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安化一“老賴”辦不了護照,主動還款

本報訊(通訊員 曾來生 易曉曄)“安化法院嗎?我要出國,為什麼辦不了護照?”近日,安化縣法院執行員盧晗玉接到了被執行人肖某的電話,盧晗玉通過查詢,藉助此案順利辦結了肖某為被執行人的另外兩起積案。

2012年,肖某、黃某等5人合夥進行碎石生產經營,僱請楊某看守工廠碎石機,月薪3000元。後楊某在清理碎石場物品時受傷,經鑑定構成八級傷殘,法院判決由肖某等5人連帶賠償楊某經濟損失6.7萬元,除去已支付的,還剩1.79萬元未支付。

該案申請執行後,因肖某等5人當時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執行員查到肖某名下有財產卻拒不執行,依法對肖某採取了納入失信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近日,因辦理不了護照,肖某找到了執行員。盧晗玉告訴肖某隻有將案子履行完畢後,才能屏蔽失信名單,肖某主動履行了義務。

當盧晗玉在數字法院系統打算幫肖某屏蔽失信名單時,發現肖某還涉及另外兩個案子。盧晗玉告訴肖某,必須把所有案子都執行完畢。肖某無奈,兩天內就將另外兩案子的20餘萬元執行款一併給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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