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嫖娼與強姦量罪背後的思考

近日又看了遍電影《推拿》,飲食男女這個話題任何人群都繞不開的話題,生理上的需要要客觀的看待。歐洲有荷蘭那種合法的妓院,鄰邦也有像日本那樣流行的女優文化。當然這些東西不值得我們去效仿,畢竟我華夏大地文化深厚、禮儀之邦,還有那麼多的傳統美德,這點不是那麼光彩的事必然也不能去推崇。

但是問題終歸存在,中國多出來幾千萬的男性,還不算上那些習慣了偷腥的人群。問題來了,這部分人的洩慾通道在哪?中國曆代青樓文化昌盛,近現代也一樣流行,新中國成立以後對妓院妓女進行了大改造,但隨之出現了一個相當大的社會問題,強姦案件頻發,輕則強姦洩慾,重則取人性命,給社會帶來了很大的不穩定性。隨著時代的進步,對於賣淫嫖娼又做了重新的整治,一般性質的賣淫嫖娼不再上升到刑法的審判,而是當成治安事件處理,違反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一般情節的處於10-15日的拘留,5000以內的罰款,較輕的處於5日以內,500以內的處罰。而強姦罪依然依據《刑法》進行判決,一般的也是3年到10年的量刑,嚴重的無期乃至死刑。有了這樣的區別處罰,犯罪者也會做出理性的選擇,孰重孰輕都心中有數。自然的社會里的強姦案件也少了下來。這裡我們不是去說明賣淫嫖娼的好處,只是客觀的來看待人性這個問題,如何讓這個社會更穩定更和諧。

衝動是魔鬼,雄性荷爾蒙的分泌不能避免,但是犯罪是可以避免的,人的理性是可以戰勝荷爾蒙的。法律是對道德的最低要求,逾越紅線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人畢竟是人,不是單純的動物,法律制定時尊重了人性,那麼人們在做一件事的時候也該尊重下別人。這樣才能構建一個更為和諧和美好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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