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疫苗事件追蹤|十五年登上“王座”,跌落只用了七天!

到昨天(7月23日)為止,距離長生生物疫苗事件事發剛滿一週。臨近晚間,長春新區公安分局公佈,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和公司4名高管,於當日下午三點被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疫苗事件追蹤|十五年登上“王座”,跌落只用了七天!

根據通報,“警方依據吉林省食藥監局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對長春長生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疫苗涉嫌違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調查”,高俊芳等人被認定為“主要涉案人員”,因此被公安機關帶走。長春新區公安分局稱,目前案件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進行中。

小編了解到,從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間,高俊芳逐步從一個管理者變為控制者。2005年到2015年,高俊芳將長生生物“升級”為名副其實的“家族企業”,掌控著67億的身家財富,實在是不一般!

如果從其開始擁有上市公司的2003年開始算起,到此次疫苗事發前,高俊芳“疫苗女王”之路走了十五年。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在這些年的發展中,長生生物多次涉及到違法、違規事項中。一個月涉及5起行賄案實是令人震驚!

相關行賄案判決

1、2017年11月27日,湛江市婦幼保健院兒童保健科護士長龍某被判受賄罪,共接受廣東立暉生物藥品公司(廣東立暉)業務員和廣東仁興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的採購疫苗回扣款10.6萬元,其中廣東立暉代理長春長生水痘、流感、華北乙肝等疫苗產品。廣東立暉業務員麥某承諾,“事後會按乙肝疫苗每支1.5元、水痘疫苗每支5元、流感疫苗每支3元的標準送回扣款給龍某”。2009-2012年期間,市保健院在採購一級使用二類疫苗的過程中均有選購和使用廣東立暉代理的疫苗產品。

文書顯示,麥某共向龍某提供1.3萬元回扣款。法院給出的裁判結果為“麥某犯行賄罪,免予刑事處罰”。“麥某認罪態度好,有悔過表現,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且提供的疫苗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犯罪行為輕微不需要判刑處罰”。

2、2017年11月28日,湛江市第X人民醫院負責傳染病防控、疫苗採購計劃審批等職務的楊某被判受賄,與單位護士長梁某共接受疫苗供應商回扣款12.32萬元,法院判決楊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處罰10萬元。在此案中,銷售長春長生水痘的業務員林某向梁某提供每支7元的回扣。

3、另一起案件判決顯示,寧陵縣衛生防疫站站長王峰自2010年至2015年,利用採購疫苗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業務員給付的回扣款。其中在2010年--2015年,寧陵縣衛生防疫站購買長春長生業務員吳某銷售的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其中自2010年6月份至2013年3月,購買水痘疫苗1.36萬支,回扣比例為:5元/支;2015年6月-9月份購買狂犬疫苗4800支,回扣比例為20元/支。王峰非法收受長春長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吳某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萬元。公開信息顯示,長春長生的水痘減毒活疫苗154元/支,長春長生凍幹狂犬病疫苗72元/支。僅狂犬病疫苗的回扣,就佔到其銷售價格的三成。

4、長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風波尚未平息,昨日,公司子公司長春長生又因“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簡稱“百白破”)檢驗不符合規定,遭到吉林省藥監局行政處罰。

由此種種可以看出,長生生物存在著較為嚴重的腐敗問題。那麼,高俊芳在這種環境下,是怎麼一步一步登上“王座”的呢?

出身國有研究所管財務得到“重用”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4歲的高俊芳目前身兼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多個職務於一身。

疫苗事件追蹤|十五年登上“王座”,跌落只用了七天!

而她擁有的頭銜不僅僅在企業內部,根據長春生物年度報告,高秀芳現任吉林省政協委員、長春市人大代表、吉林省預防醫學會第五屆副會長、長春市工商聯副主席。

目前,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的實際控制人為高俊芳、張洺豪、張友奎三人,分別持有長生生物18.18%、17.88%、8.24%的股權,三人不僅是一致行動人,還是一家三口。

關於高俊芳成為“疫苗女王”的故事起源,要從長春生物製藥研究所(以下簡稱:長生所)講起。

長生所成立較早,歷經滄桑。上世紀九十年代,長生所已經先後成為國家二級企業、劃定為國有大一型企業。1999年,長生所被認定省級技術中心、高新技術企業和吉林省知名製藥企業。

高俊芳的登座之路,也可以說是長生所的發展之路。1992年長春實業(也就是現在的長生生物)成立,由長生所和長春生物高技術應用研究所(以下簡稱長春高研所)和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生物技術服務中心經銷部(以下簡稱 長生所經銷部)作為發起人共同發起,並向內部職工定向募集股份而設立。

當時,長生所以自有資金 600 萬元及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生產技術、分裝古巴干擾素凍幹技術 900 萬元投入,共計出資 1500 萬元,佔長春長生總股本的 50%。

長生所是長春生物的大股東,身為長生所財務處處長的高俊芳得到重用。根據長生生物財報,1994年起,高俊芳就一直任職長春長生總經理。長生生物還稱,是高俊芳帶領長春長生成為疫苗行業的領先者。

在長生生物擔任總經理後的第2年,當時就已經上市的長春高新出資775萬收購了長生生物19.38%股權,成為長生所的大股東。在當時,無論是長生生物、長生所還是長春高新,都是國有性質。

2000年5月,高俊芳又從長生所跳到了長春高新,開始擔任長春高新的董事,2001年2月就出任長春高新副總經理,僅三個月後,高俊芳就成為長春高新總經理。

在高俊芳從長生所一步步到長春高新時,長生生物也通過多次股權轉讓,控股股東由長生所變為長春高新。高俊芳在長生生物的管理層地位,一直沒有變過。

擊敗出高價對手低價獲得優質國資

成為作為公司的管理層,這並不是高俊芳的事業終點。此後的高俊芳步步為營,隨後一舉獲得了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的股權,並對其實現控制。

十五年前,作為長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當時的長生生物為長春高新貢獻了數千萬利潤。

2003年,長春高新決定賣掉長生生物這塊優質資產。而出售的對象即為時任長春高新副董事長,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

2003年12月16日長春高新董事會通過決議,擬全部轉讓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8%的股權,每股轉讓價格為2.4元。

彼時擔任長春高新的副董事長高俊芳受讓長春長生1734萬股股權,佔總股本的34.68%,轉讓金額為4161.6萬元;上市公司亞泰集團受讓長春長生1250萬股,佔總股本的25%,轉讓金額為3000萬元。

由於長生生物優秀的盈利能力,市場對於長生生物2.4元的轉讓價格產生質疑。據媒體報道,2003年12月9日,一家生物製藥有限公司還給長春高新董事長髮了一封函,表示願意以每股3元的價格受讓長生生物的全部股權。該公司向吉林省政府發報告提出質疑,稱3元的報價明顯高於“其他方”,但從未得到公平競爭的機會。

在一片質疑聲中,2004年4月,長春高新將長生生物的轉讓價提升到2.7元/股,該次轉讓最終順利完成,受讓方依然是高俊芳。

2006年8月,亞泰集團將股權轉賣給高俊芳,退出長生生物。至此,長生生物成功私有化,被高俊芳牢固掌控。

上市公司姓“高”多名家族成員持股

長生生物“姓高”後,高俊芳的更多的親屬進入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高俊芳的外孫孔令浩以1200多萬元的總價受讓長生生物的8.68%股權;高俊芳的外孫女楊曼麗以224萬受讓長生生物1.6%的股權。

截止到2009年8月,高俊芳自己手中持有長生生物25%股權,所控制的深圳豪言持股30%長生生物的股權,孔令浩持有長生生物8.68%的股權,楊曼麗持股1.6%。

2010年,深圳豪言將30%的股權分別無償轉讓給25%給高俊芳兒子張洺豪、5%無償轉讓給高俊芳本人。高俊芳的丈夫張友奎、女兒張敏收購的方式成為長生生物股東。2014年,高俊芳的另一個女兒張雯也成為長生生物股東。

7月23日午間,長生生物發佈公告,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實際控制人之一張洺豪分三次補充質押股份,共計7336.24萬股,本次質押佔其所持股份比例達42.15%。

公告顯示,張洺豪累計向興業證券質押股份達16686.24萬股,佔其持股比例95.87%,佔公司股本總額的17.14%。

高俊芳目前實際控制9家公司

高俊芳的財富主要來源於長生生物,工商資料顯示,高俊芳為三家公司的法人,分別是長春長生生物生命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高俊芳實際控制9家公司,分別為:長春瀚晟華創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深圳市豪言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長生萬信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春常青藤生物藥業有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生命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長生雲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生萬信投資管理(平潭)有限公司、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假疫苗事發前評為優質企業

在今年2月份的長春高新區表彰會上,長生生物被視為對長春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

長春市政府官網披露,2月1日,長春高新區舉辦2018企業表彰會,表彰2017年度對長春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和先進個人。進一步激勵企業開拓創新,努力開創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

會上,分別授予了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等50戶企業為2017年度長春高新區十強企業、效益十佳企業、成長十優企業、項目建設優秀企業等。

2018年7月24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高度關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疫苗事件,要求對疫苗事件涉及到的責任者依紀依法,依照工作職能堅決查處,嚴肅追責。

疫苗事件追蹤|十五年登上“王座”,跌落只用了七天!

小編同時追問:“事出反常必有妖”,這麼多疑問很難在“合規經營”的層面找到自洽的解釋。它折射出了怎樣的監管漏洞,背後又連著怎樣的貓膩,難免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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