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復產復工卻被“社區接收證明”難住?再這麼難為人,你有權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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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目前,有序推動復產復工成為了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務,許多用人單位也開始通知員工逐步由居家辦公過渡至到崗上班。然而,一些人卻被所在村、單位要求出具在工作地居住的社區開具的“接收證明”給難住了。開不出證明,你就不具備復工的資格,甚至仍然連村都出不去。那麼,這“接收證明”真的是復工、出村必備的文件材料嗎?在明律師1分鐘為大家揭開其中的真相。

復產復工卻被“社區接收證明”難住?再這麼難為人,你有權舉報

【真相:社區接收證明不是政府部門要求開的!】

一言以蔽之,這類“接收證明”無任何法律甚至是政策依據,是一些地方的村、用人單位為撇清自己的疫情防控責任而想出來的“套路”。

到目前為止,各地政府所設立的疫情防控指揮部大多未要求復產復工、外地返城人員提供這類證明。

這就意味著,“開證明”才能返城、復工、進社區的說辭與地方政府無關,純系村、社區、用人單位等為免除自身責任而“生造”出來的“防控舉措”,完全不具有合法性與合理性。

換言之,這類要求並不具有強制落實的效力,大家完全可以通過據理力爭、直接溝通等途徑來要求其放棄這種不切實際的“證明需求”。

【解題思路:線上健康承諾取代紙質材料】

就疫情防控而言,目前除湖北省以外的許多中高風險大城市的做法是較為一致的:外地返城人員須居家觀察14天,期滿後由社區發給出入證,可以外出復工。

也就是說,在工作地“蹲”夠14天是員工復工的唯一前置條件,只要員工在此期間並無發熱、咳嗽等新冠肺炎感染症狀,其就有資格復工、外出。

而所謂“社區接收證明”則完全不具備任何防控作用,事實上,社區的態度都很明確:回來住,沒問題;開證明,沒門兒。

顯然,社區的態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問題出在那些要求開具證明的單位和個人身上。

退一步講,各地都在推廣使用本地“健康寶”“健康碼”等小程序,目的就是在一定範圍內統一收集信息的標準、內容。而不至於出現“一個部門一個版本”的亂象。

當地居民只需每天“打卡”,更新自己當天的健康情況,即具有“個人健康承諾書”的作用。小程序在註冊時需要綁定居民的身份證和微信賬號,“打卡”時需要完成人臉識別,完全可以精確到每個人。

而居民究竟是否離開工作地、居住地外出,究竟何時去了哪裡,只要是涉及身份證實名購票的,都會被小程序直接捕捉到。

那麼,既然已經開通這樣的線上“承諾書”功能,線下的一切證明、承諾書就理應被取消,尤其是不應出現每個部門、行業都要收集信息的重複證明、承諾現象,而應實現小程序數據的共享。

在明律師提示廣大企業員工和準備離村返城的人員,若遭遇社區、村、用人單位等以疫情防控為由的無故“開證明”刁難,可在反覆、耐心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及時撥打12345進行實名舉報,明確涉事雙方的姓名、名稱等信息,在“接訴即辦”原則之下,問題將有望很快得到解決。此外,適度通過網絡自媒體進行輿論監督(包括微博等平臺的公開舉報),也同樣是大家應有的權利。

疫情期間的日子,已經很難了,懇請各位“老爺”們不要讓普通人的生活變得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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