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刑事被告人的無奈


刑事被告人的無奈


刑事被告人的無奈


1、刑事律師遇到的當事人都處在人生的一個艱難時刻

2、只要檢察官未提供超過合理質疑程度的證明即應判決無罪

3、僅為可疑,不可懲罰。

4、一切刑事規則都是為避免冤案產生而設置的

5、每個法官的思考方式和訴訟進展方式都有很大的差別

6、表面上被告人供認不諱的案件多數只不過是被迫認罪而已

7、否認起訴事實爭取無罪並非易事

8、檢察官的起訴事實必須以超過合理質疑程度的證明為必要條件

9、法官對被告人的言語是不能完全理解的

10、法官不瞭解現實中的生活實務

11、法官對被告人都是帶著有罪推定的先見

12、被告人的聲音是傳不到法官的耳朵裡的

13、陪審員比法官更能識破警察的謊言

14、法官不願意被告人聘請能幹的律師來擺脫刑事制裁

15、法官在庭審時不喜歡被騙

16、只要形式上的證據齊全就作出有罪判決的法官的仕途會暢通無阻

17、在開庭時還繼續欺騙性否認的被告人是很少的

18、事實認定必須遵循普通人的經驗法則和倫理法則

19、控方的證人實際上是沒有自主權的

20、只有目擊證人的識別不能確認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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