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土地確權以什麼為基礎?

徐嶽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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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以什麼為基礎?

對於農村土地確權,雖然是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力的確認,但很多農民朋友不明白確權的依據基礎是什麼呢?


根據我國《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文件)要求;

確權登記頒證,以已經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前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農田以前簽訂的家庭承包合同)。和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農村集體土地所有登記頒證為基礎。在以上基礎上進一步確定到每戶家庭土地承包的面積,地塊,位置,那類地塊等信息。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應當遵循“兩不變,三嚴禁,四不登記”的規定。

兩不變指的是,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承包合同期限不便的原則。

三嚴禁指的是嚴禁違法調整收回農戶承包土地,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借力亂收費。

四不登記指的是,土地權屬不清的不登記,沒有開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記,改變土地用途的不登記,集中矛盾不解決的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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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二代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登記以什麼為基礎呢?

(一)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期間,依法依規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合同;

(二)土地臺賬。是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村土地的原始依據,是農戶簽訂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礎;

(三)經營權證書。是二輪承包以後,各縣(市、區)政府向農民發放的承包土地權利證明;

(四)農村稅費改革登記表。即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核定到戶面積登記表;

(五)地方制定的有關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過程中,根據國家和省裡有關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規定;

(六)法規政策沒有明令禁止的村規民約。


葉公來幫忙


1,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在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期間,依法依規取得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

2,土地臺賬。是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村土地的原始依據,是農戶簽訂家庭承包合同的基礎;

3,經營權證書。是二輪承包期延長以後,各縣(市、區)政府向農民發放的承包土地權利證明;

4,農村稅費改革登記表。即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核定到戶面積登記表;

5,地方制定的有關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過程中,根據國家和省裡有關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規定;

總之,農村土地確權是以已經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已經頒發的農村土 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頒證成果為基礎。 在這些基礎上進一步確定農 戶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信息。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果大家喜歡或想諮詢更多農村問題,請關注我的頭條號“閏土說農”,同時歡迎點評留言或私信!謝謝!


閏土說農


謝謝,土地確權以什麼為基礎,以前村裡發放證明,還有我們農戶手中的各種本本,千萬不能丟失,這次可能要翻到老本了,我也諮詢了不少專家,到底以什麼為基礎,得出如下解讀:

1.土地承包合同。主要是指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依法依規取得的家庭承包合同。

2.經營權證書。是二輪延包以後,各地方政府向農民發放的承包土地權利證明。

3.土地臺賬。是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村土地的原始依據,是農戶簽訂家庭合同的基礎。

4.農村稅費改革登記表。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核定到戶面積登記表。

5.地方制定的有關配套政策。各地在一輪承包和二輪延包過程中,根椐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要求,制定的一些地方性規定。

6.法規政策沒有明令禁止的村規民約。

各地的地方性可能還有補充,但大致就是上面幾種,有些在村組長手上,我是創業新風,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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