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三者險強制買,事故司機必須先盡力賠付,破產後再由保險公司理賠,是不是可減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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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提議不具備可操作性。

交強險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第三者(被撞車輛所有人或傷者或死者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而我國無個人破產製度,執行個人財產需通過法院走強制執行程序,也就是必須經過司法程序,不利於簡單事故的化解。況且實踐中走司法執行程序耗時太長,若等待肇事司機無財產可供執行,再由保險公司理賠,不利於保護第三者的合法權益。


紅塵黑白


交強險完全可以取消,用強制購買最低保額的三者險取代,多買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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