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依法对钟强龙、李旋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原北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储备科副科长钟强龙(副科长级)、李旋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海市银海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20年1月18日移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2月18日以被告人钟强龙、李旋涉嫌受贿罪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钟强龙伙同李旋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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