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二婚丈夫病逝,臨終治療他的女兒讓我受盡委屈

二婚丈夫病逝,臨終治療他的女兒讓我受盡委屈

如何與對方的子女相處,他們的情緒表達該如何應對,不是夫婦間感情好就能包攬一切。不必用忍氣吞聲換取順暢的關係,好的互動是建立在雙方坦誠相待的基礎上,這樣做對彼此傷害最小

■ 口述:何靜 51歲 機關幹部

■ 記錄:丁寧

我和丈夫結婚時,他喪偶沒幾年。他有一個女兒,已經上高中,她並不反對父親再婚。婚後我們有了一個孩子,兒子現在已經上小學五年級。我對他女兒應該算是不錯的。給兒子買東西,總會想著他女兒。她過生日或一些節日,我會給她準備禮物;她需要什麼,我儘量滿足,從來不去計較花費。她到外地上大學,在生活費上,我也儘可能讓她不缺用度。我覺得一家人相處得挺不錯。

但一件不幸的事情突然降臨。丈夫發覺自己體重驟減,到醫院一查,竟然診斷出肺癌晚期,病灶部位已經無法手術了。醫生給出了兩個化療方案讓我們選擇:一是使用國產藥物,醫保大部可以報銷,但副作用較大;二是用進口藥物,患者痛苦較小,但得全部自費,且價格不菲,幾個療程下來,幾十萬都未必能打住。若選用進口藥物,經濟壓力會很大。丈夫自己決定使用國產藥物化療,但他女兒不同意。她說救命要緊。如果缺錢,即便賣掉父親的住房,也得使用進口藥物化療。她對我說,如果她母親活著,一定會這樣做。這些話讓我聽了很扎心。

丈夫和我商量,最近這些年,眼見一位又一位熟人被癌症奪去了性命,放療、化療皆沒能救命,就算是使用進口藥物化療,也未必有回天之力,到頭來落得人財兩空的例子並不鮮見。

治了一個療程之後,療效並不明顯。丈夫自己提出,不想繼續化療了,因為他自己覺得化療未必是唯一的選擇。癌症患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每年都在增加,中晚期患者的“五年存活率”在過去三十年幾乎沒有提高。我們商定停止化療,選擇素食、散步和日光浴來恢復健康。

丈夫的身體狀況一度見好,一次散步可以走一兩個小時。然而,由於空氣汙染很嚴重,對他的肺部疾患很是不利。加之這個治療方案的選擇,並不曾讓他女兒參加討論。他的病情一惡化,女兒就急了。氣憤地指責我對她爸不是真愛,不肯全力以赴。

對他女兒的人身攻擊與惡語相向,我選擇了忍耐。我沒有太多為自己爭辯。他女兒出言不遜時,我儘可能地保持冷靜與剋制。一有意見分歧,激動時,我就儘量做幾下深呼吸,讓自己冷靜下來。我會用自己的話把她的意思重複一遍,讓自己平靜下來,儘可能弄清楚她的想法,力爭在複述中讓自己與她保持一種情感溝通。

弄成這個局面是我想不到的,我也確實有點後悔。假如在我和丈夫切磋治療方案時,請他已經成年的女兒參加,就會讓她明白,不是我不肯花錢,是她父親自己做出的決定。將心比心地換位思考,我能理解女兒對父親的感情。畢竟她還年輕,經的事少,對於孤注一擲可能帶來的後果缺乏預見性,造成了我們之間的誤解。

原來我們夫妻兩人是各自都有住房的,如他女兒所說,真是僅僅因為缺錢,賣掉一處住房是可能的。但是這有一個如此選擇是否得當的問題。我們夫妻不認為孤注一擲地選擇進口藥物化療是必要的;而他女兒認為只要她父親能多活一天,什麼代價都可以付。不這樣做,就是我自私。如果是自己親生的女兒,當然不存在這樣的誤解;如真有了誤會,解釋也不難。可是現在我必須面對這種委屈,這讓我覺得很受傷。

可我不想加重丈夫的心理負擔,他已經夠痛苦了,何必再讓他為我和他女兒之間的分歧鬧心。

我也不想和她女兒鬧翻。她疼愛父親,出發點沒錯。我有委屈,就自己消化吧。當時真難受!又急、又累、又被誤解。我甚至後悔不應該嫁有過婚史的男人,即便結過婚,也不可以嫁有孩子的人。一遇事,培養了多年的感情就算一風吹了。這下,我和他女兒之間結下了樑子,引發了他女兒的極大不滿,直到丈夫過世。

不知是幸也不幸,丈夫過世之前,他留下遺囑,我和他互贈一半房產,這樣就保證了他過世後,我可以穩妥地處理遺產,並保證自己有房可住。我賣掉一套房子,把這些錢分給了他女兒、我婆婆,也給我兒子留了一份,同時也保證了自己不會無處可住。假如當初按他女兒的意思做,丈夫過世後該是一種多麼糟糕的局面。

現在,我和他女兒的關係淡了許多。但是,畢竟她和我兒子是親姐弟,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我還願意關心她,然而分寸本身就是距離。

點評

如何與對方的孩子相處,他們的情緒表達該如何應對,這不是夫婦間的感情好,就能包攬處理好的。繼父繼母並不好當。再婚夫妻不能認為只要深愛著對方,其他一切都不在話下。再婚之後確有如何與前房子女相處的問題。不必刻意對自己做道德綁架,最好把問題攤開後說清楚。

告訴他女兒,當面對不可逆轉、醫藥無效的絕症時,緩和治療是一種好的處理方式。極力減緩病痛症狀,讓生命的最後一程走得完滿有尊嚴最重要。既不加速,也不延後死亡;儘可能採取解除臨終痛苦和不適的辦法。爭取多陪陪病人,讓他平靜地度過最後時刻;儘可能彌補他人生的種種遺憾。這是最好的選擇。繼子女容易把優點歸於親生父母,把缺點加諸繼父母,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不必用忍氣吞聲換取順暢的人際關係,好的互動關係是建立在雙方坦誠相待的基礎上,這樣做會對彼此傷害最小。婚姻好比縫衣服,每個人都像一件有破洞的衣服,而高質量的婚姻關係,可以將破洞縫補起來,成為一件完整的衣服。在你丈夫病重時,如果你從心底把他女兒看做家中一員,就不會在做決定時忽略她。這種無視其實把一件破衣服撕成了兩半。

再婚夫妻雙方一般會有自己的婚前財產,為了避免日後發生財產糾紛,最好在再婚登記前,對各自的婚前財產協商好,記錄在案,並告之各自的子女。再婚後的家產,按照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來使用或分割。這樣無論誰先撒手人寰,或再次分手,都不會因財產而與前子女發生糾紛。

如果你丈夫能在生前就把自己的治療意見對女兒說清楚,她就可能對你少一點誤解。事已至此,各自找到準確的定位,爭取重建一個長久的友好關係,這是最理想的結局。因為,你們畢竟不是路人。

(來源:中國婦女報;作者系北京出版集團編審,曾任紅楓婦女熱線首批諮詢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