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疫情期間降薪你們能接受嗎?

給陪讀媽媽頒個獎


可以接受。老闆們也不容易,疫情停工期間,店租,人員工資,財務費用照付,雖然現在陸陸續續復工,但營業收入同比下降嚴重,如果門店或公司生存不下去,那我們就要失業啦!


混地產的斌叔


能夠接受。突如其來的災難讓很多公司都承受了巨大損失,員工收入減少還是次之,壓力最大的是老闆們,他們才日夜操勞、日夜焦慮啊!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如何能夠讓公司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也許有人笑話我不是老闆的命操著老闆的心。但是,我確實是這麼想的,因為我看到了創業的不易,而且在這一次疫情中,我更理智得看到了自己真正的能力,感覺自己確實不是有過硬能力傍身,不怕任何競爭的那一類人。我感謝公司給了我一個工作的平臺,感謝老闆給了我一個體面工作的機會。所以,我接受降薪,從內心願意與公司共渡難關。


只管奔跑


就在前兩天,快餐企業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發佈了一條“手撕員工聯名信”的視頻,很快刷爆了朋友圈。

在此之前,老鄉雞的員工們給束從軒寫了一封聯名信,請求不拿工資,和公司共渡難關。

在視頻中,束從軒回應了這個請求,回應的方式簡單粗暴:手撕聯名信。

他說:“你們糊塗!哪怕是賣房子、賣車子,我們也要千方百計地確保你們有飯吃、有工作。”

網友們紛紛為束從軒點贊,這才是有擔當的好老闆!

不光是老鄉雞,木屋燒烤也收到了1000多名員工的聯名信,自願申請減薪,共同守護木屋燒烤。

我是娛樂好笑不,歡迎關注,祝願每一個復工者不降薪生活,一切順利!



娛樂好笑不


依然是老規矩,先說結論:

1、在2020年2月14日(含)之前所有薪資,應該遵照合同上約定的標準發放(注意,2月15、16兩天是公休日);2020年2月17日(含)之後的薪資,企業可以與你協商降薪;如果企業實在經營困難,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企業不按規定給怎麼辦?

(1)最好先和和氣氣地跟人事、老闆好好協商,先苟著,同時遠程找新工作。

(2)萬不得已,可以用勞動仲裁甚至訴訟的方式,但我覺得必要性不大。

題主的理解沒錯,2(具體應該是2月17日及以後,之前的仍應當按照之前的合同薪資履行)、3月份的降薪調整,是可以理解的,現在為了渡過困難時刻,相互理解,沒問題。

但2月14日(含)之前的薪資,企業是不應當降的,沒有法律依據,根據答主的瞭解,也沒有相關規定的依據。

雖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中提到:

三、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四) 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五) 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雖然規定了可以根據情況,雙方協商降低薪資,但是,指的是“延期復工期間”,按照理解,也包括復工之後一段困難時期。

【復工之前那段時間的報酬,是不應當降低的。】

面對此種騷操作(如果公司沒跟勞動者協商就直接通知降薪的話,那就真是不折不扣的騷操作了),建議題主做好以下工作:

(1)保存好雙方的合同、薪資卡銀行流水備用;

(2)保存好人事的通知,紙質留紙質,微信、釘釘、OA軟件、郵箱等形式的,保存原始電子文件;

(3)跟人事當面談談,看看人事的態度,是不是那種蠻不講理的類型(記著錄音,以備不時之需);

(4)正式用工作郵件給人事、主管領導、分管副總、CEO等領導發一封郵件:可以參考結構化寫作的方式,簡單明瞭,邏輯遞進、層次嚴謹。

A、第一句話:誠懇地表示理解公司目前比較困難(表立場:“我與公司在同一戰線”),復工之後的待遇,我可以接受人事通知的“底薪降為之前的一半”。

B、但是復工之前的薪資,希望公司能夠按照法律規定來,即使公司困難,要將之前的工資延期發放,也接受延期發放,但是即使延期,也請全額。

C、分幾個方面論述你的理由:

  • 我已經努力付出、為公司創造了價值,那是我之前的付出應有的回報(為公司創造了價值);
  • 我今後肯定更加努力與公司共渡難關(還將為公司創造更多價值)
  • 我才畢業沒積蓄(“我很困難”);
  • 法律規定那段時間的薪資不能無端降低(最後才用法律,避免給人你想跟人來硬的的感覺)
  • 最後,再次強調希望與公司共渡難關。

然後等待公司的回覆。

這段時間的確不管個人還是企業,沒有一個是好過的,咱們儘量多多相互理解,但是也希望公司不要胡來。

【為了以防萬一,同時找新工作】

根據題主的問題補充,我瞅著貌似那人事沒有跟員工商量直接就發了降薪通知,根據答主多年的工作經驗,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沒跟員工商量就直接降薪的企業和人事。

由此可見,要麼就是你們公司老闆忙到飛(沒工夫操心員工的薪資問題)、要麼就是你們人事不著調(沒好好研究相關政策),我建議你可以考慮一邊工作一邊找找新工作機會了。

但是別急著離職,現在其他企業也不好過,一時半會兒估計也沒多少新崗位,先苟著吧。

【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是我覺得沒太大必要】

如果後來公司堅決降薪(特指原本應按規定正常發放的部分),同時又拿不出證明公司確實已經困難到連原本應當正常發放的部分都發不出來的證據,要是題主時間和精力足夠,可以去先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合法權益(這個案子不復雜,基本在那裡就能解決了,不大需要走到訴訟階段)。

但題主覺得,不到萬不得已,沒必要,你的時間和精力更寶貴。

(1)一方面,這段時間公司困難,也許經過你的溝通,加上疫情結束之後,經營好轉,公司可能會意識到自己的決定(減半發放應正常發放的部分)不合理,或者上面的領導意識到你們公司人事的操作不符合實體、程序規定,而主動在經營好轉之後補發薪資。

(2)另一方面,即使公司決定不改變,照目前全國局勢,你還是先苟著比較好。

(3)第三點就是,在復工之後,企業如果確實經營困難,經協商之後,可以按照當地最低薪資水平發給勞動者生活費。

也就是說,公司有可能換一個策略:就是答應將之前的部分全額髮放,但是2月17日之後的部分,直接按照最低標準給,這樣的話,就比題主說的減半要低了,這樣平均勻下來,可能會讓題主的情況更不好。

所以,別刺激公司比較好。

(4)另外,也就一兩個月的薪資的一半,為了這些非要一口氣咽不下去,沒太大必要,又要整理證據、委託書、仲裁請求書等一大推東西,時間、精力的付出不划算。還不如這段時間集中精力多學習,提升自己,為未來換工作甚至是自己給自己工作打基礎。

不是沒法計較,只是結合特殊時期的背景、個人長遠發展的考慮等,沒必要計較而已。

不是答主站著說話不腰疼,答主自己也經歷過類似事情,當時我們公司是一個退了休的大媽負責公司的公積金和社保,她心思沒在工作上(也有可能是她故意的,她出了名地摳門,不按法律規定的那種,小心眼兒,公司同事對她都很不滿),導致本來應該給我交公積金了,愣是整整大半年沒給我交,當時公司公積金比例還不低,大半年的下來,大概也有個五六千吧。

我後來知道了這事兒,好長一段時間氣得恨不得直接離職換工作、要求補償,但平靜了一個月,想想還是算了,我考慮到:

一方面,沒時間為幾千塊錢計較,而是把時間放在好好學外語、學知識,後來換了一個更好的職位(重要的是,那段時間練的硬核外語技能,成為了我後來競爭力和收入的一部分);

一方面,圈子說大也不大,都在一個行業混,而且你在往上走,說不定哪一天你現在的老闆會變成你未來的合作伙伴呢?


週週周樹人


要分情況

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假設員工是固定工資,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辦公不得降薪。

但是,有些單位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願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員工降資是不可以的


白茶與deer


大家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今年疫情大部分行業損失慘重,個人是接受降薪的,湖北籍員工,前期好多企業考慮疫情區員工要養家餬口,房貸、車貸等,企業擔當起社會責任,員工安心在家隔離,工資照發。

由於疫情持續,昨天我們村已經開始大範圍捐款,黨員幹部帶頭,晚上看新聞聯播,國家號召大家捐款,可想而知,國家目前困難,企業困難,個人而言,經濟能力有限,捐不了大款,但是也不會給國家,給企業拖後腿。

對於企業來講,不是迫不得已,面臨市場困惑,資金困難,單位是不會主動給自己員工降薪的,對於員工來說,如果覺得單位還不錯,發展前景好,可以與企業共進退,適當降薪到合理的範圍,也能夠幫助自己企業渡過難關!
企業發展好了,將來企業會感謝我們這些支持過他的人,不要在乎一時的降薪。



謝謝,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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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o後的我們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在家辦公還是根本不用工作,如果在家辦公,也是辦公,勞動者也提供了勞動。

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假設員工是固定工資,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辦公不得降薪。

但是,有些單位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願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

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近日,人社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同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地規定的辦法執行。


硬筆愛好者


我來發表下我的感想吧
這個得看公司是平時的一些福利怎麼樣,首先我是做淘寶客服的,那就我們公司而言,平時的待遇還是不錯的,以及伙食也是很好的。特殊情況下,像大家都知道雙十一雙十二是淘寶一年當中最重要的日子,成敗在此。超盈利是,我們也有一定的格外的福利
所以,在這個疫情的特殊時期,快遞公司的停運,我們淘寶店也是一大損失,也沒有盈利,畢竟將心比心,我們也要為了公司度過難關,說白了,我們依附著公司生活,公司好,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好。所以,公司就像一個團隊,團隊強,則公司強,所以我是可以接受疫情期的降薪。
好了,我是櫻子,謝謝觀看我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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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的櫻子


最近這幾天我在的公司也在搞自願減薪來著。今天我跟朋友討論下如何應對。我們工會發了個自願減薪的倡議書,但是裡面沒有一點乾貨,就說疫情嚴重大環境不好,倡議大家與公司共度難關,本著“依法嚴格遵循自願原則,不強制、不道德綁架”的原則,但也明確表示“如有申請完全是本人自願,不會在後期向公司提出任何形式的補償要求或索賠”。我覺得這個倡議書就很有問題,既然倡議大家共度難關就應該開誠佈公。先公佈一下公司賬面有多少錢,每個月各項成本是多少,如果持續沒有收入能堅持多久,銀行能貸多少款,賣股份能融多少資。另外高管工資都是多少,準備減薪幅度多少,這些也統統沒提。

如果財務狀況不能證明難關的存在,那讓員工減薪就是資本家喝血。

其次是在證明難關的基礎上,如何共度是一個問題。公司財務困難,可以在與員工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用公司債券的方式,暫緩發放員工的部分工資,待財務狀況好轉後償還。或者以股份形式替代部分工資的發放,既節省了開支,又真正意義上與員工共同面對難關,激勵員工幫助公司


初尤


心理不好受,但可以接受,畢竟疫情期間公司無法正常開展業務,自己在家隔離,也無法給公司創造利潤。公司沒有利潤就像是沒奶的母牛,母牛沒利潤,小牛沒奶喝是正常,何況只是降薪,而不是停薪,肯定有一些單位,不幹活就沒有錢發的,對比他們,降薪的單位還是良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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