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你以為你在度假,其實是在偷越國(邊)境

你以為你在度假,其實是在偷越國(邊)境

人世間最大的痛苦莫過於你以為的其實並不是你以為的,因為這不僅會帶來深深的挫敗感,而且可能會導致難以承受的後果。下面的兩位就頗有感觸。

案例回顧

你以為你在度假,其實是在偷越國(邊)境

鄒某、張某二人在辦理個人港澳通行證時,得知若能辦理商務港澳通行簽證的話,便能更加便捷的多次往返內地和港澳,但是經諮詢和了解,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需要具備“企業或有關機構登記備案人員、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 等條件,但二人名下既無公司企業,亦非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等,因此並不滿足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的要求。

你以為你在度假,其實是在偷越國(邊)境

不滿足要求,那就創造條件,只要條件滿足就可以辦商務簽證,畢竟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無法對其滿足條件進行實質審查,只要符合規定即可辦證。二人覺得註冊成立公司手續複雜,後續維護公司手尾也多,於是便找到兩家中介公司,分別以18000元的價格讓這兩家公司幫其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

兩家中介公司便通過變更公司法人的方式讓二人成為兩家與其無任何關係的公司法人代表,使二人滿足了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的條件,並協助二人辦理了商務港澳通行證。二人持辦理的商務港澳通行證,多次往返內地與港澳。

經查詢,半年之內,二人分別前往港澳十餘次之多,引起了公安機關出入境部門的關注,遂循線調查,最後案發,二人因涉嫌偷越國(邊)境被抓。

二人被抓後,百思不得其解,無法相信自己居然會觸犯偷越國(邊)境這個罪名。以為自己就是去旅遊度假的,沒想到卻是在偷越國(邊)境,自己以為的卻並不是自己以為的。

你以為你在度假,其實是在偷越國(邊)境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小明認為主要是任何人平常所認為的一切意識觀念邏輯思維等等,都是站在他當下的立場上的,是一個角度,是有所侷限和片面的。

簡單說,鄒某、張某隻是從辦證角度看到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所要求的條件,而未從法律上去思考其不合理創造條件去辦理商務港澳通行證是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根據《關於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偷越國(邊)境3次以上,即屬情節嚴重。鄒某、張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雖說“你以為的並不是你以為的”著實讓人痛苦,但是它也倒逼著我們不斷去學習,完善並豐富自己的知識,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小明想跟大家說,還是要學點法律知識傍身,不然哪天違法了都不知道。


文丨海

圖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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