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湘潭法官許豔紅:法律不是冷冰冰的“鐵柵欄”

見到許豔紅法官時,她正和同事整理案卷。許豔紅的大辦公桌上放滿了各種案件的卷宗,她帶著一副黑邊眼鏡,手邊放著一個大保溫杯,語氣輕柔,神色堅定。

1987年畢業後,許豔紅被分配到湘潭市嶽塘區法院,先後在行政庭、經濟庭、書院路法庭、建設路法庭、立案庭、審監庭、刑庭、民二庭、執行局等部門從事刑事、民商事審判和執行工作。從書記員到員額法官,許豔紅已經在一線辦案部門工作了整整31年。“我一直覺得法官是一個十分神聖的職業,這份神聖感,就是讓我堅持前行的原因。”許豔紅說。據統計,她先後獲得“全省法院先進個人”“全市法院辦案能手”等各種榮譽20餘次。

多年的辦案,讓許豔紅更加理解了法律和人性。她總說,當事人需要的不僅僅只是一紙判決書,他們更加需要的的是理解、尊重和傾聽。法律不是冷冰冰的“鐵柵欄”,法律也是有溫度的。

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人的公正與溫度

“法官這個職業特別辛苦,而許豔紅法官則是眾多法官中最辛苦的。”一位常年與許豔紅對接的銀行負責人說道。一個星期,出差七天,這對於許豔紅來說是一種工作的常態。繁複而又大量的工作,基本佔據了許豔紅所有的時間,但是她仍舊不滿足於此,還不斷給自己“加壓”。

其實,財保案件本來是有幾個月的時間來進行對接和處理的,但是為了保證財產不被轉移,避免案件的堆積,保證案件的審理與判決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下去,許豔紅帶動同事們主動壓縮時間,把原本需要幾個月的工作壓縮到了五天完成。2018年4月,在處理一起財保案件時。短短一個星期時間,許豔紅先從湘潭趕往增城,隨後又從增城趕往廣州,然後又從廣州趕回湘潭整理文件。她笑著說:“我們這一路上都是無縫對接的,有時候睡覺就在汽車和火車上。”

之所以給自己加壓,是因為許豔紅知道,有時候對她而言最普通的一件案件,對當事人來說也許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可能也是對司法公正感知的全部。因此,她必須對承辦的每一個案件都傾注全部精力和心血,把公平正義的內涵細化落實到每一個判決當中。一年到頭,所有的案件均攤下來,平均每天都會有四個案件等待處理,再加上許豔紅的執著,所以加班和出差成為了“家常便飯”。

1994年,時任全市首個“女子法庭”——建設路法庭助理審判員的許豔紅審理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小孩李某放學後擅自闖入某鋼鐵廠玩耍,當他爬上鋼鐵廠內的電線杆上準備抓麻雀時,不慎被電擊,導致終身殘疾。孩子的家長和鋼鐵廠各執一詞,就賠償的問題一直僵持不下。面對這起當事雙方對立衝突極大的案件,許豔紅說:“案件在進行審判時,要儘量掌握當事人的真實意圖和想法,要把法理情說清講透,而不是簡單地一判了之。”

不會騎自行車的許豔紅,多次步行去現場取證,數次上門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想法。她在被告和原告之間來回往復,整整兩個多月的調解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只為了能夠更好地將矛盾糾紛化解開來,竭力尋找當事雙方的平衡點。最終,她促成了當事雙方握手言和。

後來,一戶人家因為財產繼承的原因產生了糾紛,親兄妹之間不惜大打出手、對簿公堂,時任嶽塘區建設路法庭審判員的許豔紅,正是這起案件的主要負責人。許豔紅說:“我記得當時當事雙方所在的村子還沒通車,我又不會騎單車,我和書記員兩個人只能先坐公交車到鎮上,隨後再步行進村。”鄉間的小路難行,但是為了案件的順利判決與執行,為了當事雙方都能滿意,開庭前後,許豔紅和書記員兩人前後共去了三次村子,和當地的村委會、調解聯絡員一起開展對當事雙方的調解工作,光調解筆錄就做了六七份。調解完之後,不論是當事雙方還是當地的村委會都對許豔紅的工作態度與能力讚譽有加。

2006年,時任刑庭副庭長的許豔紅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該案中,16歲的王某因自幼父母離婚,與母親一起生活。母親因工作疏於關心,所以孩子初中未讀完便輟學了,在網吧跟著大孩子一起混吃混喝。這次盜竊案的起因,是因為王某還不上借了鮑某的錢,遂夥同他人一起去網吧盜竊電腦內存條、CPU及主機,並變賣後還賬。最終,法院依法判處王某盜竊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五千。

一般而言,在判決書下達之後,這個案件便與法官沒有了太多的關係,但是許豔紅卻不這麼想。看著這個還未成年的孩子就這樣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許豔紅多次找王某母親交談,希望其從生活上對王某多關心點,並多次與王某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一起上門對王某進行幫教,幫助其迴歸社會,引導其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這並非個例,在許豔紅負責審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時,她將所審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了詳細的登記,包括孩子的家庭情況、學習狀況、犯罪原因、回訪結果等情況。許豔紅說:“執法不是讓當事人,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產生一種畏懼感,而是要讓他在知道自己犯了錯誤之後,怎樣能夠避免再犯。”

從沒把自己當病人

五點半起床,活動活動筋骨,製作一份自制的“精力湯”,八點準時到達單位,許豔紅每天都是如此。許豔紅說:“得病之後,我的身體和記憶力確實大不如以前了,但是看到這麼多的案件等著我處理,我不能退縮。”

2016年5月,許豔紅拿著單位的體檢報告,腦中一片空白。2016年11月,許豔紅經湘雅醫院複查確診為膀胱癌早期。面臨癌症,許多人恐怕都會崩潰不已,但是許豔紅卻顯得淡定從容。她直到把手頭的工作一一安排妥當後,才趕往醫院進行手術。術後康復期間,恰逢法官員額制改革,許豔紅不顧重病在身,毅然第一個報名參加考核。她說:“我還有許多的事想做,我不能就這樣放棄。”

財產保全案件數量多,時間緊,處理流程繁瑣,許豔紅曾笑言:“我連吃飯都是掐著表,算著時間。”車管所、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大銀行,她現在所負責的訴前財保案件的執行工作,就是在全國各地的這些單位之間來回奔波。

2017年12月23日,一件經濟案件的案款距離解凍僅剩下3天。彼時許豔紅剛做完第12期化療,在接到同事的電話後,許豔紅從病床上起身,強忍著化療帶來的不適,趕往單位準備資料。第二天,許豔紅便與同事一同飛往了新疆。冬天的新疆,大雪茫茫,機場因大雪被暫時封停,許豔紅與同事被困在飛機裡整整7個小時。化療的後續反應讓許豔紅感到胸悶難受,但是她依然在堅持。出機場時已是傍晚,為了爭取時間,許豔紅沒有半刻休息,連夜坐車趕往哈密。25日上午,在解凍前的最後一天,許豔紅成功將該筆案款進行續凍,為案件後期的執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還有一次,湘潭某車行申請財產保全,接案後,許豔紅整理好資料利用週末出發,週一上午開始奔走於洛陽各大銀行、車管所、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被告王某的財產進行了查封、凍結。許豔紅週一晚上趕回湘潭,週二照常上班,一邊對湘潭市範圍內的財保案件進行保全,一邊準備週三去貴州為一起租賃糾紛進行財產保全的資料……這樣的工作狀態,哪怕是一個身體健康的人也會感到疲憊不堪,但這卻是許豔紅工作的常態。也有同事勸過她,不要這麼拼命,但是許豔紅卻很享受這份忙碌。隨身帶藥,自制“精力湯”,這都是許豔紅在工作與健康之間的選擇,她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名癌症病人,而是謹記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

自古忠孝兩難全,在家庭和工作之間,許豔紅選擇將重心放到工作上。談到因為工作,她經常缺席家庭的重要事情,許豔紅紅了眼眶,她的內心深處埋藏著深深的感激與歉疚。“我很幸運有一個支持我的家庭。”許豔紅說,“前不久我媽媽動手術,我出差在外,都是我的丈夫和孩子在陪著老人家。”其實許豔紅的母親已經83歲,患有尿毒症,她的公公也已經86歲,還身患心臟病、糖尿病,生活均不能自理;丈夫是一名警察,兒子則在外地上班。許豔紅覺得,正是因為家人的理解與支持,她才更加有動力繼續拼命工作。

在一線基層幹審判工作整整31年且身患癌症,按照規定,許豔紅其實已經達到了提前退休的條件,但是儘管如此,她從沒想過離開自己熱愛的工作崗位。把工作當成生活的一部分,把工作當成一種習慣,這就是許豔紅現在的一種生活狀態。“我從來沒有想過退休之後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現在的工作讓我感覺很充實,很有成就感。”

一直充當開拓者

一路走來,從最開始的建設路法庭到如今的執行局,許豔紅在她所任職的各個部門都一直充當著一個開拓者的角色。

1994年,許豔紅和一群風華正茂的女法官們來到嶽塘區建設路街道,為了加強基層人民法庭建設,充實法庭力量,女法官們建立起了全市首個“女子法庭”——建設路法庭;2002年改革立案機制,實行立審分立,許豔紅被調到立案庭擔任副庭長,她又與同事們積極探索,大膽改革,將立案工作視為人民法院的形象窗口和聯繫群眾的橋樑紐帶,轉變了過去由審判庭室附帶從事立案的傳統做法,初步建立起以大立案為中心的審判流程管理模式,立案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

2003年底,為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建立案件評查機制,許豔紅被調到審監庭擔任副庭長並主持工作,她將案件質量視為司法公正的生命線,耐得住清貧,守得住寂寞,堅持精益求精的質量標準和細緻入微的評查辦法,探索並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案件評查和績效評估激勵機制,使全院案件評查工作進入了全市先進行列,她個人也被評為省市先進個人。

2007年6月1日,許豔紅再次被委以重任,被任命為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並負責未成年人審判庭工作,她首開圓桌審判方式,紮實開展幫教挽救工作,成功使一大批誤入歧途的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成為有用於社會的新人,被譽為未成年被告人的“暖心媽媽”。在被調至執行局後,她又首創“案件文件夾”,為了日後查找時一目瞭然。

在談及這些“首創”和“改革”的事蹟時,許豔紅總是強調,這不是她一個人的功勞,而是大家一起摸索和實踐的,她只不過是跟著“沾光”而已。也許這就是許豔紅,不求名利,無怨無悔,見重擔就挑,見困難就上,見榮譽就讓。高調做事,低調做人,她從來沒有向組織講過任何條件,也沒有提過任何要求,默默無聞,安之若素。

法官的工作讓許豔紅更為深刻地感受到了存在的意義以及人生價值。秉持著這樣的信念,許豔紅將全部青春和滿腔熱血奉獻給了這份事業。她說:“既然選擇成為一名法官,那就要做到問心而無愧。”(來源:《清風》雜誌記者劉志懷發自湘潭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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