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已年滿50週歲、農村戶口,沒有農保、也沒有社保,有什麼補救措施嗎?這正好與我媽媽的情況相似。去年經過諮詢專業人士,我趕緊
採取了補救措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這個過程中,也瞭解了很多關於社保的政策和知識。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但總體來說不會相差太大。下面,我以重慶市為例,解讀一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
1.參保對象
凡是具有重慶市戶籍、年滿16週歲,同一時間段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都可自願參加。
2.辦理參保手續
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地所在鎮街的社保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3.繳費標準
繳費標準分為13個檔次,參保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2020年1月1日起,重慶市繳費及政府補貼標準如下: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領取
1.養老金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可以領取養老金。年滿60週歲但繳費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到15年。從補繳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你今年50歲,10年後補繳夠15年的養老保險費,就可以開始領取養老金啦。
2.養老金的計算
每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增發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達齡時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
- 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準為115元/月;
- 增發基礎養老金分以下幾種情況:
(1)按年齡增發
2020年1月1日後,年滿65週歲的人員,每月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年滿70週歲的,每月再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增發
對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時,每超過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補繳年限不計算增發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3)持有獨生子女證增發
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獨生子女父母,從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每人每月增發10元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包括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的本金和利息。可通過重慶人社線上進行查詢,也可通過社保機構或社保大廳的自助一體機進行查詢。
三、居民養老喪葬補助
參保人員如在繳費或領待期間死亡,全額退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並一次性發放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標準按重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參保人員死亡前每繳費一年發給1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綜上,農村現在50歲,以前從沒有參加過社保,不用慌,最佳的補救措施是現在就去當地街道社區等辦理社保的地方問問,趕緊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新農保),待60歲以後會有一定的養老金待遇,居民醫保(新農合)按年收費,每年按時繳費即可享受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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