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口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張亮/文圖

近日,信陽市羅山縣一書店負責人孫女士很疑惑,因不符合《消防法》書店被要求設置安全出口,但剛打通後門不久,另一局委就以違反《規劃法》予以制止。“這真是讓人為難,到底該聽誰的?”孫女士說。

孫女士於2005年在羅山縣育紅小區購買了一套三層商住房,從當年12月份搬入至今一直從事圖書經營,一、二層為書店,三層自住。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2019年10月下旬,羅山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在進行消防檢查時發現該書店有消防安全隱患,11月2日正式下達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通知指出:1.書店缺少安全出口;2.缺少滅火器;3.缺少應急照明燈。責令十日內整改。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羅山縣城關派出所下達整改通知書)v

“我的左右都是商店,要打通安全出口只能是在一樓開個後門。”孫女士說,派出所民警也說按照實際情況只能是在一樓打通後門。

接到通知後,孫女士很快就著手整改,將後窗改成後門,作為安全出口。

11月7日,羅山縣自然資源局因孫女士無合法規劃手續,私自開個後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下達《責令停止違法通知書》,限三日內恢復原貌。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羅山縣自然資源局下達恢復原貌通知書)

孫女士說,之所以被要求停止施工,有個因素是小區內一小部分業主反對該書店開後門。但自己堅持開後門,除了打通安全出口這個因素外,還有旁邊的商戶也有後門。

因為沒有按照要求恢復原貌,11月18日下午,羅山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將孫女士新設置的後門予以拆除。“沒有了後門書可能會被偷,我沒辦法,就在書店坐著守了一夜。”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拆除後門現場)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拆除後門現場)

孫女士表示,如果不整改就違反《消防法》,整改後又觸碰了《規劃法》,自己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11月26日下午,記者就孫女士反映的上述情況諮詢了羅山縣自然資源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純粹是打通安全出口,為購物的學生和其他顧客提供便利,那是好事,肯定會支持。如果是讓停止施工恢復原貌,應該是還有其他原因,該工作人員說會進一步瞭解。

同日,羅山縣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消防法的要求,住宿、倉儲與經營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要有安全出口、滅火器和應急燈。孫女士這個書店打通後門作為安全出口,可能是物業管理方沒答應。下一步,羅山縣城關派出所會盡力幫忙協調,商量一個合適的辦法解決安全通道問題。

因為店鋪安全出口問題 羅山縣倆執法部門的規定“打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