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 2020年,這2種人敢搞外遇,直接判刑坐牢!相關法律明確規定

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面對著一個結婚率越來越低,離婚率卻越來越高的社會現狀,甚至有“單身保平安”之類的網絡玩笑話,究其根本還是現在的越來越多的社會現狀,讓大家對婚姻、對愛情失去了期待和耐心。

層出不窮的出軌、防不勝防的財產轉移、可能還伴隨著威脅到人身安全的家庭暴力等使得大家不再相信婚姻。每一段幸福穩定的婚姻都容不得第三者的出現,大家說到婚姻第三者、說到出軌、說到婚外情等都是嗤之以鼻卻又無可奈何的,因為目前在我國法律中,基本上婚外情出軌沒有刑事責任的,充其量也就是在離婚的時候無過錯方得到一點點補償罷了。

2020年,這2種人敢搞外遇,直接判刑坐牢!相關法律明確規定

但這裡說的也是一般的情況,婚外戀是否真的就完全不犯法,出軌是不是完全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呢?也不一定,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兩種情況的婚外情就是要坐牢的!下面,我們從兩則案例中來看一看!

1、張某常年外出打工,髮妻餘某則留在老家照顧雙方父母及子女,在一次放長假的時候,餘某帶著孩子去張某打工的地方看望他,因為想給他某一個驚喜,便沒有事先通知張某。然而到了地方餘某才發現,這些年來張某在打工的當地找了個女伴,周圍的人都以為他們是夫妻,以為餘某才是第三者,兩人甚至生育了一個兒子,已經兩歲多了。

張某與婚外情的第三者雖然並沒有辦理結婚證(張某與髮妻餘某是辦理了結婚證的合法夫妻),但張某與出軌對象的確是以夫妻名義常年在共同生活,其身邊的人(好友、同事、鄰居等)都可以作證,

並且雙方還共同孕育了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構成了法律上的重婚罪。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年,這2種人敢搞外遇,直接判刑坐牢!相關法律明確規定

2、田某與一名有夫之婦齊某長期保持著不正當男女關係,田某雖然知道齊某已經結婚,但據秦某自己稱,自己與丈夫的感情並不好,雙方實際上是處於分居的狀態,丈夫常年不在家。因此田某與齊某肆無忌憚的搞起了婚外情,直到被突然齊某突然歸家的丈夫捉姦在床。

原來,齊某的丈夫是一名現役軍人,常年在外駐守,很少回家,雙方的婚外情的確是屬於破壞軍婚的行為,犯了破壞軍婚罪。根據《刑法》25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年,這2種人敢搞外遇,直接判刑坐牢!相關法律明確規定

婚姻不僅僅是一張結婚證的事情,婚姻始於相愛的初心,也包含了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需要雙方的包容和尊重。並非所有的過錯都可以被無條件原諒,有的悔不當初只能留到牢裡去,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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