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全市高危企業今年將上安責險——加強風險管理 走出“企業掙錢、政府買單”困境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利於分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險責任、有利於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保險責任內的事故進行賠償是“安責險”最基本的功能。企業參加了“安責險”,保險機構將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這樣既能減輕企業賠償負擔,又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此外,“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和理賠的雙重作用

3月29日,記者在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召開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項目啟動會上獲悉,作為自治區首創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安責險”)“三方”模式——“政府引導-保險經紀公司提供專業化服務-共保公司承保”,“安責險”將在全市推開。它除具備理賠作用外,更突出事前風險防範功能,通過建立保險費率調節機制和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推動企業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體系。通過政府推動、政策驅動、市場引導,逐步向全市各個行業領域全面推行“安責險”,助力全市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

會議宣讀《包頭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方案》,人保財險公司代表保險公司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服務工作作出承諾。此外,市應急管理局與華富保險經紀公司、人保財險公司及其他7家共保公司共同簽訂《框架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共保公司將共同發揮風險防控、風險評估、信息採集、檔案建立等一系列的風險管控功能。

據介紹,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國家推行的強制保險。自2016年以來,國家、自治區先後出臺若干相關規定,其中明確要求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

據介紹,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有利於分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險責任、有利於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保險責任內的事故進行賠償是“安責險”最基本的功能。如果企業參加了“安責險”,保險機構將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這樣既能減輕企業的賠償負擔,又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走出“企業掙錢、政府買單”的困境。此外,“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和理賠的雙重作用。加強事前風險防範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不同於其他強制性保險的顯著特點,通過建立保險費率調節機制和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推動企業積極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體系。即運用費率調節機制對不發生事故的企業下調保險費率,對發生事故的企業上調保險費率,激勵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另外,從保費中提取20%的比例作為事故風險預防費用,開展事故預防服務,幫助企業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良性循環。

啟動會後,各旗縣區相關部門將制定工作方案,並召開推進會。保險經紀公司和7家共保公司將及時開展業務對接、積極參與企業安全管理。預計今年年底前,全市高危企業將應保盡保“安責險”。從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和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將全部納入“安責險”投保範圍。2021年10月後,“安責險”將作為一項常規工作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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