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仗義”男子自稱酒駕“救”朋友,結果被刑拘......

11月14日凌晨1時30分許,在榆林靖邊,一名男子醉酒後來到交警隊,“仗義”地稱自己才是當事司機,交警抓錯了人。結果該男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仗义”男子自称酒驾“救”朋友,结果被刑拘......

事發當晚凌晨1時許,在城區長慶路沿線,靖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二中隊開展冬季嚴打夜查統一行動中,一輛陝J牌漢騰小轎車停在長慶路行車道中間引起了夜查民警注意。車外三男子不停和主駕駛室內一男子爭論著什麼,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監控,大約十分鐘後,車外的一青年男子突然拉開車門,強行揪出駕駛室男子,並上車駕駛該車向非機動車道內開去。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經檢測,該青年男子涉嫌酒後駕駛。車外三男子見交警後情緒非常激動,意圖阻擋民警帶人,在民警再三警告下,三男子才退至一旁,民警見狀立即將青年男子帶離現場。

不曾想,沒過多久,三男子來到交警中隊門前大吼大叫,要求放了他們的兄弟白某,其中一男子“仗義”地自稱車是自己開的,交警抓錯了人,要求放人。民警見狀,再簡單詢問了白某後,證實了門外男子所說情況屬實,民警立即將門外“仗義”男子控制。

原來,“自投羅網”男子叫馮某某,他在參加酒席時和同學的朋友發生了爭執,隨後又被對方多次“排侃”,馮某某非常生氣,打車回家後駕駛自己的漢騰小轎車找對方理論。當車行駛至長慶路中段時遇見了白某和其他兩男子,他們自稱是老熟人。當得知馮某某是酒後開車時便對其好言相勸,但馮某某不但不聽,還酒壯慫人膽,非要駕駛車去找對方。白某見狀強行將馮某某拉下車,好意地將車移到非機動車道,但他忽略了自己也是喝了酒的。在中隊留置室馮某某見到白某時,“難兄難弟”四目相對,“百感交集”。

“仗义”男子自称酒驾“救”朋友,结果被刑拘......

馮某某見事態嚴重,百般抵賴,說自己喝斷片了,什麼也不記得了,車不是自己的開的。為了讓馮某某心服口服,把案子辦成鐵案,民警不顧一晚上的勞累,一大早來到了長慶路沿線,調取監控,尋找旁證,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不到三小時內所有監控、證人證據落實清清楚楚。在鐵的證據面前,馮某某對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隨後,民警對白某、馮某某抽取體內血液送檢。經檢測,白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65.2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值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馮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2.24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當日被刑事拘留,B2駕駛證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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