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微信賣口罩犯法嗎?

裸奔D青蛙


民用口罩不違法,合理合法,但是醫用口罩就不行,屬於醫療器械醫用類物資都不能在沒有經許可和備案的情況下私自出售,否則屬於違法將會收到懲罰


愛好攝影的剪輯師


我們鎮上30多家口罩廠,今年都發了,鎮上上到老,下到小,全民倒賣口罩,gdb因為口罩直線上升,自己也賣過口罩,因為膽子小,拿貨多少錢,就賣多1兩毛,因為家裡親戚搞口罩廠的,貨也不缺,但是不敢賣太貴,怕被人說,但是不搞口罩賣,停工那麼久,也沒收入,很糾結


葍亀


首先,要分清出售的口罩屬於那一類商品,醫療器戒類還是普通民用防護物資。

請注意,未經許可和備案的私人機構通過任何渠道銷售醫用口罩或者一次性口罩均為違法行為。疫情期間,因銷售普通防塵口罩進行暴力斂財或者存在欺詐行為的,也會受到懲罰。

下面舉例說明。

醫用口罩以及一次性外科手術口罩屬於醫療器械。

3M口罩如按大類來分,可分為醫用口罩、顆粒物防護口罩、舒適保暖口罩三類,每類口罩各有不同的防護側重點。比如3M 1860/9132均為醫用防護口罩,如果是銷售,就需要提供醫療器械許可證的。

3M 1860醫用口罩

3M N95系列防塵口罩

保暖舒適型口罩

下面詳細說一下醫療器械分類以及要求:

一類醫療器械需要備案,二類及三類需要取得許可!

1. 一次性口罩屬於一類產品;

2. 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關於加強醫用口罩監管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械〔2009〕95號)的要求,加強對轄區內已批准的醫用口罩採用標準的監管,嚴格要求有關企業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註冊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並規範使用說明書和包裝標識,指導醫療機構和公眾根據使用目的選擇合適的口罩。

3. 各種含有滅菌、抑菌和抗病毒的成分,預期用於抗菌抗病毒的醫用口罩按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目前,國家局尚未批准過此類產品。有關生產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國家局申請註冊,經批准獲得醫療器械註冊證書後方可生產和銷售。

N95口罩並不屬於醫療器械。

N95型口罩,是指符合美國NIOSH N95認證的防護口罩。N95口罩是一類口罩的統稱,主要針對的防塵口罩。

“N”的是Non-oil適合於過濾非油性顆粒物,不適合油性的顆粒(油煙、採油機尾煙等);“95”是指,過濾效率大於95%。

如果通過微信出售的口罩屬於醫用口罩或者一次性口罩,在沒有備案或者許可的情況下,是違法的。

但如果出售的是類似N95/N94等防塵口罩或者是舒適保暖型口罩,則屬於正常的商品銷售。

因為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的突如其來,N95/N94類的口罩成為了防疫戰線的主力軍,雖然它們目前還沒有被明確納入醫療器械名錄中,但因為物資的統籌安排,以及全民物資的匱乏。

如果有貨源,藉此機會發不義之財的人,國家也在不斷的打擊。所以,心存善念,方可成大道。貪圖一時之利,也許會悔恨終生,更何況這份利益來的多麼的讓人心痛。


京漂一枚


我個人覺得不犯法。只要是合理合法都行。前幾天我發了個朋友圈,



木木影視先鋒


我看大家講的都很專業,我就從法律角度來講吧。

第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售賣的口罩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如果你賣的口罩是假商標可能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什麼意思呢?舉個簡單例子,比如耐克,你偶爾會在大街上會看到假的耐克商標的產品。

第二、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價格過高,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什麼意思呢?比如一個口罩成本是幾分錢,你賣十幾塊,這就是明顯的非法經營。

第三、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有可能觸及銷售偽劣產品罪,這個就特別普遍了,你買到的口罩質量特別差,有異味,更有甚者賣的口罩超級薄,一點都起不到保護的作用。

第四、售賣的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口罩,如醫用外科口罩等,有可能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這裡關注的是醫用口罩,因為醫用口罩的安全性,很多人首選醫用口罩,但是其實造假者第一選擇的就是醫用口罩。

第五、在微信裡售賣,收了錢不提供貨物的,那麼就很可能涉及到詐騙罪。這個就特別好理解了,我花了錢,卻沒有拿到東西,所以你詐騙了我,這裡注意一個金額的問題,一般銷售5000元是詐騙罪立案標準。

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如果之前賣了,現在一定要禁止,萬一被舉報了,很容易出現巨大法律風險。



坐在椅子上思考


前面我發過一篇關於口罩缺乏原因的微頭條,就不再分析了,這裡只講第四條,一些人以最低,最低,最低的價格購進了非常大量的口罩,以最高,最高,最高的價格通過朋友圈,微信,電話,等等的平臺賣出,他們避開了像藥店一樣的處罰。卻大把大把的往裡撈著鈔票,為什麼用最低呢,這些人的購買量非常大10萬100萬500萬隻,他們會得到最優惠的價格,0.5元的口罩賣到3元-5元,整整擴了60-100倍。他們以為自己是人才,能看透商機,能抓住商機。確實這麼大的利潤比任何像創業都要好,快。

還有這麼一群人的工作,被稱為特種作業,油漆工,電焊工,水泥工,礦工,煤炭工,裝修工等等。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會給你發口罩的,想對自己的身體好一點,你得自己為自己買單,口罩平時大多都會被這些人在使用,而很多人多少年就沒買過一次,因為他不用,疫情來了,都開始用了,那些用生命換金錢的特種作業人員,卻買不到了。因為那些人才們用他們的智慧掐斷他們的路,然後讓其花錢走他們的路,可恥,可悲,更可恨,如果說那些隱瞞疫情造成傳播的人應該受到制裁,那麼這些人才更應該受到制裁,為什麼,因為他們犯了一個大忌,因為他們在發國難財。





微信上賣口罩如果是普通一次性的,賣多高都沒人管你。但如果是醫用一次性的那就是屬於二類醫用器材,是需要許可的。或者說換一種說法,民不舉,.......既然是朋友圈賣,相對來說比店裡賣容易一些,比如1塊多進的賣2.3塊都是很正常的(現在朋友圈上好多)kf94的 是韓國的,一般好像沒人查的。網上現在賣的都已經多少錢了,你也可以自己去看看





伊森326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微信群、朋友圈開始出現

銷售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的現象。微商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賣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需要取得資質嗎?還是隻要賣的是真口罩就合理合法?

馬上跟普法君瞭解一下!

售賣資質,你有嗎?

1.電子商務經營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若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2.依法需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3.應當在網站或網店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以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4.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填寫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表,事先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同時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展示其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產品頁面應當展示該產品的醫療器械註冊證或者備案憑證。

5.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通過自建網站或者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開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活動。通過自建網站開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並具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辦公場所以及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條件。

如醫藥店鋪在網店持續公示的相關行政許可信息

2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

我們平時用的口罩一般分為勞保口罩、醫用口罩、普通口罩。而在疫情防控期間大家大多都是使用醫用口罩進行防護。

醫用口罩作為一種醫療用品,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所以銷售醫用口罩不僅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第二類醫療經營備案憑證》。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經營者還必須能夠提供出售口罩的進貨票據,供貨單位(個人)資質證明和產品的合格證明。

因此,對於微商而言,醫用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

眾所皆知,售賣假口罩肯定是違法行為,那些在微信朋友圈中賣口罩的好友們,如果售賣的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醫用口罩,那是否就屬於合法售賣呢?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用口罩註冊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755號),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產品註冊管理,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生產許可,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由經營企業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由此可見,醫用口罩,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銷售的。

個人在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之前,是不能銷售醫用口罩。

2.個人售賣醫用口罩需承擔的法律後果

違法銷售醫用口罩,若銷售金額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若銷售金額未達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會面臨其他處罰。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規定,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備案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規定,經營無合格證明文件、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違法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非法經營罪

由於疫情緊張,不少人利用口罩緊俏這一缺口積壓囤貨,不僅在微信朋友圈非法銷售醫用口罩,甚至高價倒賣賺取差價。即使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售價過高,獲利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就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了。

根據《兩高涉疫司法解釋》第六條之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影視迷迷花


感謝您的閱讀!

確實我受騙了,前段時間,老婆朋友說從沙特阿拉伯可以買到口罩,一盒150元,一盒25個,感覺價格適合,就直接購買了兩盒N95口罩。可是,到如今這口罩都沒有收到貨,去找對方的時候,已經被拉黑了。

這段時間疫情嚴重,有些人依次謀取利潤。比如,蔡某在微信上空手賣口罩,沒多久就有近百萬元到賬,結果觸犯了法律,自己還良心不安。

那麼,微信買賣口罩犯法嗎?這裡我們說的是疫情影響的醫用口罩,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 必須要有《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
  2. 因為醫用口罩是一種醫療用品,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醫用口罩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第二類醫療經營備案憑證》

實際上,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用口罩註冊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械[2009]755號),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

如果你不具備相關證書,且在微信售賣口罩,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未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的等等都屬於違法。

這還不是第一個違法的法律,在疫情之間,發這種“暴利”的“財富”,還會違反《兩高涉疫司法解釋》。

所以,你在微信賣口罩,對不起,你可能違法了。在沒有獲得資質,且高價售賣口罩,都屬於犯罪。


LeoGo科技


1,不能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之下,大量販賣口罩。比如這次的疫情,大家都沒有口罩,你有,國家發佈消息統一管理,你就不能拿出來賣,如果量少無所謂。

2,價格背離現實。一個普通的口罩平時賣6毛錢一個,你賣60,那肯定就有問題了。越是特殊時期越要注意,可以稍微高一點,但不能離譜。

3,口罩來源不合規,或者不達標。相信很多人都有看到新聞上播報了回收口罩重複使用,弄得大家都害怕了。口罩本身是一次性產品,不可重複使用,你拿別人用過的重新包裝,不僅會害了別人,有可能讓自己惹上官司。一定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口罩進行買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