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班慧娟 性別:女
身份證號:4102031969****2043
住址:開封市金明區城西夷山大街夷山花園2號樓西單元5號
執行案號:(2018)豫0203執261號
執行法院: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王汴軍訴被告班慧娟、趙蔚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203民初414號民事調解書,判決如下:被告班慧娟、趙蔚曾償還原告王汴軍共計300000元及違約金。判決生效後,被告未能履行。原告申請執行,在執行階段,被告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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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順河回族區人民法院 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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