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溫馨提示! 關於“永久居留”,你應當知道的9個常識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發佈,一時間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外國人要來中國永久居留了?”“那中國人住哪?”“這還是朕的江山嗎?”一時間,一堆問號橫空出世。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瞭解“外國人永久居留”,我們整理了關於“永久居留”的9個常識。來了哦!

溫馨提示! 關於“永久居留”,你應當知道的9個常識

永久居留是什麼?

永久居留(Permanent Residence) ,是外國人居留的一種資格,通常由一國政府依據本國的法律規定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在本國永久居留,有的小夥伴會稱為在國外“定居”。相對於短期停留和長期居留,永久居留期限一般不受限制,但申請條件更加嚴格,還要滿足較長實際居留時間的要求(俗稱“移民監”)。永久居留的主體身份還是外國人,不是居留國公民,可千萬別和“公民權”混淆了!一般來說,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可憑有效護照和永久居留證件在該國定居、出境入境。

永久居留制度對於引智引資的積極價值使之成為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各國大多以法律形式明確永久居留申請條件、審批程序等內容。如美國《移民與國籍法》規定,美國對永久居民的接收主要出於家庭團聚、吸引美國缺少的技術人才、保護難民以及提升多樣性等因素;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將加拿大永久居民分為經濟類、家庭團聚類和難民類,規定了數量目標以及積分制度等;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永久居留證就是“綠卡”嗎?

各國對經批准獲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通常會簽發一張由所在國移民管理部門頒發的憑證。前幾年,網上的小夥伴們還把中國永久居留證件稱為世界上最難拿的“綠卡”,但嚴格來講,這種提法是大大的錯誤。

在永久居留證的法律名稱上,各國的稱法各有差異,如美國和加拿大稱為“永久居民卡”,韓國為“永久居留權”,法國為“長期居留證”,德國為“無限期居留許可”等。在俗稱方面,有“綠卡”(美國等國家)、“楓葉卡”(加拿大)、“永駐證”(日本)和“PR”(澳大利亞,系永久居留英文簡稱)。其中“綠卡”的稱呼流傳最廣,主要因為美國自身所擁有的巨大國際影響力,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移民輸入國,很多國家都用“綠卡”一詞指外國人在本國所獲得的永久或長期的居留許可證件。另外,大家注意了,永久居留證不一定是單獨的證件,有的國家是將其貼在護照上的。

Last but not least,我要敲小黑板了,我國永久居留證件的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綠卡”非我名,不要叫錯啊。

申請永久居留通常有哪些情形?

從國際通行做法,各國申請永久居留主要有下面三種類型:

第一種當然是人才,有的國家稱為“技術移民”。其中,頂尖人才是全球共享的基礎性、核心性、戰略性稀缺資源,關係國家競爭力的強弱,被譽為“國之重器”,各國都在採取各種措施吸引、爭奪。以美國為例,如果你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的傑出人才,或者你打籃球像科比“帥到爆”,無須其他任何條件,就可以直接申請傑出人才永久居留,不受配額限制,“隨來隨辦”。另外,許多國家對於長期工作的外國人都有申請轉為永久居留的渠道,比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等,好多人擠破腦袋出國,工作幾年後申請定居主要通過這種方式。

第二種是投資,有的國家稱為“投資移民”。美、加、澳等國都可申請投資移民,對於投資金額要求基本在100萬美元左右,基本相當於賣掉北上廣一套市中心房子。西歐發達國家要求更高些,可能需要賣掉兩套房子。除了投資額以外,有的還需要滿足納稅足夠多,解決的就業崗位也足夠多,或者投資業績突出等等。

第三種是家庭團聚,有的國家稱為“親屬移民”。這類情況申請的比較多,有夫妻一方投靠另外一方的,小孩投靠父母的,父母投靠子女的等等“五花八門”。美國因為申請人太多,對這種人實行打分加配額制,所以大家就只好排隊等候,有的人熬到死還沒輪到。大家都曉得,二十年前有些人就是通過嫁給國外農民來獲得永住身份,所以現在有人擔心別人是否也會鑽空子。其實不用擔心,因為目前各國對這類人員的婚姻真實性、存續年限、居住年限、經濟來源等都有嚴格要求,而且必要時也會用配額來限制人數。

外國人都可以獲得永久居留資格嗎?

獲得永久居留資格可是真香!想要真香一把?從國際通行做法,過了下面幾個回合才行!

Round 1:一般是因定居或者工作等事由居留,換句話說拿著旅遊簽證或者外交、公務身份入境還想申請永久居留,呵呵,不行!

Round 2:做到遵紀守法,衣食無憂,這個不多說了,大家都懂的!

Round 3:還要符合分類條件,這個厲害了,綜合各國情況,概況地講主要有人才、工作、投資創業、家庭團聚等,這些小編在第3問已經作了較為詳盡的解釋,大家可以翻回去複習一下。

Round 4:好不容易前三回合都過了,備齊了材料,遞交了申請,發現很多國家實行配額制,如美國、英國、法國等,既設定申請條件,同時還規定了每年的移民配額數量,需要排隊慢慢等!

Round 5:好不容易等到了,還要能經得起政府的審查,萬一身體不健康或者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審批這一關也是過不了的。當然還有面談,移民官可是有自由裁量的,不籤不用給你說理由!

怎麼樣?有沒有點過五關斬六將的趕腳?關雲長可不是人人都學得來的,所以這永久居留資格更不是隨便哪個外國人都能拿得到的。

最後,還有個小彩蛋,好不容易獲得了永久居留資格,也不是萬無一失的,一個不留神資格還會被剝奪。至於怎麼就被剝奪了呢?第9問會告訴你答案!

外國人獲得永久居留資格就是居留國公民了?

NO!NO!NO!重要的事講三遍。永久居留,主要指外國人居留不受期限限制。國籍是指一個人屬於某一個國家的國民或公民的法律資格。需要釐清的是,取得永久居留資格不等同於擁有該國籍,仍然不屬於該國公民,這個人的身份仍是外國人!!!從國際上看,歐美等國家通常將永久居留資格與國籍對接,即擁有永久居留資格一定年限後,可以申請正式加入該國國籍。有的小夥伴經常出現概念混亂,甚至將獲得永久居留資格誤認為承認雙重國籍。

溫馨提示:永久居留者想成為公民,必須申請入籍並得到政府批准!

永久居留權與國際人才競爭是啥關係?

作為知識、技術、資本和人脈的載體,人才,特別是國際人才,能夠為相關技術提供關鍵支持,能夠為所在國提供豐富的發展資源,也能夠為所在國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眾所周知,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國家,大學和科研院所中,特別是諾貝爾獎獲得者中移民教授的出現比比皆是;在全球創新中心硅谷,超過半數企業的創始人團隊中都有移民創業者參與。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統計數據,2018年美國共為13.8萬人簽發職業類永久居留證,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綠卡”。

國際人才競爭更像是從全球近80億人口中競爭人才,雖然體量增大,但難度也被放大,因為參與競爭的國家多啊!基於人才流動的趨利性特點,世界主要國家(地區)也是各顯神通,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以來,一直都試圖將技術移民的佔比從10%左右提升到50%;英國在獲批“脫歐”後,立刻發佈了新的積分評估標準,以期在沒有歐盟規則的影響下更好地吸引人才赴英發展;我們的鄰居日本也在不斷提出增加留學生的引進力度。國際人才競爭在全球化發展的背景下日趨白熱化,儼然一副“人才戰爭”的場面。

人才政策、人才計劃的針對性和主觀性較強,經常被他國政府理解為“搶人”,容易引起其他國家的不滿和恐慌,也會為相關人才帶來發展困難的窘境。通過法律授予永久居留權的形式引進人才更加中性。在不改變國籍的前提下,授予永久居留權,賦予更多待遇和便利,讓外國人才更好地發揮作用;而作為人才自身的選擇而非政府意識所驅,是國際引才的主流做法。我國在國際人才引進方面更多依託人才政策和人才計劃,通過移民的方式引進並不多。

永久居留會造成外籍人口大量湧入嗎?

對這一問題,小夥伴們不用擔心!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都是通過永久居留制度來吸引、留住外籍人才。除人才、投資、工作等渠道申請永久居留之外,許多國家也會兼顧外國人家庭團聚的需求籤發永久居留,但一般都會設置較高的門檻,包括滿足團聚類型、較長的實際居留期限、品行良好、不會給社會造成公共負擔等,還往往採取定額審批制度動態調整,為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引入永久居留外國人添置控制“閥門”,對入境人數和移民類別進行控制與平衡,起到調節移民總數量的作用。

永久居留者享有超國民待遇嗎?

不可能!根據國際通行做法,永久居留者在居留國居住、工作、生活享有較其他外國人更多的便利,有與居留國公民待遇仍有一定差距,並有遵守居留國法律的義務,不是“國民待遇”!!更不是“超國民待遇”!!!與居留國公民相比,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所享有的權利是不全面、不充分的,一般只限於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權利,在行使政治權利、擔任公職等方面,普遍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即使是在學習、就業、生活以及人身保障和福利待遇等方面,兩者的權利也有差別。如,根據美國有關法律規定,美國公民在享受養老金、救濟金等社會福利方面沒有附加條件,而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如果離境超過6個月養老金就可能被止付,被遞解出境的,養老金就會被取消,而享受救濟金將會直接影響其申請和享有永久居留權。中國《外商投資法》規定,永久居留者按照一般外國人投資規定執行,投資領域受到負面請單的限制等。

用一句話概括吧,永久居留者,可以永久居留、免簽入境和依法享受政治權利除外的其他待遇,並有遵守居留國法律規定的義務。

永久居留資格是“金鐘罩”嗎?

當然不是!永久居留資格可不是“金鐘罩”!各國移民法規定,在以下一些特定情況下,永久居留資格可就要被收回咯。威脅居留國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OUT!如法國規定,對法國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損害法國核心利益、從事恐怖活動或對特定的個人或群體有明顯的歧視、仇恨、暴力行為,其永久居留證將被吊銷。違反移民法或其他違法行為?OUT!如美國規定,在美國境外時未按時向美國報稅或以“非移民”身份報稅、犯有某些重罪或其他犯罪行為者可能失去永久居留身份。弄虛作假?那是必須OUT!境內居留時間不夠?也會OUT!如澳大利亞、英國、德國、韓國等國均規定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須在一定時間段內在該國境內居住達到規定時長。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也有類似規定,外國人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或者被處驅逐出境或者弄虛作假騙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資格的等等,取消永久居留資格!

總之,就算經過重重考驗拿到永久居留資格,也必須要遵紀守法,不然小心被三振出局喲!這裡還要溫馨提示,除取消永久居留資格外,很多國家還有“禁申期”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