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 店長猝死店內 超市欲否認勞動關係被法院“打臉”

店長猝死店內 超市欲否認勞動關係被法院“打臉”

肇慶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書》 受訪者供圖

南方工報訊(全媒體記者蘭兵 通訊員祁運會)超市店長在店內休息猝死,家屬索賠遭拒(詳見2018年7月17日報道《店長在公司休息室午休猝死 是否因工死亡起糾紛》)。此後,用人單位不但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工傷認定,還試圖通過訴訟來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10月12日,記者獲悉當地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支持人社部門的工傷認定。同時,法院也於近日判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事因:超市店長店內猝死被認定為工傷

今年7月4日,肇慶市端州區唐人街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人街超市”)門店店長程勇於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在公司休息室內猝死,家屬要求唐人街超市進行工傷賠償,唐人街超市認為死者程勇當天在休息區內休息,一直沒有上班, 並非在工作時間內、工作崗位上,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情形,因而拒絕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隨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介入,雙方進行了協商,但未能達成和解協議。

此後死者家屬向肇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8月1日,肇慶市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程勇的猝死為工傷。

複議:超市拒認工傷 行政複議失敗

之後,唐人街超市向肇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要求撤銷肇慶人社局的工傷認定書。

9月25日,肇慶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認為當天下午2點死者程勇與唐人街超市總經理商談工作問題,2點47分鐘,還回復了相關工作問題,表明其處於工作狀態。而死亡地點的休息室與辦公室相連,可認為是其當時在工作崗位,肇慶人社局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書》事實清楚、適用依據正確。因而,肇慶市人民政府不支持唐人街超市“撤銷工傷認定”的主張。

訴訟:超市否認存在勞動關係被駁回

唐人街超市在申請行政複議的同時,還向肇慶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裁決超市與程勇不存在勞動關係。在仲裁機構不予受理後向端州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月28日,端州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審理中,唐人街超市提出,程勇是超市開業顧問,為超市提供管理、指導、培訓服務,不接受超市規章制度管理。此外,程勇為唐人街超市提供服務外,還為其他超市提供超市設計、開業指導等服務。

法庭審理認為,依據死者家屬提供的《勞動合同》,系唐人街超市與程勇雙方自願簽訂,內容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合同合法有效。此外,門店員工證明程勇為其同事。2018年9月30日,端州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唐人街超市與程勇存在勞動關係,駁回唐人街超市訴訟請求。

目前,死者的妻子程娟娟尚未收到唐人街超市上訴相關信息。本報將繼續關注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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