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武漢男子患肝癌被拒賠,保險公司一個小失誤,法院:判賠60萬

如今中國的經濟發展越來越好了,人均消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多人們開始重視起保險,國家也出臺了很多利國利民的保險政策,正是應了存在即是合理這句話,既然保險行業也漸漸發展起來,想必也是有利於老百姓的行業。

武漢男子患肝癌被拒賠,保險公司一個小失誤,法院:判賠60萬

武漢男子帶病投保,患癌後被拒賠,法院:拒賠後還收保費?賠60萬

可是每當老百姓投保之後再申請理賠,便覺得難上加難,為什麼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也因此傷了很多保險投保人的心,這有大部分的原因在於保險公司。但是如果投保人是帶病投保,按理來說保險公司拒賠是合情理的,但是法院還是會判決保險公司賠付,這其中有什麼緣由呢?

今天好買保將分析一下這個案例。

01 真實案例

武漢的劉先生在2017年5月份,在某人壽保險公司給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險,保費8000多元,保額60萬,就在同年的12月份,這名男子在醫院查出患有肝癌,需要入院治療,醫院說至少要家屬準備10萬的治療費用。

對於一個普通家庭來說,一下子拿出10萬是十分吃力的,正在全家愁眉不展之際,劉某告訴妻子,自己在今年5月份買過一份重疾險,於是劉某妻子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遭到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劉某帶病投保。

武漢男子患肝癌被拒賠,保險公司一個小失誤,法院:判賠60萬

武漢男子帶病投保,患癌後被拒賠,法院:拒賠後還收保費?賠60萬

劉某妻子表示不服便訴訟至法院,法院經過一番瞭解,判決保險公司賠付60萬給劉某。

02 案例分析

經過法院多方瞭解到劉某在三年前就患有脂肪肝、糖尿病等疾病,劉某這是屬於帶病投保,在投保之前未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病情,這樣的做法嚴重違反了保險合同的規定,按理說保險公司拒賠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最後法院還是判決保險公司賠付60萬,究竟是為什麼呢?原來保險公司在拒絕賠付劉某之後,沒有正確的處理好劉某的解除合同,導致系統自動收取了劉某的保費,並進入保險公司的賬戶裡。

武漢男子患肝癌被拒賠,保險公司一個小失誤,法院:判賠60萬

武漢男子帶病投保,患癌後被拒賠,法院:拒賠後還收保費?賠60萬

劉某妻子也以保險公司不正常收取投保人保費將之告知法院,保險公司既然已經收取保費,那麼保險合同就有效,因此劉某可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60萬。

其實發生這樣的事,雙方都有逃脫不掉的責任,劉某帶病投保實屬不該,保險公司沒有及時止損,忽略了終止雙方的保險合同,導致系統還收取投保人費用,但是,這純屬劉某僥倖,才可以獲賠。

03 好買保觀點

對於這次事件來說,這是一個極其特殊的案例,保險公司是吃了一個啞巴虧,這純屬保險公司失誤操作而造成的,但是要說一下劉某的行為,帶病投保是萬萬不該的,這屬於欺詐,是違反法律法規的,也是保險合同裡早就規定好的,投保人可萬萬不能有僥倖心理。

武漢男子患肝癌被拒賠,保險公司一個小失誤,法院:判賠60萬

武漢男子帶病投保,患癌後被拒賠,法院:拒賠後還收保費?賠60萬

投保人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狀況,否則,一旦被發現,就會被保險公司解除雙方合同關係,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保險合同是約束雙方的一個文件,一方違規,便打破了規則,必然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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