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社會矛盾增多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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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49年新中國成立到偉大領袖毛主席去世,短短二十七年就為一個爛攤子,一個一窮二白的中國,在巴黎統籌全面封鎖的國際環境下,建立起了獨立的工業、農業、教育、科研、衛生和交通基礎體糸,完成了兩彈一興。其間還打了一場,打出中國國威的朝鮮戰爭,援建了坦贊鐵路;美國、日本和西方其他發達國家也不得不正視中國的掘起。將這段從中央到地方,到工廠、到農村;從機關到學校數不勝數眾多參與者的歷史,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原理進行思考,就一定從眾多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就能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社會活動是人的活動,是人的意識的物化過程;社會矛盾本質上是人、是人的社會階層的矛盾。人的一個人前期成長的社會背景和過程,決定了這個人現在的作為。


海博的外公












社會矛盾增多、甚至激化的主要原因探究:

一:上世紀90年代,企業減員增效、關停並轉過程中的遺留問題:

①:當時,各行各業的買斷、下崗,失業人員驟增;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運作中普遍帶有誤導、欺騙與脅迫性輿論與宣傳;

②:佔50%的人員只補償了幾千元、就解除了勞動合同,有的失業人員分文沒有;嚴重違返了《勞動法》和《勞動保險法》;

③:己退休的這批人當中、養老金低2000元的人員佔50%左右,有不少人只有1000元左右;

④:沒退休的6070和80人員,現在年齡偏大、市場蕭條,工作不好找、或找不到工作,他們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艱難;養老保險費有20%的人己停交,醫療保險有50%的人停交;家庭矛盾驟增、離婚率明顯上升;

二:社會分配製度的因素:

①:社會酬薪分配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引起的社會怨情、憤情繳增!

②:機關事業單位的鐵飯碗工資與福利遠遠高於企業;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自己繳納費的、但卻遠低於不交費的機關事業單位的3倍之多,真是不可思議;並軌己成為遙遠的事、成為幌子影;

③: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死亡後,其喪葬費、撫卹金和安家費是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人的10倍一15倍,死了都不公平,真是天方夜譚!

三: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

①:目前最重要的是:買斷、下崗與失業的這批人員,面臨的是不好找工作、或者找不著工作,嚴重影響社會安定;

②:他們要吃飯、孩子要上學、還要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應給予適當發放“兩保”補貼、並允許補繳“兩保”費用,需迫切緩解;

③:目前又面臨延遲退休的待遇與壓力,更是雪上加霜;這批人應按原政策退休!

唉,社會矛盾的激增與惡化,為了生存空間,他們要發瘋、自殺的增多、有的則要挺而走險!這是值得引起高度重視與警惕的!


海海147035523


社會管理邏輯混亂造成的!這是深層次的。

從表面看,是社會分配不均,法制執行不力,不健全。

從個體看,生存慾望和貪婪慾望混存!人心妄想!

就整個社會而言!除政治家,科學家,哲學及社會學家。即思想家們!絕

大多數人,的思維追求的就是正常的人生生活軌跡!生存,繁衍,再生存,再繁衍的循環而且社會管理上,也必須將其限定在這生活軌跡中,生存發展!相應的社會機制,也必須保證其的,其本生存和發展需求。

這就得談社會架構!分層,分階級問題,和社會保障,生存,發展的,相應的整體機制和個體機制問題。

馬克思主義,系統的,客觀的總結了社會客觀架構,對經濟基礎,上層建築,國家機器都作出了客觀表述!這就是人類社會的客觀規律和現象!直接說,就是人類社會真理!只要有人類社會存在,哪怕只有一群人,只要,要生存發展,必須按比執行!否則死路一條,滅亡!

作為人,本身構成的規律,除非不是人!這內因條件改變,永遠破不了!

虛幻的共產主義,按需分配,不能存立,在外部環境還是人類絕對按需分配,不成立的大環境下!

在人的環境中,肯定,否定理論!是不成立的!

所以,只存在,現實和理想相結合的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永遠是信念和大方向!

資本主義,只是一種觀念,屬哲學理論範疇和概念,同理共產主義也是如此。屬意識概念。

現實人類社會只有,市場經濟,這一實際,實用行為及表現形式和手段存在!

生產力和生產關係是對立和協調統一市場經濟的內外因!

人類社會必須有階層和階級存在!在不同的人類社會發展階段,只存在隱性和顯性,說白了,就是在人們心中,眼中。

如何讓社會有內外在發展和推動力?!當然就是有社會階級代謝機制!

代謝機制,分社會制度型和社會市場型。

社會制度,就是獎勵型,對社會有貢獻者,有能力者,突出貢獻者,獎勵,社會資源。如世俗說,升官,發財,封,賞。

社會市場型,以經濟活動為手段,獲取社會資源。如,勞動,生產,養殖,經營,貿易,流通,,等。

毛澤東思想永遠是政治靈魂!


非才


悟空經常性的讓人們開動大腦機器,好現象,連我這扛大鋤的也上癮了,放下鋤把子就開機。

我以為,社會矛盾增多,無論哪個階段,都是,蛋糕就這一塊,都想吃,也就一哄而上,拼命地往嘴裡塞。臉皮厚的,體格壯的搶了大塊,智慧的會盤算的絕對不甘落後。那些實在的,不好意思的,顧全大局的,還有體格弱的,就吃不飽。你以為那些吃飽的就會走開,讓給別人吃了嗎?他得霸佔下,因為貪慾是無限的。

人和動物有了區別,坐下商量商量,但真理永遠不會變:談,平起平坐的談,肩膀不一般齊,再嚎也不會有人理你。那些肥頭大耳的談,怎麼談,也只是他們如何分配瓜,別人是排不上的。

你不是問嗎?怎麼律師總是願為兇惡者辯護嗎?為三腳踹不出個屁的辯護,就是贏了,能得到什麼?眼前沒有,隱性的也沒有。平起平坐的稱兄道弟,面黃肌瘦的看著就噁心就讓人煩,有人理你才怪。

像列舉的其它一切因素,還能跳出這個圈去嗎?利益!


運河明月


上下二級法院法官:是有意顯示權力?!還是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挑戰民心?!置民心於何地?!還是法盲?!文盲?! 民事枉法裁判裁定罪的認可: (2)違背事實和法律的判決、裁定,是依照事實和法律,①本應判決當事人勝訴或敗訴的,行為人卻故意顛倒黑白地判決該當事人敗訴或者勝訴;②對本應承擔較重民事、行政責任的當事人違法裁定減輕其責任,對本應承擔較輕民事、行政責任的當事人違法判定加重其責任;③有充分事實和證據應予以立案而有意裁定不予立案的。

廣邀評論:法官可以任意踐踏法律?!!

甘肅金昌市中級法院庭長吳建紅所判的案子及甘肅高級法院立案庭庭長何銀駁回申請再審,維持原判的裁定!真實的案例,我把案例說得簡化些讓大家一看就明白,與實際案情是同出一曲:甲(男方)婚前首付30萬購房,貸款80萬,一年多後甲與乙(女方)結婚,婚後一年做產權,無奈產權為共同財產,今甲與乙離婚,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吳建紅終審(2017)甘03民終378號判決,進行房產分割:“考慮出資是甲,房子歸甲,個人婚前貸款80萬為個人債務由甲個人歸還;房子總價值為110萬,甲得60萬,乙得50萬。此判決為終審判決”!!甲不服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立案庭庭長何銀:此判決中級法院吳建紅考慮出資購房人的權益,已在對房產歸屬及價值上已經作出了補償,與情、與理、與法完全吻合!駁回申請再審!維持原判!!

各位領導您們、媒體平臺、記者你們好!

       什麼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下面案例是屬什麼?敬請各領導、媒體、記者、網民評論轉發!

     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庭長吳建紅,利用職權徇私枉法,在徐x與宮xx離婚案中,作為民事終審法官,為宮xx爭奪財產,枉法判決裁定!作為司法者,把黨和國家的重託,人民的希望作為徇私工具,任意所為,令人心寒!

        一、香格里拉房產:系我為徐x婚前所置,2009年首付2010年4月開始裝修,完工時徐x寫下借條[(經金川區法院(2016)甘0302民初2295號)、金昌市中級法院(2017)甘03民終107號)認定判決屬實],2011年徐x與宮xx結婚,2012年做下房產證(做產權證時宮xx仗勢與徐x多次發生糾紛,徐x獨木難支,只得將房產登記為共同財產)。(2017)甘03民終378號判決以“考慮徐x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且裝修也是徐x婚前出資”為由,將債務置於一旁將房產分割,故意混淆出資與借款買房的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違背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將夫妻共同債務要徐x獨立償還!、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一個基本的法律規定審理借款的二審審判長就是吳建紅,審理離婚案件的審判長也是吳建紅,難道作為審判長,不知道婚前借款購買的房子用於夫妻共同財產,債務也應該是夫妻共同的嗎?婚姻法的一個基本規定,就連如此清楚地事情,吳建紅都要偏袒宮xx,可見關係不同尋常!

         二、公司27區馨河苑52棟1口303房產:至今未取得產權,是我們關係不太好的情況下,我們老兩口全款出資直接轉入金川公司購房賬戶,又自己購買材料裝修入住,入住這幾年來,兒媳婦宮xx都不知道門在哪裡,怎麼又成了宮xx的共同財產了?這是典型的借名買房(附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各位領導、申訴狀中說明了為什麼買自住房)。我們只是南方普通農民,家景並不富裕,而金昌又不是房產投資的理想所在地,只是迫不得已,過來帶小孩讓兒子、兒媳沒有後顧之憂安心工作,盼他們夫妻和睦才借徐x之名(徐x具有購房資格),自己全款出資並自己裝修,於2015年10月5日入住至今!這是我倆在金昌唯一的家!而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吳建紅全不顧婚姻法及中華美德尊老愛幼,直接以低價判決歸宮xx所有!中院吳建紅串通對方當事人做假證,把我全款出資購房說成是共同出資(有薛xx上訴法院要求徐x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為證!“經本院向薛xx核實,薛xx稱該11萬系其出借給徐x與宮xx的。"既出借給徐x與宮xx,那麼為什麼上訴法院要求徐x獨立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可想而知薛xx根本不知情!而何來向薛xx核實之說!薛xx是宮xx的母親,法院有什麼好向薛xx核實的,薛xx給自己的女婿借錢都要女婿給打借條,當然可以說明這個不是給自己女兒女婿購買房子的事情。另,按婚姻法司法解釋:1、該房至今未取得所有權;2、雙方都要房產應競價所得;3、一方所要應由評估所房產實際價值(購房和裝修共花費32萬多),怎以26萬判之(只有某人自家裝修116平米,3萬多錢就夠了,可能一分錢都不要,老百姓那有如此之福可享?);4、2016年8月初,宮xx仗勢將徐x趕出香格里拉房屋,霸佔該房屋並換鎖,後又掏空室內所有,連窗簾都放過!法院吳建紅對我方所提置之不理!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審中,吳建紅把宮xx強行佔有的房子因為有按揭貸款,判給了徐x,而把徐x父母自己居住的家,因為全款付清了,判決給了宮xx,簡直是不通情理,將基本的人事都不同,不要說是懂法律了,難道法律就是和基本的情理背道而馳的嗎?!在我麼去向他問的時候,竟然還幫著宮xx說話,說是宮xx也是給你們再養孩子。5、婚姻法中明確規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6、吳建紅甚至為對方那怕多分一分錢絞盡腦汁:離婚、孩子撫養費於2017年8月1日生效執行,但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等一切將你清算至11月底,為徇私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關於雙方養老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問題,一審過程中,宮xx已明確表示放棄該兩項主張,二審過程中宮xx又要求對這二項進行分割,中院對這二項主張直接予以判決,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不顧,程序違法,在吳建紅眼中,國法是一紙空文!7、2016年8月,宮xx憑勢強佔香格里拉房屋,將徐x趕出香格里拉房屋,並私自打開徐x私人用品保險箱,盜走香格里拉購房合同、發票及我所贈給徐x的戒指銀元等(中院吳建紅有權直接認定是保險箱為宮xx陪嫁之物,),宮xx以香格里拉購房合同、發票為證,在庭上多次提出香格里拉房屋是她出資所購!對香格里拉房屋志在必得!後又掏空室內一切並連窗簾都不放過,如今中院又所判公司27區馨河苑房屋歸她,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難道法院是宮xx家所開!8、孩子撫養權不管從那方面:學歷、家庭條件、家庭人員的素質都優越於宮xx,(2016年8月,宮xx仗勢將徐x趕出香格里拉後將孩子強行接走,直至今我夫妻倆和徐x見孩子一面都是奢望!),而孩子一出生就由我夫妻倆24小時照看撫養,宮xx作為母親為了保持所謂的身材,給孩子連母乳都不喂,這樣的母親,讓孩子與其共同生話,明顯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第4條的相關規定,而中院判由宮xx撫養,顯然是與情、理、法背道而馳!9、婚姻存續中購置兩臺電腦,宮xx在庭上明確表示,各人所用電腦各歸各人所有,而中院吳建紅做法更是令人髮指,強行硬塞判歸宮xx所有!婚姻法明確規定:個人日常用品屬私人財產。雖用了幾年的電腦值不了幾個錢,而吳建紅深知電腦並值錢,徐x作為金川公司鎳鈷研究設計院人員,電腦裡的資料等何其重要!我有權想怎麼弄你就怎麼弄!你奈我何!有吳建紅撐腰,所以李靜蠻橫的說:你愛咋滴咋滴!你愛上那告你去告吧!  

        這是一起典型離婚冤案!(2017)甘03民終378號判決書,從頭到尾顯示出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吳建紅利用職權、徇私枉法,為宮xx爭奪財產,挖空心思置我們於死地,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法形同虛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背道而馳!一紙空文!違法違紀!為宮xx做得盡責盡力!望各位領導、媒體平臺、記者、廣大網友主持公正!謝謝! 

   1,(2016)甘0302民初2143號民事判決書;

   2,(2017)甘03民終378號民事判決書;

   3,(2016)甘0302民初2295號民事判決書;

   4,(2017)甘03民終107號民事判決書;

   5,金昌市金川區人民法院傳票(民間借貸)及薛xx要求徐xx獨立歸還借款11萬元並支付利息的起訴狀。

                                        徐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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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憫農——寧再軍

當年情景細思量,勒緊腰身獻上糧。

起早貪黑修水利,揮鋤擔土拓田疆。

年輕國弱能吃苦,年老家貧望健康。

單位退休多保障,老農苦水化愁腸。

五律:長長的路——寧再軍

門前彎棗樹,田壟綠池塘。

尋夢翻山遠,思娘炒菜香。

離家拋汗水,來電寄錢糧。

家裡無收入,回家路很長。

七律:打工者說(中華新韻)-寧再軍

少小離家久不歸,十年奮鬥少錢回。

鄉村有母常牽掛,城市無家暗自卑。

苦水滿腔無處訴,甜言到口更覺虧。

說聲父母多珍重,瘦弱孩兒壯又肥。

《七律*外出務工者》寧再軍

新春過後又添愁,一代中青往外流。

千萬柔情揮手去,萬千憂慮繫心頭。

在家老小常牽掛,異地夫妻分外憂。

父母暮年多體弱,無災無病子孫求。

七律:中國夢——寧再軍

砥礪前行百姓歌,初心不忘景婆娑。

青山綠葉源黃葉,江水渾波始碧波。

全面脫貧終不改,從嚴治黨苦中磨。

黨和政府知民意,民富國強社會和。


寧再軍


不知小編怎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望小編學習一下毛主席的"矛盾論"這部著作。先搞明白什麼是矛盾,怎樣認識予盾,怎樣分析矛盾,解決矛盾,以及予盾的特殊性,對抗性等鍺多問題。什麼是矛盾?"馬克思主義的哲學認為,對立統一規律是宇宙的根本規律。這個規律,不論在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們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變化。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過按事物的性質不同,矛盾的性質也就不同。對於任何一個具體的事物耒說,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過渡的,因而是相對的,對立的鬥爭則是絕對的。"從這個意義講,矛盾對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是客觀存在的,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存在一切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舊的矛盾解決了,新的矛盾又孕育產生,又要人們去認識解決。就是到了共產主義,消滅了階級,同樣會有正確與錯誤,先進與落後的矛盾產生和存在。懼怕矛盾的存在,迴避矛盾,否認矛盾都不是正確的。只有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哲學思想,承認矛盾,不斷地分析矛盾,正確地解決矛才能使我們的社會不斷髮展。🙏🙏🙏🙏🙏謝謝!望友友指正。


馮學軍16


倘若回答是什麼原因造成今年高溫天氣比去年少?因為今年臺風多。與之相比,回答社會矛盾增多的原因,想必肯定存在過一個其矛盾相對較少的時侯,那未,什麼時候呢?不這麼問,再怎麼回答也說明不了什麼。

如果說,題主所指的原因是由於社會的公平與公正方面而至,那未,不妨回望一下看似矛盾相對較少或不怎麼突出的從前,那時候所謂公平公正是怎樣的?記憶中好象憑關係,走後門,搞特權是很普遍也相當厲害,那時甚至是想憑個人努力能改變自已命運的,雖不能說絕對沒有,但敢說絕對是一種個別現象!所以,說到什麼矛盾增加的原因,那個時候倒是普遍存在了另一種敢怒不敢言的現象的確是事實。如此的比較下,今天的矛盾只不過是表面化而已,如果說,人與人之間總難免會產生矛盾與衝突,而也總能在這之中得於完善與進步並無不妥的話,那未,與此相比較,當面對生活在一個將矛盾以某種特定型式掩蓋了的社會里,究竟那一種才是真實的也就不言而喻了,同樣的,在謊言與真實之間作選擇,誰又會去選擇前者?所以在其實社會矛盾並沒有增加的情況下怎麼能找出所謂增加的原因?(個人觀點,希望點評)


樂逍遙86610862


改革前人民生活水平低是實事,但有精神食糧,有信仰,幹啥熱情高,無名英雄多,不計報酬,如林縣紅旗渠群眾幹勁足,自願義務,十年的努力靠原始方法創造了世界奇蹟一一人造天河。全國修幾千座水壩基本義務工,(到現在有的還在用)最多家記個工分。而現在呢,缺乏精神食糧和信仰,什麼都是以錢開道,如掃個地,植棵樹先搞價錢,電工出個工(己經是高工資)先說補幾十或幾百,公務員下鄉也是高額補助,以前幹部下鄉駐村,我家就被派過飯,和群眾同吃同住當然在哪家吃飯必須掏伙食。當然時代不同不能相提並論,主要原因就貧富懸殊過大,世風日下。不一定正確,若不妥請涼解。


觀海聽濤9580


社會矛盾增多是由私有制決定的。人們佔有生產資科有的多,甚至很多,不斷地擴大再生產,利潤滾滾滾來。而只有少量生產資料或根本沒有生產資料,純無產階級,靠出賣勞動力為生,朝不保夕。窮富不均,兩極分化,嚴重,社會矛盾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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