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于成龍這個兩江總督到底有沒有權利殺赫裡這個江寧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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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于成龍》劇中斬殺赫裡這段出現了幾個常識性的錯誤,我這裡稍微提下。

一、兩江總督兼任兵部尚書始於雍正元年,而非康熙時期。在康熙時期兩江總督就只是兼任操江和糧餉事務,其他均無兼職。再者即使于成龍是兵部尚書,他也無權去處置一個滿人的八旗駐防將軍,他們是直接歸皇帝管理,而非兵部。

二、在劇中於成龍的衙役直接進入赫裡的官邸抓人,而在歷史上是絕對不會出現的。因為赫裡是住在滿城的,而在當時除了滿人可以進入滿城外,其餘人皆不得進。



三、清朝並無江寧大將軍職,只有江寧將軍職。它是掌控全江南的八旗兵的最高統帥。

四、在劇中赫裡是康熙的外甥,也就是說他是滿清宗室。而在清朝除了宗人府和皇帝可以審理和處置宗室,再加上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司會審外,其他任何機構亦或人都沒有權利審理和處置滿清宗室。



五、其實歷史上並沒有赫裡這個人。可能編劇也知道在真正的歷史上于成龍是不可能處置滿洲人的,但是又為了突出于成龍的剛正不阿,所以就編出了這麼一號人物。

在說了以上幾點常識性的錯誤後。我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答案其實很明確,那就是沒有任何權利。在真實的歷史上即使是處斬一位普通人都需要刑部的複核,皇帝的勾選才可在秋後問斬,你就更別說斬殺一位康熙年間位極人臣的正一品江寧將軍了,而且在劇中赫裡更是康熙的外甥,屬於滿清宗室,于成龍更是連審問的資格都沒有,就更別說抓和殺了。可以說如果在真實歷史上于成龍敢這麼幹,他必死無疑,即使他在受康熙的喜愛也決無生還的機會。



首先我們要知道于成龍是在康熙1681年被晉升為江南江西總督的。當然此時的于成龍還不是什麼兩江總督,因為這個稱呼直到1682年才正式成為官名。康熙時期兩江總督掌江蘇、江西和安徽三省的軍政事務,及操江事務。需注意此時的兩江總督並不是如後世所知的會加兵部尚書或都察院右都御史銜高配至從一品,康熙年間的兩江總督就是正二品,而直至雍正元年才有了會給兩江總督高配從一品的規則。

而赫裡的江寧將軍職,就是駐守江南八旗兵的最高統帥,江寧將軍掌江南江寧左翼四旗共約4000人的滿蒙八旗兵。在康熙年間江寧將軍位列正一品,可謂是位高權重。而且在劇中赫裡還是康熙的親外甥,屬於滿清皇族中人,其地位更是尊貴無比。



所以說即使不看赫裡的地位,就單看品級于成龍也只是正二品的兩江總督,地位遠遠比不上赫裡的正一品江寧將軍,你什麼時候看過在沒有皇帝的命令下正二品可以審正一品的官了?再者兩江總督雖掌軍事,但是隻能管理綠營軍,卻管不了八旗軍,也就更管不了江寧將軍這一江南八旗兵最高統帥了。而且赫裡還是康熙的親外甥,乃是滿清皇室中人,你覺得於成龍一個漢人能去審問一個滿清的皇親嗎?要知道在清朝除了皇帝和宗人府可以處置滿清宗室外,其餘的機構和人幾乎可是無人能審啊,就更別說處置了。所以說于成龍對赫裡一無管理之權,二無審理之權,三無抓捕之權,你說他有權利殺嗎?



只能說于成龍殺赫裡只能在電視劇中出現,在真正的歷史上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可以說即使我們排除任何的因素,就單單看滿漢之別,于成龍也處置不了赫裡,即使赫裡什麼也不是,哪怕他只是一個普通的滿人,也絕非是于成龍這麼一個漢人也夠隨意處置的。只能說電視劇會這麼寫,無非就是想更加突出于成龍的偉大罷了,或許想讓我們更加對於成龍為國為民大公無私的精神感到感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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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

這是一部影視作品,不是歷史。所以下述分析,只是就作品情節人物而言。

根本就沒有江寧大將軍這個職務。清代被授予為“大將軍”的屈指可數,約54人,大都是清前期,均是野戰戍邊的。康熙之後大將軍,如年羹堯、嶽鍾琪、福康安。

赫裡這個官職,應該是江寧將軍。

「江南駐防將軍一人。順治二年,置昂邦章京。十七年,改總管。康熙二年,更名將軍,駐江寧。」

其品級「各省駐防將軍等官將軍,初制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改從。」

很關鍵的一點,將軍駐防八旗軍的統帥,並不是綠營兵的提督,不受總督的節制。

而當將軍與總督同時聯名寫報告給皇帝時,以將軍領銜。

當然,于成龍這個兩江總督也是位高權重。且按例兼任右都御史,兵部尚書,但這些只是頭銜,並沒有對這兩個部門的實權。更談不上用兵部尚書的職務來殺駐防將軍。清代兵部只是個軍隊人事軍需的管理部門。

「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操江、統轄南河事務一人。順治二年,以內閣大學士洪承疇總督軍務,招撫江南各省。尋改應天府為江寧,罷南直隸省府尹。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總督,駐江寧。九年,徙南昌,時號江西總督;已,復駐江寧。十八年,江南、江西分置總督。康熙元年,加江南總督操江事務。初置鳳廬巡撫,駐淮安,以操江管巡撫事領之。六年省歸漕督。至是始來隸。四年,復併為一。十三年,復分置。二十一年仍合。尋定名兩江總督。雍正元年,以綜治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道光十一年,兼兩淮鹽政。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務,授為南洋通商大臣,與北洋遙峙焉。」

至於欽差大臣的頭銜,只是奉旨調查處理某事,對於高級官員的處理,必須請旨辦理。並沒有什麼尚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

明末袁崇煥殺毛文龍,最後也被定性為不請示不彙報無組織無紀律擅殺大將的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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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強調的是,清朝沒有江寧大將軍,而只有江寧將軍!首先分別介紹一下這兩個官職。



(于成龍劇照)

江寧將軍乃是清朝的14位駐防將軍之一,全稱為鎮守江寧等處地方將軍,為清朝時期統領江南駐防八旗軍兵的最高軍事統帥!江寧將軍的品級為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才改為從一品!江寧將軍則統領了前鋒、領催、馬甲、步甲、養育兵等約4000人。

兩江總督則是清朝的九位總督之一,正式官銜為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操江、統轄南河事務。兩江總督的品級為正二品,直到雍正元年才開始授予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才升為從一品!因為轄區包括江西省和江南省(江蘇和安徽)兩省,因此通稱兩江總督,康熙二十一年正式定名為兩江總督!




(于成龍影視形象)

瞭解了這些以後,我覺得兩江總督是不可以殺江寧將軍的!

第一,按規定,江寧將軍只能管手中的八旗兵,不得插手兩江政務。而兩江總督則可以節制兩江地區的綠營兵,八旗兵則不可節制。因此兩者在職權上沒有交叉,互不隸屬。

第二,康熙時期的江寧將軍(正一品)品級是高於兩江總督(正二品),不存在說什麼兼著朝廷兵部尚書銜這回事。即使是後來江寧將軍降級從一品,兩江總督兼兵部尚書銜升為從一品,但是按照規定如有會同奏事,則江寧將軍列銜在前,由此可見無論何時江寧將軍的地位都高於總督!


(江寧將軍赫裡影視形象)

第三,兩江總督根本就沒法抓到江寧將軍!在清朝時期,江寧將軍不是說隨便就在江寧城中的一條街上住下了,而是居住在江寧城中的滿城之中!而按照規定漢人不得進入滿城!

第四,在任何時候(當然也包括清朝)要殺一個人可沒這麼簡單,就算是封疆大吏兩江總督也沒有定生死的權力!別說是鎮守一方的江寧將軍,就是普通百姓犯了死罪也需要反覆審核,最後交由皇帝裁決才能判處死刑!而像赫裡這樣的皇親國戚如果殺了人應該交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會審,當然最後還是由皇帝作出裁決!于成龍根本沒有這個權力!

(于成龍畫像)

因此,兩江總督于成龍肯定是沒有權力處死江寧將軍赫裡的,就連能不能抓到赫裡都是一個問題!而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劇情,應該是編劇或者導演為了讓我們更加深刻的體會到于成龍為官的不避權貴、剛正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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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龍這個兩江總督到底有沒有權力殺赫裡這個江寧大將軍。這個問題在電視劇裡可以。因為電視劇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這不電視劇寄託了觀眾和百姓的對魚肉百姓,濫殺無辜貪官的憤恨,這場戲可以說說是這部電視劇的高潮部分。



故而這個問題應該這麼回答,為了迎合觀眾的胃口,是可以的,但真實的歷史是絕對不可能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且看我下面的論述。

于成龍:三獲“卓異”稱號的第一人

于成龍(1617-1684),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因前朝貢生而被任命為廣西羅城知縣,于成龍大器晚成,44歲時,開啟了他的仕途生涯。先後擔任重慶合州知州、黃州知府、福建布政使,兩江總督兼兵部尚書。官至一品,地位顯赫。19年間連升11級。升遷速度之快,絕無僅有。所到之處,廉潔行政,造福百姓。深受士民愛戴!有於青天,於青菜的美譽。

連康熙皇帝都親自為其賜匾“: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龍去世,又親自為其撰寫碑文。可見其影響力!

故而,回到問題,你想想,這麼牛,這麼廉政愛民的好官。朝堂之上面對欺壓百姓,魚肉鄉里、咄咄逼人、囂張猖狂的大將軍赫裡,如果毫無辦法,不能處理,觀眾會怎麼想?清官又如何,還不得屈服於權貴。

所以乾脆從一品的兩江總督加兵部尚書就強行把赫裡斬了。於是乎,大快人心,觀眾無不拍手稱快!事實上

于成龍沒有斬殺將軍的權力

于成龍當時為從一品,江寧將軍為武官,也是從一品,相當於軍區司令員,雖說于成龍是節制兩省軍務。但也不能把朝廷命官說殺就殺,不和清朝的規章制度。即便再得寵,也不能逾越清朝的律例。如果強行殺人,于成龍面對的也是牢獄之災。故而電視劇裡虛構的,咱們觀眾過過眼癮就中。不用過多理解。真實的歷史中也沒有這件事。

最後,還是要致敬這位清朝第一廉吏!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著“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句千古名言。


嗚呼!餘考傳記,三代而後以廉幹稱者代不乏人,然類多矯飾沽激,流為刻核,以納於偏畸。故措施建樹、表裡初終之際,往往難言之。未若公之狷介性成,質任自然,略無矯強刻厲之跡。而誠意感孚,無不服教畏神,不疾而速,直有超越於古人之上者。然後嘆公為真不可及,而益信誠中形外之為不誣也——熊賜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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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劇《一代廉吏于成龍》裡面,于成龍作為兩江總督,居然殺了江寧將軍,這個在現實中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別看總督這個名號很牛,但是總督只是正二品的文官,而駐防八旗的將軍是從一品,雖然文武殊途,文貴武賤,但是駐防將軍這一級的高官,不請聖旨,是根本不可能殺的,甚至於讓他停職都很困難。


其次,總督也管不了駐防將軍,總督是滿漢都可以當的,而駐防將軍則是八旗專有的,目的就是為了駐紮在戰略要地,震懾當地的軍民——包括可能有異心的督撫們,所以他們是獨立的兩套系統,互不干預,想整治對方都必須要通過中央。

第三,駐防八旗的將軍都是滿洲親貴,和朝廷內部的關係盤根錯節,根本不是一個漢人,哪怕是漢軍旗的督撫能夠動的。八旗的旗務一向是個大難題,即便是皇帝想動都是一地雞毛。為什麼呢?因為滿蒙八旗團體很小,隨便一個小官,想求情找幾個親戚,都能攀上宰相親王,乃至於後宮的嬪妃或者皇帝本人。所以像八旗將軍這樣的親貴之職,就是朝中的首席軍機也是沒有權利說殺就殺的,必須要請來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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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鎬遺子(張新武)書文:按照清朝官制。兩江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江蘇、安徽、江西三省的軍民政務,正常品級是正二品,但是往往要加上領兵部尚書銜、督察院督御史甚至太子太保等銜,所以往往都是從一品,于成龍領兵部尚書銜應該就是從一品。

順治二年,清廷派八旗兵駐守順德、濟南、德州、臨清、徐州、潞安、平陽、蒲州等地,為八旗兵駐防之始。江寧將軍,全稱鎮守江寧等處地方將軍,為清代統領江南駐防八旗軍兵的最高統帥,乾隆時期為從一品。乾隆前為正一品。赫裡處於康熙時期,應該是正一品。


于成龍的兩江總督管三省軍政,赫裡的江寧將軍只管駐防八旗軍,論品級江寧將軍還大於兩江總督,但是兩者並沒有隸屬關係。按清制三品以上的大員即使犯了死罪地方官無權審理,特殊情況請王命旗牌可以先斬後奏。所以現實中於成龍是沒有權利殺赫裡的。但往往能不能殺和敢不敢殺是兩碼事!

歷史上“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龍這個兩江總督並沒有殺赫裡這個江寧大將軍。這個事情原型應該取材於康熙年有“天下第一清官”之稱的江蘇巡撫張伯行扳倒兩江總督噶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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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于成龍這個兩江總督是從一品官員,而赫裡這個江寧將軍也是從一品官員,兩人均是當時地方最大的官員,從品級來論,于成龍別說殺赫裡,兩人見面也得平起平坐。而清朝前期的地方將軍大多都是滿洲親貴,比如電視劇裡的赫裡就是康熙皇帝的外甥。

于成龍出任兩江總督,是以光祿大夫、總督江南江西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操江、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這樣的官職坐鎮江寧的。因此,于成龍等於是以大學士、兵部尚書兼管總督,這樣一來,在清朝的官制裡,于成龍就不是從一品官員,而是正一品官員。而在將軍裡,除了坐鎮邊防的伊犁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是正一品外,其餘的駐地將軍均是從一品。因此,于成龍之所以敢殺赫裡,用的並不是兩江總督的職權而是兵部尚書的加銜。

兵部尚書稱本兵,既管軍政又管戰略,威權極大。清朝只要給官員加兵部尚書銜,也就是給了相當於大將軍的職權,可以管理手下的各級將軍。除于成龍外,姚啟聖平定臺灣時,也是以兵部尚書的加銜挾制施琅的。從這一點上來說,于成龍是可以挾制赫裡的,並且有權對其進行懲處。

至於漢官是否真的敢殺滿洲親貴,這一點來說,電視劇肯定是有些虛構的成分的,正史上並無相關的記載。在電視劇《康熙王朝》裡,身為漢臣的周培公也同樣是殺了一個一等侯,也都是電視劇為了戲劇效果所虛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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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殺一個大將軍,只有皇帝才有這個權力,別說總督,就是正一品的軍機大臣或翰林院大學士也沒有這個權力殺大將軍。

實際上,清朝的大將軍地位平等於地方總督,總督根本無權殺大將軍。

還有一個情況,清朝命官殺地方總督或大將軍,此人必須是正一品官街加欽差大臣,擁有皇帝的聖旨。

由此看來,于成龍殺赫裡之事,要看情況而定,于成龍如果有皇帝的聖旨,是完全行的,如果沒有,則沒權殺。

實際上,古代地方高官,殺一個平民百姓都要報請朝庭審批,更何況要殺一個一品大員,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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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說歷史上根本沒有這事,假如,我說假如,假如於成龍真這麼做了,那可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喲。

現在總有人把影視作品當成正史和真事去說,這樣做顯得既幼稚又無知。

歷史上根本沒有于成龍殺赫裡這擋子事。再說了,兩個人官位品位相當,兩江總督領兵部尚書銜也就是從一品的品級。赫裡是江寧大將軍也是從一品的品級,兩個人的級別相當,只是各有各的職責而矣。既便是見了面也只有主客之分,彼此也是禮讓為先,並無高低貴賤之分。

不論他們當中誰犯了法,另一個只有上奏朝庭進行彈劾的份兒,具體還是由朝廷來審斷。至於他倆誰也沒權力查辦誰,更不用說有生殺大權了。


影視作品虛構的情節已經違背了常理,為了遮掩破綻又編造出來什麼“尚方寶劍"來,這又一次扭曲了歷史,哪有什麼尚方寶劍,您見過史料記載嗎?沒有吧?電視劇只是把民間戲曲中的情節又編入其中了,於是就更讓人不可信了。再說江南大將軍赫裡是滿人,還是皇帝的親戚,于成龍就是再紅他也是個漢人,你就是借給于成龍幾個膽兒,他也不敢殺了赫裡。反過來如果借赫裡幾個膽兒,赫裡也不敢殺于成龍,因為他們都明白,誰都沒有這個權力。

還有,如果說歷史儘可能問些與正史有關的亊,千萬不要與戲說、野史互相混淆,這樣容易產生誤導。


大可151753208


向敬之

電視劇《于成龍》播出已一年,影響平平,但兩江總督于成龍殺江寧將軍赫裡一場虛構戲,卻爭議很大。

持有權殺之者,依據為于成龍總督兩江時,被加兵部尚書銜。“天子念吏治為重,遂特晉公大司馬,總制兩江,以風群吏。”(熊賜履《皇清光祿大夫總督江南江西文武事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贈太子太保諡清端北溟於公墓誌銘》)

于成龍以兵部尚書總督兩江文武事務,能節制江寧將軍(不是“江寧大將軍”。于成龍總督兩江,為康熙二十年十二月起,康親王、徵南大將軍傑書已於康熙十九年十一月返京,此期朝廷不再在東南設大將軍)。

《于成龍》赫裡劇照

江寧將軍,全稱鎮守江寧等處地方將軍,為清朝統領江南駐防八旗軍兵的最高統帥,為正一品(乾隆三十三年改為從一品)。品秩要比從一品兵部尚書銜兩江總督于成龍高一級,不但會同奏事在於成龍之前,且權力要比于成龍要大。故以職權而論,于成龍殺赫裡,不只是擅殺,而且是越級的謀殺。

另外,清朝雖賦予了總督封疆軍政大權,但沒有給予生殺予奪之特權。清代對民事案件地方有自治權,但對於刑事案件非常審慎,有著嚴格的多重審理制度。即便地方發生一起普通命案,也須待州縣初審後將定定罪量刑的意見,逐級報送知府、按察使、督撫複審,督撫如無異議,即奏報皇帝,並抄送副本與刑部分管司。皇帝收到督撫奏報後,不能直接批覆,還得交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依律重新擬罪。若涉死罪,則納入秋審程序。秋審如同國家大典,代表著國家的權力,誰也不能馬虎。更何況是一個高級的命官。從法理上來看,總督不能擅自處置嫌疑犯的生死,也不能獨專處死代表皇帝的地方軍事代言人,更何況是一個總攝江南軍務的滿洲親貴。

《于成龍》成泰燊版于成龍

這一齣戲是特別的虛構,明顯與史實不符合。

一是順治帝生女六人,五人幼殤,僅存的皇次女生於順治十年十二月,康熙十五年二月下嫁瓜爾佳·訥爾杜。從劇中赫裡的年齡來看,明顯比所謂的舅舅皇帝康熙的年齡大,明顯不符合歷史。

二是于成龍總督兩江時,江寧將軍為瓦岱。瓦岱為清初五大臣之一額亦都之孫,為官清廉,曾在江寧任上獲賜御用袍、千兩白銀的獎勵,康熙二十四年擢鑲黃旗滿洲都統,死於康熙三十一年。而於成龍病逝於康熙二十三年。另,瓦岱的前任額楚,為順治朝留下的內大臣和老將,死在於成龍蒞任之前,也不符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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