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老父親又找了老伴,很喜歡對方,但子女發現對方目的不純,怎麼辦?

不許胡來


老伴兒老伴兒,老來相互陪伴的人。無論多麼孝順的子女,都不可能一天24小時陪伴在父母身邊,年輕人總有自己的生活、工作等等要處理,真正能夠用來陪伴父母的時間其實少得可憐。父母雙方都健在或者兩個人在一個生活時,相互為伴,彼此有個照應,可一旦父母有一方過世或者離開後,另一方面臨的就是雙倍的孤單和寂寞,所以老人找個老伴,一點也不過分。



我也講一講我身邊的故事。我姑父幾年前過世了,姑姑前年經別人介紹找了個老伴兒,倆人年紀相仿,性格投緣,很快便在一起生活了,但雙方子女都不太贊同。男方的子女認為自家條件好,父親是教育機關退休人員,退休金數目可觀,他們兄妹二人一個是三家醫院的醫生,一個是重點高中的老師,認定我姑姑想閃嫁給他們的父親,必定有所圖。

我姑姑是農村人,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包工頭,一個在農村種植大棚蔬菜,過得雖不大富大貴,倒也充裕有餘。

今年夏天姑姑不小心摔了一跤,胳膊骨折住院了,出院後回老伴兒家才發現早已屋門緊鎖,連鑰匙都換過了。給老伴兒打電話也幾次掛斷後才接起,但也支支吾吾不願多說。上趕著不是買賣,姑姑也只好回了自己家。過了十多天,姑姑心有不甘,於是我們家託了中間人去問緣由,得到的答覆就是他們認為我姑姑想嫁給老頭的目的不純,一是姑姑來自農村沒有退休金,必定會貪圖老人的退休金和存款,二圖人家子女的好工作,人家怕姑姑家的親戚今天求人家看病開綠燈,明天託人家給孩子辦個入學之類的......甚至認為之前姑姑從農村兒子家裡帶去的土豆地瓜等東西,也是想節省下老頭的生活費留給自己用,為了不讓自己父親上當受騙,所以強制接走了老人更換了門鎖。

其實從我姑姑家的角度來看,對男方真的沒有什麼目的。姑姑家的兩個哥哥雖然沒什麼學歷,但勤勞能幹,又孝順老人,家庭經濟條件都不錯,病了不會沒錢醫,孩子在當地上一個高檔的私立學校也綽綽有餘。甚至在姑姑說想找個老伴兒時,兩個哥哥就曾說過姑姑之後的養老和治病費用等不需要再婚老伴兒一分錢。

我姑姑知道對方子女的真實想法後十分傷心,又自知人老了,在子女面前說話的分量大不如前,也不想再為難老伴兒,兩個人也就這麼分開了。

其實有些時候,子女所認為的一方找老伴兒目的不純,怕自己的父母上當受騙,這些認知都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去考慮的,並不是從老人的角度出發,而需要老伴兒的人,實際上是老人,並不是老人的子女。針對子女們面對自家老人再婚找老伴兒這件事,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從老人的角度出發看待找老伴這件事

就像我在前面說的那樣,需要老伴兒的人是老人,不是老人的子女。作為子女,不能從自身的角度出發,只擔心別人會分走自家的錢、房,從而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要從老人的角度出發看看他們為什麼需要老伴兒。

1. 生活上需要有人照料

生活上當然可以由子女或者保姆來照顧,但子女不能大白天都呆在家裡,保姆又不能同床共枕訴說心裡話,能在生活上親密無間時時相互照顧的只有老伴兒。

2. 精神上需要有人陪伴

精神與情感方面的需求,不是年輕人的專利,老年人也需要。找一個與自己有共同興趣愛好,能聊到一塊兒去,甚至心靈相通的人老來為伴兒,能在心理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這些是物質所不能夠給予的東西。



正面看待老人找老伴兒這件事

每一個物體至少都有兩面,就像每件事都有兩面性一樣,作為子女,也應該全面的去看待老年人找老伴兒這件事,不要忽視了它好的一面。

1. 讓自家老人有所依靠,減輕了子女的負擔。

2. 有助於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把醜話說在前頭

子女之所以反對自家老人找老伴這件事,大多一是擔心對方對自家金錢及財產有所圖,二是怕對方生病了連累到自己家人。針對這兩方面的擔憂,與其支支吾吾的背後橫加阻攔,不如把醜話說在前頭,雙方寫好協議,劃分好界限,明確好責任,這樣雙方家庭都沒有揣測和負擔,讓兩個老年人輕鬆愉快的生活,做一對真正意義上的老伴。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如果你的父親很喜歡他的老伴兒,就說明這個老伴兒是他所需要的人,是能帶給他快樂的人,那麼作為子女,最好不要從中阻攔。如果你認為對方目的不純,那麼不妨跟自己的父親開誠佈公的談一談,告訴他你的擔憂,然後劃分一個界限,或者轉移走你認為對方所圖的“東西”,如果即使你父親那裡已經沒什麼能夠讓對方貪圖的東西了,而兩個老人仍然開心的生活在一起,那麼可能真的就是你多慮了。



我們不能寸步不離的陪在父母身邊,就像多年前父母雖有諸多不捨,仍然放手讓我們遠走高飛一樣。父母子女一場,父母盼子女成家立業有所成就,子女願父母身體健康安度晚年,既然我們如此深愛對方,何妨為對方多著想一些呢。


七月漠


你怎麼判斷對方的動機不純?老來伴以是要經濟來維持的,老年人找老伴人家不圖一樣圖一樣,是很正常的事別想多了。

我師傅找了個老伴,女的是比他小二十歲帶著三個小孩的農村人,人家圖他什麼?不就是有房住孩子能在城裡上學嗎?剛開始子女不理解,堅決不同意又吵又罵。但老人非要堅持就隨他吧。但事實證明這女的對我師傅確實好,把我師傅養得白白胖胖的。十多年來沒紅過臉吵過架。今年我師傅通知兒女說我死後老房子就留給這女的。這麼多年來幾個兒女以看在眼裡記在心上。老父親都是人家照顧的,自己反而沒盡到孝道。所以大家商量後叫他們補辦了結婚證,並一起到公證處去辦公證手續,老人過世後房子歸女方所有。

有付出就有回報,只要老人晚年幸福你沒理由不給人家,沒有誰會空著手來後又空著手走的。別一半不在了誰都會為自己的後路著想。到時自己年齡以大,什麼以做不了的時候誰又會為她們著想呢?


於是4299


首先,從法律上講,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戀愛婚姻自由,不論老年人還是年輕人,在情感和財產上都是自由支配,憑本事獲取,是否被騙均屬於願打願挨。

其次,花錢能解決的事都不叫事,人終有一老,老話說省著省著窟窿等著,老人在這個時候花錢買享受,買平安,買開心,就是給兒女減負擔,至少對我來說,我媽去世,我寧捨棄所有財產給我爹,我爹又找了個喜歡他的阿姨,老倆口恩愛著,從不給我找什麼麻煩,已快三年了,生病也是他們之間互相扶持,才六十多對吧,還能自理,他們活開心了身體就好,不存在什麼騙不騙的,總比那些進了醫院一耗N多年,讓你家破人亡強。

最後,不要講你父母打拼一輩子憑什麼一方走了,另一方卻如此安排,死了的人終究要給活著的人一條活路。當孩子的更應該換位思考,你有什麼資格來安排你父母的財產歸屬,錢這東西有多少也沒個夠,且活且規劃。


婉穎


老父親又找了一個老伴兒,並且很喜歡對方,按理說這應該是好事。

人老了,再找個伴兒,能夠相互間有個照顧,有人說說話兒,避免了寂寞的煎熬,使精神更加愉快,有利於他們的身體健康。

然而,你又發現父親找這個老伴兒的目的不純。那麼我們就此問題作下探討,看她到底能有什麼目的。

一,她也有找個能相互扶持的人生伴侶的意願。

既然都是老年了,都有孤獨和寂寞之嫌,也都想在有個頭疼腦熱的時候,身邊有個貼心的人,能夠幫肋和照顧自己。這恐怕是大多數老年人再婚的考量。

失去了自己的另一半兒,孩子們大了,又不肯在身邊,孤獨、寂寞這是難免的,也是最難熬的。

自己的年齡大了,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小毛病隨時就會找上身來,腰疼腿麻之類的猶如家常便飯。還真是害怕萬一哪一天得了什麼急病跟前沒人,耽誤最佳的治療時間。

二,她還會有自己安全感的考慮。

雖然說自己的婚事自己能做主,但不一定能讓子女心甘情願地去接受。

對於家務活兒和彼此照顧來講,女性的付出更多。說實話,平時的洗衣做飯之類,大多是由女方去做,男人坐享其成。

經濟上講,如果自己沒有退休金,沒有存款的活中,一離開自己的家,讓孩子們來送錢花,根本不現實。

還有就是,萬一男方先於女方離世,自己的日後生活還能否在此存在下去,就是疑問。

所以及於以上疑惑,是女方不得不考慮、不得不面對的實際情況。

三,希望自己以後有個保障

老年人,尤其農村的老年人,很少有養老金。老太太到了你們家,她的吃喝住行,都己失去了自己家人的保障。那麼她肯定想在你父親這裡,得到這些生活方面的物質保障。

另外,她擔心萬一你父親有個三長兩短的時候,是否還有人管她,尤其是還能不能在你家裡住得下去。因此,住房保障是她要爭取的優先選項。

既然他們是老伴關係了,她也不可能、也沒有理由讓你父親給她什麼勞務報酬。因此,在經濟上這一塊不會有什麼企圖。

四,對她目的總結

她跟你爸結合的目的,就是找個相互扶持的伴侶。物質生活上有你爸來提供。晚年住房要求有一個穩定安全的安身之處。

五,應持的態度和解決方法

老太太有點擔心,有點要求,我們應該有所理解和包容。

但他們的再婚對兩位老人來說,是有益的,應該予以尊重和支持。

但這畢竟是牽扯著兩個家庭,涉及到財產、贍養、繼承等諸多問題。

因此,有必要和兩位老人,及老太太的子女,你們在一起進行溝通和協商,達成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協議。避免將來產生糾紛時無所適從。

作為子女要充分尊重老人的意願。老人的財產,他們自己有支配和處置的權利。

有問題可以協商,決不去幹涉老人的再婚生活。別把財物看得比親情還重要。

僱個保姆一月也要幾千塊,若父親給老太太點錢,心裡也不要想不開,這也是應該的。

兩位老人相互扶持,相互關心也減輕了你們做子女的負擔。你們應儘量把好事辦得更好,讓兩位老人過一個舒心快樂的晚年生活。


君154177930


您好!首先作為子女來說,父親找到了老來伴,能好好陪伴父親、照顧父親,作為子女的應該感到開心。

但如果“子女認為對方目的不純”這件事,個人認為還是應該抱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態度,只要子女能和父親好好溝通想法,在徵得父親同意的基礎上,做好必要的財產保護工作後,最後還是應該抱著祝福的態度面對父親和後老伴的事情。

下面將就如何做好必要的財產保護這件事情詳細做個說明。

第一,與父親溝通,表達子女的顧慮,但不能干涉

首先子女應該與父親坦誠自己的顧慮,父親作為閱歷更豐富的長輩,並且與後老伴接觸瞭解更深,應該對這件事有自己的看法,雙方如果都能坦誠說出自己的想法這件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但子女能做的只有表達想法,給出自己建議,沒有權利干涉父親的選擇。《婚姻法》第30條也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父親辛苦了一輩子,也積攢了不少資產,在面對新家庭成員的加入時候,還是需要建立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財產方面。畢竟未來需要面對的不僅是後老伴一個人,還需要面對後老伴的家庭,比如她的子女,家庭關係會變得更復雜,而這時候如果能把財產做提前的規劃與處置,也是提前掃除了未來生活的障礙。當然前提是父親也認同這個觀點,並且也有自己的想法。

第二,對於再婚家庭,會有哪些財產風險呢?有什麼解決方式?還要注意什麼?

1、先說如果不做任何財產的提前規劃,會按照怎麼樣的規則分配:

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和配偶。所以後老伴作為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首先繼承父親的財產,而隨著後老伴的去世,這些財產又會轉移到後老伴的子女手中。

繼承法規定,親生子女和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均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如果後老伴還會帶過來未成年子女的話,未成年子女未來會和親生子女一樣平分父親的遺產。

這也是最讓子女顧慮的地方。從感情上說,父親手中的房子是屬於自己親生父母奮鬥一輩子獲得的財產,最後落到別家人手中,畢竟內心不自在。這樣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2、但還是要尊重父親的決定,父親有權利決定自己的財產如何分配,這點上子女是沒有權利干涉的。但如果父親也有和子女一樣的想法,想把自己的財產保留在自己原生家庭成員間。那麼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訂立遺囑。因為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一旦父親訂立了遺囑,將自己份額的財產指定給到自己的親生子女。

2)提前將財產過戶到子女名下,相較於身後繼承過戶,經濟成本也比較低。但對於父親名下僅有一套房的家庭,不建議採用這種方式。為了保障晚年生活的幸福,我們一直倡導老年人晚年名下至少要有一套房產。

2、介於再婚家庭法定繼承人數量較多,為了個人利益,容易起糾紛,所以訂立遺囑的同時,須在訂立過程中保留必要的證據。比如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有全程錄像,或者採取效力最高的遺囑形式——公證遺囑,儘量規避未來產生繼承糾紛,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我每次回覆帖主文章都是談的我身邊的人的真人真事。老頭喪偶,不管年齡多大,再找老伴,自己手裡都有💰💰💰,有的是退休老人,有的是以前做生意的人。真正農村沒退休金的和年輕都是光棍的都沒有找到老伴。

老光棍手裡沒💰,是沒有任何女人上你的床的。

老頭兒要找老伴看到對方動機不純,可以向老人提出今後的危害性。再努力提高做晚輩的為老人多孝敬。讓老人有祝福的晚年生活。


川黃老頭


你提出了“老父親又找了老伴,很喜歡對方,但子女發現對方目的不純,怎麼辦?”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首先應該朋確何謂目的不純,莫非你確實她是為了你父親的財產,存心欺騙你父親財產的,而非有心與你父親結伴過日子的?

其實,只要她是真心願意同你父親結為伴侶,而你的父親又很喜歡對方,即使是看在你父親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份上(只要不是億萬富翁),也絕對不可以說是目的不純的;就算是一般女性擇偶時也考慮對方的經濟條件啦,難道說是動機不純了嗎?無可否認,經濟基礎往往是擇偶不能忽視的條件之一,既然大家都幾十歲了,總是希望過上相對幸福、安逸、穩定的日子,這是無可厚非的事,並不一定就是帶有欺詐性質的動機不純吧?

說到底,你們作為子女的,只要沒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是存心欺騙你父親的財產的話,只是有懷疑,大不了就是提醒父親注意點就是了,根本就不應該反對,只要她是願意辦正手續,與你父親合法結伴的,哪就更不成問題了,因為雙方的權益都受到法律的保障。

你老父親都幾十歲人了,為人子女好應該讓他開開心心渡過下半生才是正道。只要你父親喜歡,而她又願意真心陪伴你父親到最後,讓你父親倖福地過完下半世,就算真是繼承你父親自己的哪一份她應得的財產又有何不可呢?況且哪些財產完全是你父親的,受你父親支配,他願意給誰都是他的自由。為人子女總不能為了擁有父親的財產而剝奪父親的意願和對幸福生活的追求權利吧?

總之,即使是有懷疑,小心注意提防是可以的,但必須為父親設想,本著為父親好的目的,若是置父親的幸福不顧,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阻止、干涉甚至破壞你父親好事的行為,就絕是對不應該的了,並非為人子女的孝道所為。


老樹時光倒流


父親又找了老伴很正常,起碼又掀開了餘生的新篇章,作為性慾能滋生起老人的精力,苒次活躍在餘生的道路上。不過子女都要細心觀察父親的新老伴是否有圖利一面,難免會有一點,否則對方願意在一起過下輩子餘生總會有一些貪圖,但結伴在一起不損失是不可能,以損失較少迎來餘生的夕陽日子也值得。必經子女代替不了滋生的小幸福,總得來說對父親來說有一個完整的家才是有利的。千萬不要過於計較。以幸福延續生命才是重要的。


老馬48709


關你子女什麼事啊!目的純不純,這個權力誰給你的?!你去想這個問題,證明你對父母目的不純,你想著父母的財產。盯著父母財產,別說老年人,就是年輕人談婚論嫁,哪個不是把對方經濟條件放第一位,哪個不是目的明確。難道就是目的不純,笑話!!!所以,做子女的別拿這個來說事。這不是事。你沒有資格干預父母的婚姻。你目的不純。自己有手有腳,你盯著父母財產,不臉紅!


日月輝光699


朋友,就你的問題我談點看法,是否能對你解決這個問題有所幫助。

你提的問題很明確,也很清楚。就是你老父親已經找了老伴,你父親很喜歡對方,想必他們關係和感情很好。但是你們發現了對方有明確的目的性。一般的分析你所說的“目的不純”可能為了財產或住房吧。

我覺得,你做為子女,在你母親去世,或者是永遠離開你父親後,你對你父親的餘生最大的願望是什麼?是讓他幸福,還是想讓他給你子女守住財產? 假設,你家財產多,可以析產。你父親應有住房

等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當今的社會,子女都應該希望老父親晚年幸福,不寂寞,不孤獨。身邊有個老伴,代替你母親對他照顧。他有病有災,能有人端水喂藥,或者與他相伴到老。你們子女再孝敬,因為有自已的家和工作,不可能時刻陪伴在他身邊。所以,他找的後老伴,也是幫助了你們,減輕你們的負擔。於你父親,於你們子女都是大好事。

話又說回來了。從另一個層面說,夫妻之間要互相照顧,互盡義務。不知你父與對方是否登記?既使沒登記,也可按事實婚姻算。後老伴肯定是對你父親進行照顧多一些。但你父親對後老伴的照顧和應盡的義務,又能體現在哪呢?不就應該給提供居住場所,保證生活的物質條件嗎?往遠的說,還應保證萬一你父親先過世,對方的餘年的生活安排。你父親應該給對方這些保障和承諾,是不是就是你所說的“動機不純”吧。

我認為,你應該換位思考。從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她沒有這些保障,怎麼能安心生活?怎麼能盡心盡力的照顧你父親呢?我們想問題不應該一頭熱,只享受權利而不盡義務吧。

還有,你父親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萬一你父親去世,從法律層面上說,這個後老伴也應該得到住房等相應的財產。

我講一個我經手的例子。30年前,我在機關工作時,我單位的一位老領導剛退休,老伴去世了。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大兒子還在國外。這位老領導,在家閒不住。我們工作又忙不過來,單位讓老人家協助我做些工作。我倆經常下鄉,感情挺深。他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幹部,根本不會操持家務,連飯都不會做,自已生活很困難。他有找後老伴的意願。最後,我幫他務選了我同學的母親。過得很好,他過世後,房子和生活用品都留給了後老伴。

所以,我建議這位朋友,放下戒惕,尊重你父親的願望,全心全意的支持你父親和後老伴的生活吧,這也是你們做為子女的愛心和孝心!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解開困感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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