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有專家提議建立出軌罪,你們覺得呢?

用戶50095665415


很多人說,出軌、找小三是違法的,是要判刑的,但是,至今沒有看到哪個法條裡有這樣的規定,即便是所謂的事實婚姻,也請大家去看看,事實婚姻的法律解釋,其實,事實婚姻是指兩個人雖然沒有領證,但長時間生活在一起,同居了,雖然沒有結婚領證,但已經有了長期一塊生活的經歷,視同事實婚姻,你看看哪個人出軌找小三的時候,常年在外不回家的?



一晚上不回家,老婆就開始懷疑跟蹤了,哪容得你常年不回家,跟小三一直生活在外面,夜不歸宿,你把老婆當空氣嗎?你覺得老婆那麼容易被忽悠嗎?

因此,在我們國家,實際上,男人找小三或者出軌,是不受到法律制裁的,至少到目前,沒有哪一個人是因為找小三或者出軌被拘留、判刑,即便出現嫖娼,也只是以“賣淫嫖娼罪”拘留,如黃海波、張雨綺前老公王全安等,也不存在找小三被拘留判刑。這個嫖娼和找小三、出軌,就不是一個概念了。


而找小三、出軌,大多數是被道德層面地譴責,或者引來社會的抵制,身邊朋友同事同學親戚親人心裡的鄙視,或者導致家庭破裂,妻離子散的後果,所有這些,都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影響和損失,法律上,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正是基於此以上原因,我同意專家說法,需要立法,對於那些出軌的、找小三的,進行法律上的制裁,也就是說,按照專家說法,建議出臺出軌罪,對於婚內出軌的,不僅僅只是受到道德約束和譴責,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建議判刑三五年。


巴拉圭法律規定,男人不娶兩個以上老婆,違法,要判刑,離婚,同樣不允許,要判刑。那麼,我們國家對於這些三妻四妾的,婚內出軌的,找小三的,同樣應給判刑,如此,不僅僅可以提高婚姻的穩定性、提高婚姻質量,還可以對男人形成有約束力,對法律有敬畏心,在出軌的時候,男人們就會考慮付出的成本,不僅僅是道德層面譴責,還要入刑,如此,離婚率降低了,剩下來的女人,還可以留給老光棍們。

另外,法律應該規定,一旦因為男人出軌而導致婚姻破裂的,必須淨身出戶,不享受任何財產,同意的,請頂起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肯定腦子不好使的人提出的,且不說出軌和強姦有根本的區別,就從社會發展的觀念來說這也是不合適的。畢竟社會發展到現在,很多的觀念都在不斷改變。一些應該用道德去約束的行為用法律去約束,將會造成法律的濫用和設立。

雖然說出軌這樣的行為會對家庭的穩定性造成一定的危害,然而,相對於強姦而言,這是兩廂情願的事。而且相對社會危害性來說較小,僅僅是兩個家庭或者兩個個人之間的事,並不會對整個社會造成威脅,畢竟出軌還是少數人的事情。該用道德約束的事就應該交由道德去約束。

一旦設立出軌罪,那麼勢必會造成更大的離婚率。很多人在因為各種家庭原因戀上別人後,為了逃避出軌罪的制裁,先離婚然後怎麼樣都是自由之身。可是也有很多的家庭覺得出軌是個人隱私,哪怕對方錯了,也願意原諒對方。也有的出軌是因為一時的新奇,應該算是犯了錯,可是一旦設立罪名,那麼再也沒有返回的餘地,勢必把錯誤變成了罪名,對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眾多的家庭破裂,對孩子的未來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對社會的危害性更大。

法律的設立應該不是想當然的事,其實很多的規範已經在各種的法律中囊括了,單獨再去設立一個罪名,這就是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公眾精力,這種博眼球的言論真的沒有任何的意義。


說天評地鹽城哥


專家提議建立出軌罪,我不支持。

出軌罪提高了離婚率

本來現在離婚率就高,建立這個罪之後會導致離婚率更高,與其犯罪,不如離婚。

出軌罪降低結婚率

有了這個罪之後,人們更不敢隨便結婚了,因為離婚率太高了。而且不結婚還可以減少自己犯罪的可能性,這叫趨利避害。

出軌罪影響社會穩定

離婚率高了,結婚率低了,人口出生率就會減低,導致社會進入老齡化加快,未富先老,社會極大的不安定因素。

前面三點都是圍繞離婚率和結婚率分析,另外我們再想想,出軌罪怎麼判呢?怎麼界定情節的嚴重程度呢?這些都是非常模糊的,一項制度模糊的話,勢必會導致後續很多的問題出現。

綜合而言,我覺得這項制度的建立我不支持。

這裡是經濟觀點,真摯的希望您能夠關注我,以便於每天可以免費收到我的觀點推送。


經濟觀點


出軌罪應該改成通姦罪 就是自願和夫妻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就可以定罪,但是不用坐牢。定罪以後可將其淨身出戶,對方可選擇去留問題以及財產分配權利。好處 就是可以避免一部分情殺 扼制一些帶有目的不純的婚姻關係。婚姻關係就是感情好就過 不好就離 出軌算個啥。


諸葛臥床S


為什麼出軌氾濫成災?就是因為出軌的成本太低了。應該加大懲罰力度,動物都能終生保持忠貞,作為人類都做不到嗎?做不到可以離婚再找,婚內出軌不是一夫多妻嗎?或者一妻多夫嗎?法律既然規定一夫一妻制,那破壞這種制度的人就應該得到嚴懲。所有的動物都有慾望,那是本能,能控制慾望,那是本事。你做不到那就不要結婚了,害人害己。


柳如眉12


本人觀點:應該設立出軌罪。

戀愛自由是無可厚非的,愛哪一個人或被哪一個人愛,也是人的權力。但是,在你和她(他)組成了家庭並且還育有兒女的狀態下,在你的另一半之外又產生了新的戀愛對象,那麼你就應該慎重的考慮了。如果你愛的死去活來無法自拔的那個人徹底取代了你原來的那一半,那你就應該和你原來的那一半開城布公的說明白,在把孩子妥善安排好的情況下離婚。而不是刻意得用出軌不顧及兒女或者是拋棄兒女的做法去實現你所謂的真愛。本人認為,出軌應受到制裁,因為,無論是男是女一旦出軌了,第一個受害主體便是孩子。生活方面、心裡方面都會對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而且會讓一部分孩子在心裡留下仇視異性的陰影,讓這些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出軌者所說的找到了真愛,只不過是在給自己出軌找理由找遮羞布罷了。在自己的另一半以外又找到了真愛,說白了,就是對婚姻家庭和子女的不負責任、尋求刺激愛慕虛榮的表現,也是人心腐化的產物……


有你才是夢


我覺的應該是這個“磚”



用戶6591975186


婚姻是受法律保護的,背叛婚姻就應受到懲罰。贊成對婚內出軌追究刑事責任!


天意191242145


出軌罪什麼的不一定要有個說法,但我建議出軌者必然被淨身出戶,一個沒有家庭責任感的人為何要擁有家庭,至於房產婚姻法規定的購買權歸誰應該到最後都留給被出軌的一方,這要的裁定比較合適,至於法律的處罰定論再議,這樣處理也算給被出軌一方一個較為滿意的交代!當今社會男男女女婚姻常常不能久之,出軌是最常見也是最容易犯的道德錯誤,確實應該重視,不要以歷史發展的眼光看待男人繁殖的“天性”,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即已成婚就應該具有一定的準則約束彼此,如要自由何談談婚姻?!


曦子婷


應該!尤其是我們國家,有些人簡直把出軌當做本事,無論男女,一旦出軌,無恥之極,有家不歸,有孩子不管,在外面逍遙無恥,感覺沒人能管的了一樣,有恃無恐的欺辱對方,國家立法,讓這些人承擔後果,法律制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