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莫讓支教“變了味”

莫讓支教“變了味”

圖為湄潭縣教育局“一案一整改”集中警示教育大會現場

作為一名教師,講臺就是崗位。然而,遵義市湄潭縣洗馬鎮團林中學支教教師卻以家中有事為由,私自找人代課,這課一代就是一年之久。

2019年1月,湄潭縣紀委縣監委收到群眾反映洗馬鎮洗馬中學選派教師私自找人代課的問題線索後,立即成立由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和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組成的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

經查,2017年9月,洗馬鎮洗馬中學選派教師楊輝到該鎮較為偏遠的團林中學支教,任七年級地理老師。但從2017年9月支教開始起,楊輝每週僅到校上課一天,其餘時間的課程均以30元每節課的標準,私自請同校其他教師代課。甚至,楊輝並未完善相關請假手續。

“楊輝長期不上課,會去哪兒呢?學校為什麼不及時制止這種行為?難道是在默許?”帶著疑問,調查組找到團林中學校長田仁虎作進一步瞭解。

“楊輝家庭情況較為特殊,他不僅要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還要照顧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出於同情,我便在校務會上提出允許楊輝找本校同年級老師代課。”田仁虎坦承,一直以來,該校未把支教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範疇。

為了進一步查明真相,調查組找到楊輝本人談話。

“我每個月有4700元的工資,除去一家人的日常開銷,剩下的錢根本請不起保姆照顧母親。於是,我就想著找人代課,自己回家照顧母親,還能節省點兒錢。”楊輝承認自己一直以家中有事為由,通過口頭或電話形式向學校領導請假,從2017年9月到2019年2月,共計支付其他教師代課費4000餘元。

支教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但是,如果支教人員對待支教工作不認真,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只有上課的時間去上一兩節課,非但不能給孩子們帶來益處,反而影響了被支教單位的工作秩序,影響極其惡劣。如果老師家裡確實有困難,應該通過正常手續請假,然後學校批假,再來安排人員解決問題,而不是私自找人頂替上課。

2019年2月,湄潭縣教育局給予楊輝警告處分;同年3月,湄潭縣紀委給予田仁虎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團林中學加強對老師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為。

針對此案發現的管理漏洞,縣教育局召開“一案一整改”集中警示教育大會,教育引導全市教育系統幹部職工以案為鑑、舉一反三,並督促團林中學及時進行整改。

團林中學在加強對幹部職工思想和警示教育的同時,健全完善了幹部職工考勤管理、支教教師教育管理等制度,將支教教師與本校教師一同納入管理範疇。同時,完善對支教教師的監管和考核機制,著力扎牢制度籠子,讓支教活動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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