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盛運環保:關於《建院股份訴盛運建築工程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金融研究中心訊,盛運環保(300090)3月3日發佈公告,關於《建院股份訴盛運建築工程款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雙方和解。

本案中,原告是江蘇建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安徽盛運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盛運環保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第三方。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原告:江蘇建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安徽盛運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1月7日,原被告就安徽桐城雙創產業園B區“桐城沃特瑪一樁基工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約定工程總價款為1,289萬元。合同簽訂後,原告即進場進行施工,經核算,原告實際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為13,366,699.36元(合同內工程價款12,863,583.41元;合同外工程價款503,115.95元),被告僅支付工程款350萬元,餘款9,866,699.36元一直拒付,以致訴訟。安徽盛運建築安裝工程限公司辯稱,涉案樁基工程尚未完工,雙方至今未辦理工程結算,原告主張的工程量及工程價款均無法予以確認。涉案工程是分部分項工程,雙方並未辦理竣工驗收,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不得而知,原告不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綜上,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9,866,699.36元及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166,720.36元,合計10,033,419.72元;(2)請求確認原告對安徽桐城雙創產業園B區標準化廠房折價或拍賣的價款在9,866,699.36元內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上述訴訟未終審判決和執行,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上述案件,積極參加訴訟,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公司將持續關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訴訟、仲裁進展情況,繼續核查是否還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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