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增值稅專票弄丟了,咋辦?

會計小蘭,這幾天直髮愁,好好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見了,怎麼也找不到了,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入手才好。下面,我們就來聊聊增值稅專票丟失的那些事兒。

首先,增值稅專用發票丟了,咋處理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因此,小蘭在發現發票丟失的當日就要立即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同時登報作廢。

那麼,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聯次,會影響認證抵扣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9號】第三條規定: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2)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3)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注意:《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是由銷貨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的,辦理時需攜帶已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原件和複印件等資料。

最後,專票丟失的影響有哪些呢?

先說罰款,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罰則,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再者,如果丟失發票,還會影響公司的納稅信用評價,被扣減一定分數。

因此,提醒各位同學平時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發票管理,儘量不出現發票丟失情況才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