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買了小區的車位,沒交管理費,物業不讓進出,合理合法嗎?

時不我待668


你好,首先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物業這麼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哪有不讓人進家門的,以現在的說法,物業這麼做完全可以定性為涉黑涉惡的了。具體我們可以做如下分析:

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可以怎麼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拒交物業費就是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此可見,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如果敗訴了業主還不履行交物業費的義務,那麼,業主就有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面對的將會是牢獄之災。

但是,整部條例中沒有規定物業不讓業主進門、不讓業主使用電梯、停水停電等規定,如果物業公司這麼做了,那麼就違法了,另外一個從情理角度來講也說不過去。

物業不讓業主進門業主能夠怎麼維權?


這點我在之前的回答中解答過很多次了。首先可以找物業經理。如果僅僅是物業管理上的小問題,例如物業沒有及時的整理綠化、沒有及時的倒垃圾或者是物業人員服務態度差,你直接找物業經理就可以了。

可以找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是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業委會成員以選舉的方式產生,都會以業主利益為出發點,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可以受理業主投訴問題。

可以找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者房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可以找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法》規定,可以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最後可以找法院。出現糾紛時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至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們法院提起民事上的違約或侵權之訴,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以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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