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有人說所謂書法就是書中有法,這個法字怎麼理解?

止兒文學


在中國藝術史上,書法是最早取得重要地位的藝術。書法是漢字書寫的藝術,與漢字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

書法中的“法”是指方法,法度。所謂法度,就是規矩,制度。這是個容量巨大的概念,可以說包容一切傳統的結構的一定規則,點畫的寫法,章法的程式等。

說到最基本的,那就是筆法,結字,章法,墨法了。就筆法而言,不外方圓之分。結字就是字的形態結構。墨法是很有講究的,書譜雲“帶燥方潤,將濃遂枯”。章法也稱布白,也是“法”的一個重要技法。書譜上說一點是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要計白當黑,知白守黑。這四點雖然各有所指,但實際上是緊密相連的。




杏園人2


關於書法的“法”字有很多種解釋,有說“方法”,有說“法度”,我覺的二者併兼。

寫字的方法,重在執筆:

我們目前採用的是五字執筆法,分別是擫、押、鉤、格、抵,這應該是寫毛筆字時要掌握的最基本的方法。

擫(yè):按的意思。以大拇指骨上節出力緊貼筆管內側,略斜而仰。

押:即壓,用食指第一指節斜而俯地出力,貼住筆管的外側,位置和大指內外相當,和大指相對地配合一起,約束住筆管。

鉤:中指的作用,在大指和食指將筆管約束住的情況下,再以中指的第一、第二兩個指節彎曲如鉤,鉤住筆管的外側。

格:無名指的作用,格有擋住之意。無名指用指甲肉之際緊貼筆管,用力將中指鉤向內的筆管擋住。

抵:小指的作用,抵有託著之意。小指襯托於無名指之下,以增加力量,擋住中指的“鉤”。

五指雖各司其職,但又相互配合,其執筆的要領是:指實、掌虛、掌豎、腕平、管直。掌握住這些,才能讓毛筆在紙上輾轉騰挪、遊刃有餘。古人云:凡學書字,先學執筆。便看見執筆的重要性。

寫字的法度,重在筆法:

衛夫人在《筆陣圖》曾言: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筆。想在紙上寫出熠熠生輝的字光會執筆是不夠的,在運筆的時候還有很多法度。如提按、順逆、露鋒、藏鋒、中鋒、側鋒、逆鋒運筆等。

提按:利用毛筆提細按粗的特點,在書寫過程中不停地提按,產生出粗細絕不同的線條來,使筆畫有豐富多彩的變化。

順逆:指筆畫中起筆、行筆、收筆的三個過程。

露鋒藏鋒:順筆而入,使筆畫開端呈尖形或方形,為露鋒;逆鋒入筆,橫畫欲右先左,豎畫欲下先上,使筆鋒藏在筆畫中,筆畫開端基本呈圓形,為藏鋒。

中鋒側鋒:使鋒尖常在筆畫中間運行是為中鋒用筆;為使筆畫有力度,有時還要學會“側鋒用筆”,或者澀勢前行,行中留,留中行,避免浮華。

逆鋒運筆:行筆時鋒尖逆勢推進,有時筆鋒散開,筆觸中產生飛白,這種點、線更具有蒼勁生辣的筆趣。順鋒運筆與逆鋒相反,採用拖筆運行,故線條輕快流暢,靈秀活潑。

以上是學書法時必要掌握的知識。另外還有結構、墨法、章法,這些是能讓你的字成為一件作品的輔助技巧。兵無常陣,書無常勢,方法和法度只是我們通往書法藝術的敲門磚,從師古人,師造化到師心源需要漫長的過程去沉澱,正所謂藝無止境,共同努力吧!


書風法雨


書法中的“法”字該怎麼理解?大部分人都覺得是“法度”,是書法書寫的技法與規矩。我不贊成這個觀點!

我自己是一個書法愛好者,堅持臨帖創作幾十年。回過頭來總結這幾十年的學書歷程,還是有很多心得體會。我個人認為書法中的“法”,不是指“法度”,也不是指書寫的技法與規矩。而是指書法藝術的內在規律。

那書法藝術內在到底有哪些規律呢?縱觀這個書法史,從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再到隸書、草書、楷書、行書。表面上看起來千姿百態,毫不相干,實則是一脈相承,兼容幷蓄。從章法佈局、結體用筆,到筆法墨法、風格氣韻都有內的聯繫和規律。

首先不管我們寫任何一種字體,我們都要用自己的身體去熟悉筆墨紙硯,去親近古人,要不然我們不可能寫好字。如果我們的身體和筆沒有適應,筆就會反抗,就不能得心應手。如果筆和紙墨沒有協調好,它們之間也會打架,最後也會反應到我們的身體上來。還有我們的思想必須去和古人親近,去和古人對話,要不然古人就不會告訴我們他的字是怎麼寫出來的,他的風格是怎麼形成的。如果我們只是埋頭專研技能技巧或者只是一味的臨帖。在學習古人的時候,我們最多也只是東施效顰。

其次就是所有的藝術都是時事大環境的產物,書法藝術也不例外。每一種字體,每一本經典的法帖,都有它自身的時代背景,都會帶上時代特徵的烙印。如果我們只是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勤學苦練,朝思暮想,我覺得也只是在想當然,不會有什麼實質性的結果。只有我們真正穿越歷史,設身處地,去感受古人那個時代的風貌特徵和人文精神,我們才有可能得到切身的體會,才有可能真正理解作品的精神氣韻和內涵,我們才有可能真正讀懂法帖,讀懂古人,讀懂藝術。

我是無心齋,專注於書畫藝術品鑑賞,歡迎同道一起交流。喜歡我文章的朋友請關注我,謝謝!


無心齋手稿研究


法,即代表一定的法度規範,書寫規範。從文字學意義上來說,法這個字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

法,最古老的的一種寫法非常複雜,應該這樣寫“灋”,而右半部分其實是一個上下結構,一個“廌”加上一個“去”。“廌”就是獬豸,傳說中的一種神獸,它有一個特別之處,那就是他可以一眼看出來哪些人是好的哪些人是壞的。後來這個字並不是建國後才開始簡化的,而是從古代就已經開始簡化了,可見漢字簡化是歷史趨勢。因此,漸漸的,“廌”慢慢的就被去掉了,而只留下了這個“去”字。

對於“法”來說,“法”的方面主要是一系列法度的“規範”,比如中國書法中,古代書法在書寫書法的過程中,所採用的書寫方法,這些書法書寫的方式蘊含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書法的具體作品中,一個是書法的理論之中。

作為一種規範,“法”是存在於一系列“書”的動作之中的,它是貫穿於書法書寫的全過程,包括對於藝術作品的鑑賞,法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是一種約束,更是中國書法最深層次的靈魂和精髓。




愛畫畫的梅梅


簡言之,方法。法就是技法,寫字的規律。做啥事情必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

脫離書寫的規律。必然寫的是普通的實用字。因為沒有按照筆法去揮灑,自然就不可能稱之為“書法”藝術。

起碼屬於藝術化很差。寫的不中看,欣賞性不高。經常遇到大家曬笑。

法外之法,在此談一談

寫字寫到一定瑧熟後,都有自己的寫字特點,有了自己的寫字方法,有了自己的書法。

取法上更進一步。寫出了自己的筆畫結體方式,創造了新法。如此法外之法。如此形成了。古代書家都是有自己的書寫方法。才能形成不拘一格的書家稱號。

法,與度相連,成為法度,適宜的度量,比如寫字開合,頓挫,提按,諸多的用筆規律,都是有尺度有幅度的,過之則失去妙美書境。

書法中的“法”,內容豐富,包含了書寫的眾多的技術含量。


狂喜淡墨a


書法,其實就是用一定的書寫工具進行書寫的藝術,只不過它比一般藝術更加嚴謹,因為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度規範,所以稱之為書法。

書法這兩個字可以拆分開來進行理解。所謂的“書”,並不是我們平時意義上的“書籍”,這個書不是名詞的“書籍”,而是應該理解為“書寫的動作”,按照書寫的意思來理解,作動詞。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曾經多次提到這個字。在《說文解字》【卷三】【聿部】中,對於“書”作如下解釋:

箸也,從聿者聲。商魚切,文四。這裡面,“箸”的意思是用小刀刻畫或者撰寫在竹簡上。我們看歷史電視劇,先秦以及秦朝初期,還沒有造紙術,因此,字跡都撰寫在竹簡上。既然是竹簡,工具就是刻刀。所以,這裡,“書”的釋義——箸也——就從其本意來說,指的當然是古人拿著小刀在竹簡上刻畫的這一個動作、狀態。

法,即代表一定的法度規範,書寫規範。從文字學意義上來說,法這個字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變。

法,最古老的的一種寫法非常複雜,應該這樣寫“灋”,而右半部分其實是一個上下結構,一個“廌”加上一個“去”。“廌”就是獬豸,傳說中的一種神獸,它有一個特別之處,那就是他可以一眼看出來哪些人是好的哪些人是壞的。後來這個字並不是建國後才開始簡化的,而是從古代就已經開始簡化了,可見漢字簡化是歷史趨勢。因此,漸漸的,“廌”慢慢的就被去掉了,而只留下了這個“去”字。

當我們把“書”和“法”區分開來,分別對待的時候,這個時候,書法的一個完整的意義反而更為容易被人們所看到,所熟知。

作為一門書寫技藝,書法的書寫動作是受制於人的手腕活動的,而一切書寫書法的動作目的,就是為了解放書法書寫者在書寫書法過程中的手腕動作,讓手腕、指部活動的更加靈活、方便。

書寫書法的動作,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靈活方便的,這種方便而又靈活的書寫,可以讓我們的書寫更加自由。

具體來說,有枕腕、懸腕、懸肘等多個動作組合方式。這些都屬於“書”的方面。

對於“法”來說,“法”的方面主要是一系列法度的“規範”,比如中國書法中,古代書法在書寫書法的過程中,所採用的書寫方法,這些書法書寫的方式蘊含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書法的具體作品中,一個是書法的理論之中。

對於書法作品來說,需要我們在具體的、對書法作品進行考察之後,才能有所定奪,即對於他進行臨摹、進行學習,才能有所總結、有所創造。

這是一個相對來說不是很理性地階段,即它是一個偏重於實踐的過程,是靠我們在時間總慢慢摸索,獲得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合理地規範感覺。

但是對於古代書法理論的整理,則在一定程度上是從文字角度,從概念、邏輯、判斷的角度進行分析評價得來的。

具體來說,書法的一系列規範、法度體現在書法的三個重要的技法上,即筆法、結構、章法。

筆法,是從用筆、運筆的角度,對於書法的書寫進行的分析,在用筆原則上來說,如何搭配宗峰、偏鋒、側鋒,如何進行鋒的藏和露,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學問。這些是筆法方面的“法”。

結構上,如何組織安排筆畫的穿插,如何進行筆畫的安排、迎讓、趨避,是非常關鍵的方面。這些結構化的要素,體現在書法理論上就是一系列書法結構規律,如《歐陽詢三十六法》等。

章法上,章法的佈局安排也體現出一定的規範性。這種規範性帶有某種約定俗成的意味。比如,印章加蓋的位置,每一個字、每一行字的安排佈局等。

“書”與“法”的概念並沒有我們想象中存在有那麼大的區別。作為一種規範,“法”是存在於一系列“書”的動作之中的,它是貫穿於書法書寫的全過程,包括對於藝術作品的鑑賞,法無處不在、無時不有,是一種約束,更是中國書法最深層次的靈魂和精髓。







書法小白木易


有人說所謂書法就是書中有法,這個法是怎麼理解的?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法,那書法當然也有她的法度。不依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書法沒有法,那便是寫字或江湖體,何談美醜和藝術之分。

首先:執筆法。就是執筆的方法,分五字執筆法和腕法。一般常用的執法法是唐代書法家陸希聲總結的五字執筆法:按、押、鉤、格、抵。其要領是:指實、掌虛、管欲直、腳放平、胸與桌沿有一拳距離。指法的人就是使用上面五字執筆;腕法的人就是讓筆管垂直紙面,隨筆勢的走動,前後左右提按起伏,這樣就做到筆勢靈活。又有枕腕、提腕和懸腕三種腕法。

其次:用筆法。就是通過毛筆和筆毫在紙上運動,寫出有骨肉有生命的線條來。從起筆,運筆到收筆的方法。筆法分明,線條圓潤,常見的有“永”字八法。

然後:墨法。古人云:書法除了筆法以外,墨法也極為重要。如同一個人的膚色,墨色好血色豐潤,神氣煥發。濃淡適宜,墨須濃而不凝,凝則筆畫呆板,乾澀;墨須淡而不死,死則傷神。墨色溫潤、含蓄、變幻多端、有五彩之妙,是書法藝術美的重要因素。

最後:章法。一副作品,對內容、落款、印章等總體設計的方法叫章法。是習書的重要內容,與筆畫結構相互關連,不可分割的整體。包括內容的安排,天地留白比例;字距和行距擺佈;以及題款、落款和印章都是極其講究的。

以上謝謝!


文川閣


一切的藝術創作都有方法問題,它屬於技能範疇,一般都不作為審美效果來認識。書法則不一樣,“法”既是指書寫的技法,更是重要的審美內容。且“法”的運用、運用的效果,還表現在“度”的把握上,因而有“法度”一詞為書法所專有。儘管發展到後來,還有了“從有法到無法”之說,但這並非是不講“法”,而是講“無法之法”,稱“無法之法,乃為至法”——這是什麼意思?這是怎麼來的?如何去追求它的審美效果?其意義與價值又是什麼?

  一般日用器具的製作,人們都會從實踐中摸索利用工具器材性能進行操作的方法。這一點,中國人並不保守,早有“千個師傅千個法”的說法。但是,對書法之法的講求,可沒那麼簡單。

  以蔡邕《九勢》為例,這可能是歷史上留傳下來講書法之法的第一篇文章,可是該文不稱《九法》,而稱《九勢》,這就在告訴人,書寫講法,是為了求勢的(那時還沒稱書法為藝術)。該文開篇不是講具體技法,而是講用法之理。原來這一系列技法講求,都不是他個人的主觀規定,而是書寫中要把握的自然規律,總括一句話,就是陰陽的矛盾統一。寫字,用的是“法”,寫的卻是“理”,即自然之規律。

  書法之所以成為審美意味深厚的藝術,並非只是由於表面上有似而不是、不是又似的有意味的形象感,更在其中有屬於這個古老民族深厚的哲學精神內涵。所以當書寫工具器材、書寫方式穩定,字體穩定以後,人們便將書寫中積累的技法經驗進行總結,於是蔡邕《九勢》、衛鑠《筆陣圖》、智果《心成頌》、歐陽詢《結體三十六法》等和其他一些講“法”的論著先後問世。

  現在回頭來看,這類講“法”的著作大體上有兩類:一類是講各種字該怎麼結體。——後人依其法結字,確實得到平正安穩的形式,但為什麼一定要這樣結構,以隋智果《心成頌》為例,他講的只是心理感覺,並未說出道理,所以其文有這樣的命題;另一類則努力以人的現實經驗之理,比喻相關之字的結構。——這樣人們容易理解並可舉一反三,悟得更多的結體方法,歐陽詢《結體三十六法》就屬於這一類。

  這兩種講“法”的方式,逐漸使人形成兩種不同的學書認識和方法。

  一種是視“法”為前人書寫積累下來的保證用筆結體的基本經驗,書寫遵守它,學仿它,就可以保證書寫具備通用的文字形式。

  另一種則認為必須遵守的“法”只是自然規律,每個人都可以據規律隨情性作自己的安排。理解規律,是為了讓自己的書寫合乎規律,而不是為了要求每個人都來仿照前人書寫的樣式。

  二者都認為自己所講是“法”,都認定“法”要準確掌握。準確掌握就是“無過無不及”,適“度”。“度”把握好了就有美,就是藝術。

  在書法為實用的歷史背景下,寫出的字,好比現今統一的印刷體似的,讓人看得清楚明白,所以唐代科舉考卷上就規定考生遵守《幹祿字書》。可是人都是有個性的,個性都會從其運筆結體中表現出來,就像不同人各有不同面目而生動自然。這一規定出現,大家都得抑制個性,強作一體,就不合自然規律了。即這種書寫,符合了為統一科舉考試而強制的“法”,卻違背了“書肇於自然”之“理”。

  怎麼辦?這就看怎麼認識了。

  有人認為書寫之有、文字之創,本就是實用需要決定的。現在文官考試,為了方便閱卷,需要有儘可能統一的書法形式,為什麼不應該制定統一的標準讓眾人遵守呢?這是一種隨時代的實用需求提出的法度觀:不要以個性妨礙實用需要的統一性。

  還有一個情況:魏晉以來,正、行書已形成穩定的形式,也積累了豐富的技法經驗。人們普遍認為,這種書勢端謹、大方,既實用又美觀,這才是足以為法之書。大家都該學仿,從而便形成了以這種法式、風神為美的時代書風。這種學書勢頭,從唐代起一直延續到北宋初。這時在人們心目中逐漸形成了一種書法觀點:任何人寫字,如果筆下不見晉規唐法,即被認為是“偏離正途,誤入魔道”,就不能算是書。

  強迫不同的人按同樣的方式面目寫字,雖然是實用需要,但這究竟是違背自然規律的事。有識之士認識到這一點以後,大膽突破。於是就出現了被“唯有晉唐面目才是書”的人視作“無法”。事實上,世上一切事物構成都有內在規律,如果真是“無法”,書法也就沒有了。有見識、有能力突破的,只是限制了藝術個性發揮的那些程式化技術規定。實際上這些被哂為“無法”之書恰是堅守著書法藝術形象得以構成、藝術效果得以產生的基本法則的,因而所作便出現了更新鮮的為人所美的效果,故被人稱之為“無法之法”,並譽其“乃為至法”,意思是:不守那種要求將字寫成統一樣式的方法,卻充分把握了書之為藝術、之有審美意義與價值的根本方法,這才是最恰當地用“法”。

  為什麼這樣認識“法”、運用“法”,“乃為至法”呢?因為“法”的運用,是為創造有生命、有個性面目的藝術形象服務的。只有在這一意義上顯示了書家的見識、修養、功力,才具有用“法”的意義與價值。

  為什麼用“法”還要講“度”呢?寫字,是為了創造生動的藝術形象,沒有“法”的運用不行,“法”的審美價值與意義,全在形象創造中恰到好處地運用,“無過無不及”,把握好這一點,就是掌握了“度”。書中顯示出這種效果,正是藝術見識修養功力的表現,“無法之法”,適得其“度”,正是書家識“法”、用“法”的最高境界。一件書作如果不能從用“法”上展現出這種效果,就不能算達到用“法”的高境界,就直接影響作品的藝術性。

  總體來說,“法”的認識、運用,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最先只是利用工具器材性能實現書寫,在越來越熟練的書寫中,人們發現了審美效果,就逐漸有了以實用為前提下的審美效果追求,“法”也在這一目的要求下積累。可是在用“法”中,事實上又出現了兩種認識、兩種態度:一種認定“法”是既利實用又保證審美效果必須恪守的絕對規定,否則就不是“書”;另一種則認為“法”只是前人書寫中積累的體現了自然之理的經驗。只要不違書理,是可以作個性化的運用的,而且用“法”的目的意義和審美效果,也正在這裡。

  今天,書法已成為純藝術形式,“法”是不是還要講求?如何講求、運用才有意義、價值?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我們應該很明白了。



林沛鑫001


您好,我是青翁文化,很樂意與您交流。

您的問題非常有意思,也是很多人困惑的問題。

何為書法?鄙人認為書――就是書寫;法――指法度,法度又包含筆法、章法、墨法。字中有法這個觀點即一個字中,都有著前人制定的法度。

我國的書法自晉已經五體具備,真行草隸篆每種字體都有它的書寫要求。詳細的說,基本筆畫怎麼寫?偏旁結構怎麼搭配?整篇章法怎麼設計?古人都已經為後人示範了幾千年,在學習的過程中嚴格遵守才能學得精髓。

如不按照法度,任意而為亂寫一氣,終歸不是正道,也就是所謂的“江湖體”。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願上下而求索!

祝安好!





青翁文化


世上沒有不會跑的足球明星!

世上沒有不會楷書的書法家 。

寫字好不一定是書法家,

但書法家必須要楷書好。

有楷功力的‘難看’為拙如徐謂,

無楷功力的‘難看’為醜如沈鵬。

同樣到達泰山頂摘取皇冠!

有徒步到達山頂的,

乘車的能說明嗎?

書法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

不能因書法行政官員不會楷書

而否定蘇軾張懷瓘楷如立,

推行沈鵬‘因人而異’論,

為其吹捧就更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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