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邢台6人被通报

邢台6人被通报

邢台6人被通报

4月2日,宁晋县纪委通报5起案例,其中包括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李潮进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并收取好处费、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7年,杰瑞公司投标宁晋县城管局车辆购置项目期间,李潮进违规接受该公司业务人员宴请2次,并收受好处费2000元。2019年1月,李潮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宁晋县北圈里学区党支部书记、校长柳奎杰违规使用公款报销饭费问题。2018年12月,柳奎杰安排学区会计虚开办公用品发票,违规报销饭费7761元。2019年3月,柳奎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宁晋县四芝兰镇荆邱村委委员李国旗、杨金彪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8年7月,杨金彪、李国旗在负责该村限高杆期间,违规收取香烟或小额现金后对外地车辆予以放行。2019年1月,李国旗、杨金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及违纪实物折款后予以追缴。

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宁晋县四芝兰镇北白豆村委会副主任陈藏栓在排查灾情上报过程中没有履行相关公开程序问题。2016年“7.19”洪灾后,陈藏栓在负责灾情上报救助期间,没有履行公开评议、公开发放等程序,致使该村低保人员陈某2万元补助款被其侄子私自扣留,并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陈藏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晋县北鱼乡北鱼三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存良违规为他人办理五保问题。2015年,赵存良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成某夫妇申办为五保户,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赵存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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