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探析唐朝最重大的變革之一:軍隊結構的組成與發展

唐代中期以後,軍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原先的國家武裝力量演變成以地域為基礎的方鎮軍隊。

其軍人一也逐漸職業化,並以兵驕將悍、易動難安而著稱於史冊。

這對幹唐代中後期的政治軍書局勢廠生了極大影響,是治唐史者不可忽略的一大問題。

軍隊變革探析

府兵制時期,“揀點之法,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

內府三衛,選用高品子弟外府則“皆取六品已下子孫,及白丁無職役者點充”。

就是臨時的召募,也是“取戶殷丁多,人材曉勇,選前資官勳官部分強明勘統攝者,節級權補主帥以領之”廠疏。

探析唐朝最重大的變革之一:軍隊結構的組成與發展

採取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使軍隊中始終保持一定數量的品官子弟和富戶,既可以使其自備糧具,減輕國家負擔,又可以保證軍隊成份的可靠。

然而,隨著府兵制的衰落和富戶的大量逃役,這種以官富子弟為腎乾的府兵軍隊也就日漸空虛。

為了保證軍隊的充足來源,唐王朝不得不屢次降低徵兵的標準。

如儀鳳三年,“分往河南、北募猛士,不問布衣及仕宦”

到開元二十五年,又“於諸色徵人及客戶中召募丁壯”天寶四年再下令“自今已後,其犯罪應合徒者,並配諸軍效力”。

經過安史之亂,唐朝軍隊中就再也沒有成份的限制了。任何人皆可應募入軍,軍隊成份也就日趨複雜。

探析唐朝最重大的變革之一:軍隊結構的組成與發展

除了大量的失去田產的農民和無本業的浮浪人外,唐朝中後期的軍人成份還包括以下幾種。

市井屠沽

主要集中於長安禁軍。

《唐會要》卷載:

“六軍諸衛之士,皆市人白徒”。

《新唐書·白居易傳》載:

“神策雜募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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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卷載:

“神策等兵在城中,多是市井屠沽”。

《資治通鑑》卷載:

“神策軍使白志貞掌召募禁兵,⋯⋯但受市井富兒賂而補之,名在軍籍受給賜,而身居市座為販瓷。”

這些都是禁軍雜合市人的例證。

亡命無賴

如《舊唐書·劉玄佐傳》載:

“劉玄佐,·⋯少調優,不理生業,為縣捕盜吏,違法,為令所答,僅死,乃亡命從軍。”

又《新五代史·前蜀世家》載:

“王建⋯⋯少無賴,以屠牛、盜驢、販私鹽為事,里人謂之‘賊王八,。後為忠武軍卒”。

當時從事不法活動者,’常以軍隊為避難之所。

一些強橫的節度使,還有意召募亡命無賴之徒入軍,作為自己的親信力量。

如成德節度使李寶臣“招集亡命之徒,繕閱兵仗”同華節度使周智光“聚亡命、無賴子弟,眾至數萬”,平盧節度使李師古“招集亡命,必厚養之””彰義節度使吳少陽“招四方亡命,以實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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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典型的例子。暴亂之徒。一些武裝暴亂者與小股農民起義軍,也常被方鎮軍收編。

《新唐書·曹華傳》載棣州刺史曹華募群盜可用者,貸死,補屯卒”。

《新唐書·盧弘宣傳》載:

“拜劍南東川節度使。時歲飢,盜贅結,⋯⋯弘宣下檄脅諭,賊黨稍降,其黯強者署軍中,屏無能還之農。”

收編暴亂者,既可補充軍額,又暫時緩和了社會矛盾,故為軍鎮長宮所採用。

山棚

指從事射獵的悍民。

《新唐書·呂元膺傳》載:

“東歌西南通鄧、藐,川穀曠深,多集鹿,人業射獵而不事農,遷徙無常,皆趕悍善鬥,號曰山棚。⋯⋯元膺募為山河子弟,使衛戶城”。

早在乾元二年,山南東道節度參謀元結就曾召募山棚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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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卷載元結:

“於唐、鄧、汝、蔡等州招揖義軍,山棚高晃等率五千餘人,一時歸附”。

又《新唐書·徐有功傳附徐商傳》記載:

“襄多山棚,為票賊,商取材卒為捕盜將,別為屯營”。

可見,習射善獵的山棚之民,大量湧入唐軍。

蕃蠻

唐前期軍隊中摻有大量蕃乒蕃將,中期以後,數猶不減,河朔諸鎮自不必說,就是西北、中原甚至江南諸鎮軍隊也均包含一定數目的蕃、蠻將士。

《舊唐書·孔巢父傳》記載朔方軍有“蕃渾之眾數千,皆在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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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記載荊南主帥高驕,

“補武陵蠻雷滿為牙將,領蠻軍”。

《新唐書·李鑄傳》記載浙西軍

“以胡、奚雜類蟲須者為一將,號‘藩落健兒’。”

《新唐書·王播傳附王式傳》記載浙東軍,“閱所部,得吐蕃、回鵲遷隸數百”,用為騎兵。

《資治通鑑》卷記載,劍南西川節度使陳敬暄,曾經“發維、茂羌軍”攻東川。

據此推測,唐代方鎮軍隊中的少數民族軍人為數可觀。

作者結語

由上可知,唐代中後期的軍隊無所不容。

各類人物從社會的不同角落湧入軍隊而成為職業軍人,軍隊變成了複雜成份的收容所與結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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