦致死。就算僥倖活下來了,癢死刑也能將人活活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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