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濰坊一批幹部被通報!有的被判刑,涉及坊子、諸城……

諸城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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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村鎮林家二社區監委會主任管延清,大寨經聯社會計逄金田,大寨經聯社出納員曹京錫違紀問題。管延清、逄金田、曹京錫等在未履行集體資產處置程序情況下,擅自決定將西河塘壩交由本村村民無償管理使用。該三名幹部承包的村集體土地到期後,未履行有關程序,擅自決定按照原合同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管延清、逄金田、曹京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辛興鎮東辛興社區兩委成員、東尹家莊經聯社負責人徐夕軍,東尹家莊經聯社會計孫茂雙,東尹家莊經聯社出納田方勝違紀問題。辛興鎮東尹家莊經聯社將流轉後種植黃煙的土地繼續上報小麥種植面積,套取小麥直補款,並從土地承包費中支取費用用於支付集體招待費。徐夕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孫茂雙、田方勝受到誡勉談話。

桃林鎮石屋子溝社區兩委成員、馬連口經聯社負責人周京緒,馬連口經聯社會計周暖緒,馬連口經聯社出納周仲緒違紀問題。桃林鎮馬連口經聯社將本應發放給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扶貧物資,發放給其他群眾。周京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周暖緒、周仲緒受到誡勉談話。

賈悅鎮坡子社區兩委成員、吳家莊經聯社負責人王金利違紀問題。賈悅鎮吳家莊經聯社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未公開招標,違反規定程序對外出租村集體部分辦公用房。王金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坊子區紀委區監委通報

3起工程項目招投標和農村土地監管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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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城街道黨工委政法委員兼武裝部部長李新軍、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王興華、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吉恩英對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建設工程施工監督工作履職不到位問題。2015年10月以來,坊城街道有關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操作不規範,對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監管不力,存在個別工程未進行招投標,具體施工人員與中標項目經理不符、存檔材料不完善、未簽訂施工合同便開工建設、對招投標代理機構監督不嚴格等問題。2019年11月,李新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興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吉恩英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坊城街道東房仕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陳相陽對本村集體土地監管不到位問題。2017年5月,兩家企業未經批准佔用東房仕村集體土地12811平方米建設廠房。2019年10月,陳相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坊城街道西房仕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陳俊林對本村集體土地監管不到位問題。2018年5月,李某某未經批准佔用西房仕村集體土地2098平方米建設車間。2019年5月,陳俊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坊子區紀委區監委通報

4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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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街道大馮家村原黨支部書記馮傳波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謀取利益、亂收費、挪用集體資金等問題。馮傳波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向組織彙報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發包過程中為其子謀取利益;違反群眾紀律,違規收取村民建房費6400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挪用集體資金10.08萬元用於個人使用。另外,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馮傳波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黃旗堡街道夾河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張立升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問題。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張立升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通過高息轉借資金,從濰坊某企業總經理李某某處獲得利息80萬元,其中8.32萬元超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張立升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並被責令辭去村主任職務。

坊安街道河南郎郡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徐獻平對土地違建監管不力、違規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2017年12月,張某某擅自佔用坊安街道河南郎郡莊村旱地18平方米、工礦用地816平方米用於建設車間,徐獻平監管不力;2017年9月,徐獻平租賃本村基本農田11.1畝,違規改變土地用途,用於堆放石料,造成不良影響。另外,三次與人發生糾紛,動手打人,造成不良影響。徐獻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村黨支部書記職務,並被責令辭去村主任職務。

九龍街道尚莊村黨支部書記王洪堂收受他人錢物、禮品等問題。王洪堂違反廉潔紀律,2014年收受村民建房感謝費1000元,收受禮品價值110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坐收坐支9500元;2018年11月,與村民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王洪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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