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替姐夫借款90萬 姐夫生意虧損不能及時還款 男子被逼跳樓身亡

未來網(www.k618.cn中央新聞網站)北京5月24日電(記者 李盈盈)近日,河南警方成功打掉一"套路貸"詐騙犯罪團伙,抓獲成員27名,全國各地受害人多達千餘人。其中有人借了1000元,一年後被逼還100萬。

據悉,近年,日漸活躍的民間借貸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發展,但因遊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管束之外無序發展,不僅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還易引發經濟犯罪,滋生暴力犯罪。

“2015年至2017年,我院共審理因民間小額貸款引發的刑事案件20餘件,犯罪金額達一億餘元,涉及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如是說。

替姐夫借款90萬 姐夫生意虧損不能及時還款 男子被逼跳樓身亡

索債未果暴力逼迫 致被索債人跳樓身亡

法官介紹,因債務人缺乏誠信意識或沒有還款能力未及時還款,債權人會採用偏激方式暴力索債。該過程引發包括債權人、債務人或第三人在內的人身傷害案件,或因拘禁、威脅債務人引發非法拘禁案件,或因財物的損毀引發故意損害財物案件。在一些涉及高利借貸索債型犯罪中,還呈現出索債人員職業化、放債索債產業化,團伙作案的特點。

在北京市二中院2016年審理的一起非法拘禁犯罪案件中,被害人魏某受其姐夫陳某所託,以其名義向邵某借款90萬元,月息為1.8%。後陳某因生意虧損未及時還款,邵某委託王某等人向魏某索要欠款。王某等人在北京市豐臺區一大廈等地對魏某進行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討要欠款。期間,有侮辱、體罰行為,致使魏某在被拘禁地點跳樓自殺死亡。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王某、梁某、呂某12年、10年、9年有期徒刑。

因還不起高利貸 偽造假證明向銀行抵押貸款

法官表示,民間小額貸款與金融犯罪、詐騙犯罪等違法犯罪形成彼此誘發、相互交織的複雜情形。

一些小貸公司為獲取資金向金融機構騙取貸款或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部分集資詐騙犯罪分子虛構“高回報、低風險”項目,唆使被害人以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等方式向民間小貸公司貸款進行投資,案發後不僅投資款血本無歸,抵押的房屋也難以收回,造成慘重損失;還有少數借款人因欠下高利貸而鋌而走險,騙取銀行、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或詐騙他人財物,走向犯罪深淵。

2017年,北京市二中院審理的吳某騙取貸款案中,吳某因借高利貸欠下鉅額債務無法償還,盜用其父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偽造其父親的婚姻、收入、消費等多項虛假輔助證明材料,並找一男子假冒他的父親,與某銀行簽訂了83萬元的抵押消費貸款合同。

為了幫吳某順利取得銀行貸款,何某代表擔保公司為吳某辦理貸款,並參與偽造了上述虛假輔助證明材料,收取6700元好處費。之後,吳某將從銀行貸的83萬元用於償還個人高利貸及生活消費後停止向銀行還款。

最終,法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吳某10年有期徒刑,以騙取貸款罪判處何某2年有期徒刑。

法官建議加強行業監管 將民間借貸納入金融監管

對於複雜的民間借貸糾紛,北京市二中院法院建議加強行業監管。

首先,制度先行,依法發展民間借貸。2018年4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市場準入、資金來源等方面均做出了禁止性規定。建議完善配套措施,從源頭上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對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借款利率、雙方的權利義務、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使民間借貸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其次,加強監管,將民間借貸納入金融監管體系。建議監管機關積極引導和幫助民間借貸公司構建風險預警和處理應對機制,完善民間借貸公司風控體系;完善中小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控制融資風險,保障融資各方的合法權益,確保民間借貸向依法、規範、安全、健康的方向發展。

再次,改進服務,優化信貸產品投放。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經有權部門批設的小額貸款公司等發放貸款或融資性質機構應強化服務意識,改進金融服務,採取切實措施,開發面向不同群體的信貸產品,針對不同人群制定適合的信貸產品,引導民間資金的投資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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