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老婆去學校上班,在路途上騎車不幸死亡,學校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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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工傷條例,應屬工傷,由工傷保險來賠償。

樓主既然提出這個問題,應該是想問,除工傷保險外,學校是否也應該承擔部分的或者連帶的賠償責任?

那就要看學校在此次事故中是否有過錯或者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到的過失。顯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學校沒有任何過錯或者過失,與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關係,而交通事故是雙方的責任,應按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來處理,不能因為事故一方是老師,而讓學校來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誰侵權誰賠償,誰該負責誰賠償,無論是個人或機構、單位。而現實中很多受害方,因為侵權方無力賠償或者找不到侵權方,甚至因為自身的原因而受到傷害,為了錢就喪失作人的基本原則,例如自己騎車摔倒,找到旁邊同行的車就要賠償;自己借車酒駕出事故告車主要求賠償;自己小孩在公共場所照顧不到,在設施符合安全標準的情況下,仍然讓公共場所賠償;老人碰瓷、小偷偷竊摔傷摔死等等,諸如此類的種種不良社會風氣,不僅要在道德上予以譴責,也要在立法上加以限制和處罰。對社會不良現象的懲處,也是對社會上良好形為的鼓勵;反之,則是對罪惡的放縱,對正義的褻瀆!


逸飛揚128307097


你好,很願意幫助您。

首先,對您妻子的遭遇感到惋惜,希望你振作起來,處理好以後的事情。

按照我國最新《工傷管理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這裡面需要認定為工傷的前提和關鍵是:事故的主要責任方,不是你的妻子。

所以,當務之急,應該做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明確事故主體責任。

如果妻子不是主責,切記不可與肇事者私了,或拿到補償後,在交警那認定你妻子是主責,否則,後續認定過程會很麻煩,或認定不了。

2.拿到事故結果後,請單位認定,並協商解決賠償。

3.如果有工傷險,依據認定結果,走工傷險理賠,

4.如有關部門不予認定,需走司法程序。此時建議請專業律師幫助你。

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律師的。

如果事故的主體是你的妻子,就只能與單位協商,看是否能取得人道主義幫助了。

希望能夠幫助您。


輔導員範兒


作為一名人民教師的老公不應該這麼腦殘啊!讓人一聽就感覺碰瓷的又來了似的!直覺上就很反感。你老婆上班途中死亡和學校有什麼責任?能有什麼責任!不管你老婆是上班途中死於任何意外,那都和學校沒任何直接責任!換句話說,即便你老婆死在學校也很難說學校就有什麼責任,在學校的話死因還是重要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隻要你老婆在校期間死亡的,那一定有各種“賠償”!這是有法定標準的。關於你老婆在學校路上發生意外的事,你最多應該問算不算“工傷”或“因公殉職”之類,然後諮詢專業人士看有什麼有相關撫慰金之類的東西!而不是問學校有責任沒!而實際上如果你老婆上班是開車的話,交通事故而死的話,要是她全責的話,你應該還得面臨民事賠償問題!


溫樹哥vlog


首先你有責任,因為你是老公沒有送你老婆,第二他爸爸有責任沒送女兒去上班,第三他媽媽有責任沒送女兒,第四她爺爺,第五她奶奶。第六她公公,第七她婆婆,第八她哥哥1第九她弟弟,第十她姐姐,第十一他妹妹,第十二她舅舅,第13她妗子,第十四她姨,第十五她姨夫。。。。。。。。。


猛虎下山71039709


當然有責任的,最好是諮詢律師


宸宸與笑笑


這些人想錢都想瘋了,什麼理由都離不開錢。這人的老婆死了,我們深表同情,願逝者安息,生者節哀。但這個人在這個時候提岀這個問題,我看老婆死了,他倒解脫了。如果通過這件事再創收點經濟效益,可見老婆死的真實惠!

我個人拙見,這個人老婆的死,和學校沒有一毛錢關係,如果真要追責,首先負直接責任的是腳下,應該和它論理一番,或許還能找到突破口。責任主方一馬路!騎車上班,猝死馬路,馬路責無旁貸。其次追究自行車的責任,為什麼要腳踏,如果是電動,可能就不會有悲劇發生。第三要追究連帶責任,自行車是誰買的,哪個廠家岀的,哪個親手按裝。第四追究連帶責任交通局,為什麼不給馬路裝履帶,偏偏要噴瀝青。第五再去找學校,看在老婆為學校而死,賞個花圈錢吧!

老話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不該在你悲傷時挖苦你,但你不該在悲傷時先想這些無理要求。我們同情你的遭遇,也可嘆你老婆的悲哀,念在夫妻多年的感情上,妥善處理好你老婆的後事,安撫好老婆家人,多想怎樣替老婆盡孝,怎樣撫養你們的孩子。

我們現在生活在法制社會,需負責自有法可依,無理取鬧也不可能撬開法律大門。願你節哀順變,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韻佳韻味


老婆去上班途中造成意外死亡,如果不是她的過錯引起而是意外的話,可認定為工傷事故。在上下班途中或路途鄰近順便購買生活必須品(如油鹽米菜)遭到意外傷害的話,據有關司法解釋,也有可能認定工傷。


工作的敵人


雖然很可憐你,但是你這找思維簡直太荒繆了,如果你老婆在去美國的路也這樣了,是不是要找美國負責,現在是走哪訛哪,沒到哪裡也能訛到啊,越來越高級了


萬事家和1


你老婆上班途中死亡,不涉及學校責任的問題,主要是涉及公傷(公亡)認定以及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個補償由公傷管理部門承擔,學校只承擔當月工資合理部分。


一本大書34246


原來國家勞動部也是現在人社部有關公傷死亡認定有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傷亡可認定為工傷死亡。但必須是在上下班必經路線途中,如繞道辦事發生事故不能認定工傷死亡。不知目前有無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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