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昔日戰友鬧上法庭 法院傾情執行化糾紛

易某、龔某本是曾一起在部隊服役的戰友,退伍後,兩人也是多年的好友。龔某因做生意急需資金週轉,多次找易某借款,共計50萬元。後經易某催討已還28萬元本金,餘款22萬元一直拖欠未還。

2019年4月,易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後經法院主持兩人達成調解協議,龔某自2019年4月起,每月30日之前支付易某22000元,直至欠款還清。剛開始,龔某按照協議約定,每月按時還款,但到了9月份,易某遲遲未收到龔某第6期的還款,逾期多日,易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按照調解協議約定的內容,如若還款中出現任何一期逾期還款的情形,則餘下未還的借款視為全部到期。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易某要求龔某將餘款一次性全部付清。11月25日,執行法官將龔某傳喚至法院,詢問龔某的意見。龔某表示,之前由於資金困難導致失信,希望能夠得到易某的諒解,希望能與易某協商,還是按照原調解書約定的每月還款。執行法官將龔某的意願傳達給易某後,一開始,易某態度強硬,稱不會再相信龔某的承諾。

本執行案兩當事人曾是戰友,又是多年好友,情誼還在,只要對易某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案件執行還是有緩和的可能。於是,執行法官將易某叫到一旁,進行勸說。一番思想工作作下來,易某明顯有了動搖,想到昔日戰友情,易某還是為之動容,最終決定同意龔某的請求,按照原調解書約定的每月還款,直至餘款還清。

“這一次我肯定不會再失信。”龔某握著執行法官的手說。

誠信是一個人立足社會的根本,失信寸步難行,就像本案中的龔某,一朝失信,昔日戰友情付之一炬,不僅傷害了他人,更傷害了自己。希望龔某能夠按照自己的承諾,不再失信於易某,昔日戰友情,或許有一天還能重歸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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