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案管部門如何深化檢務公開

“檢務公開”是指檢察機關依法向社會和訴訟參與人公開與檢察職權相關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有關活動和事項,是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升檢察隊伍素質,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做好檢察工作的重要保障。紮實有效地深化檢務公開,讓人民群眾更好地瞭解檢察機關、知悉檢察職責與檢察動態,有利於促進檢察機關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規範檢察行為、推動檢察權在陽光下規範運作。


《刑事訴訟規則》中規定,案件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實行統一受理、流程監控、案後評查、統計分析、信息查詢、綜合考評等,對辦案期限、辦案程序、辦案質量等進行管理、監督、預警,規範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這意味著案件管理部門同時承擔著“檢務公開”的相關工作。

一、案件管理部門開展“檢務公開”的必要性

(一)案件管理機關的職能定位之所在

案件管理部門是專門負責檢察機關案件管理的綜合性業務部門,是全院案件的統一進出口,負責對各業務部門所辦案件進行跟蹤、監督,對案件信息和流程有著全局性的掌控,其他業務部門工作繁忙且只能掌握自己所承辦的環節的業務信息,面對面對當事人查詢案件辦理情況、要求閱卷、會見、答覆等多種需求,由於其不具備全面掌握各類案件信息和流程的條件,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因此,就需要有一個專門的部門,負責對各類檢察案件信息進行收集、彙總、管理和發佈,負責接待當事人和律師等對案件和相關業務的查詢,為他們參與訴訟活動提供必要的幫助。而案件管理部門所處的案件管理中樞角色,成了其分擔“檢務公開”責任的必然之選。

(二)維護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隨著法治社會的不斷完善,國民的法律水平也不斷提高,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越來越強,檢察機關現有的職能配置、部門結構模式難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權利訴求,利用案件管理部門的優勢,建立檢務公開機制,可以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和對司法的新期待。

(三)有益於提高檢察隊伍素質

深化檢務公開豐富公開內容,在主觀上也對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標準和嚴格要求,有利於檢察機關通過多種途徑提升檢察隊伍整體素質,提高執法能力。

二、案件管理部門深化檢務公開的思路和方向

(一)利用兩個微端,打造檢務公開新平臺

進入互聯網時代,要加強新媒體時代檢察機關的溝通能力,就必須要利用好信息化手段,案管部門應積極利用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依法、客觀、及時、全面地公開檢察信息,拓寬檢務宣傳渠道,更好的服務群眾,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開通官方微信、微博,通過推送文字、圖片,發佈案管工作動態,剖析典型案例,重要案件信息公佈,犯罪預防宣傳,法律知識普及等多方面內容,讓廣大群眾及時瞭解檢察動態;在微信中積極加強與群眾的溝通交流,加強信息化時代的檢察服務力度,推動檢民對話走進微時代,提升便民服務效率和檢務公開效果。

(二)依託案件信息公開系統抓好檢務公開

案件信息公開是檢務公開的核心,也是深化檢務公開的龍頭,2014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試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行。為檢察機關全面、規範、有序地開展案件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對於深化檢務公開,推進檢察機關司法規範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最高人民檢察院還配套建立統一的“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 涵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重要案件信息發佈、法律文書公開以及律師預約等功能,能夠全方位、全過程開展檢務公開。

1、案件程序性信息公開的數據來自對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自動抽取,只要承辦人嚴格按照規則填錄案件信息,就能使符合公開條件的案件及時、全面、準確的公開,便於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方便快捷的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而且實現了異地查詢的功能,最大限度的方便了案件當事人。

2、法律文書“曬”網接受人民監督,將法院已作判決、裁定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訴書、抗訴書、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複查決定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公開的法律文書發佈到網上供人們查閱,這些文書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都做了全面的闡述,在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同時,也引導人民群眾學習法律知識,引以為鑑,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三)利用多種手段促進檢務查詢多元化

檢務查詢是指有關訴訟參與人和人民群眾通過特定方式查詢瞭解有關檢察執法信息和其他檢察信息的一種檢務公開方式。檢務查詢的方式除了面對面諮詢、電話查詢等常規查詢方式,還應設置自助觸摸屏查詢,互聯網網站查詢,門戶網查詢,配備電子顯示屏,滾動公佈案件的受理時間、承辦部門、承辦人、涉案罪名、批捕起訴等情況,方便案件當事人及其家屬瞭解案件情況及進度(互聯網查詢指上述在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站上查詢)。

(四)建立合理、規範的律師接待平臺

接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這一職能對案件管理部門的“檢務公開”提出了新要求,這就要求案件管理部門建立案卷材料公開機制。為充分保障律師查閱、摘抄、複製案卷材料的權利,案件管理中心除設置專門的律師閱卷區供律師查閱、複製案卷,而且應簡化工作流程,依託“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開通了律師網上預約功能,律師足不出戶就可以在網上提出閱卷申請,預約閱卷時間;通過程序性信息查詢就可以輕鬆查詢跟蹤案件進展,為律師閱卷、提供法律援助、調查取證等提供便利條件,切實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執業權利。

三、新形勢下檢務公開應注意的問題

(一)進入互聯網時代,各種法律文書上網已經形成了一種常態化機制,在發佈文書和重要信息之前應嚴格謹慎,做好文書風險研判工作。

(二)創新檢務公開新方法。把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檢務公開可以讓社會各界參與到檢察事務中來,親身體驗和感知檢察權運行的特點,確保監督準確有效,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

(三)在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同時,注意建立健全嚴格的質量和安全保密審核、監督機制,做到涉及公民隱私和個人利益的內容不洩漏,保護公民個人合法權益,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趙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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