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同一個墓園能給二個親人同一天掃墓嗎?請問同一天能給二位親人掃墓嗎?

用戶5683172274095


掃墓是為了紀念前輩一種儀式,每年人們都把清明節當成紀念前輩的日子,也是人們心中的一種寄託,對前輩們的種思念表達方式。掃墓的同時,很多人會把自己在生活中的一些瑣碎事好事給前輩們嘮叨嘮叨,釋放一下自己的心情,同時也是一樣上輩人不要擔心自己,自己過得很好。其實是心靈的寄託。

兩位親人同一天掃墓是完全可以的,這個沒有什麼忌諱,都是為了祭拜親人。人們現在都比較忙,往往都會把掃墓放在同一天,同時清明節是法定節日,人們都會不約而同的在同一天給親人掃墓。


紀實中國


“昔日戲言身後事,今朝都到眼前來”。清明節要掃墓,這是一個老理兒。

在一個墓園裡,有幾處親人的墓地,是完全可以一次去分別祭掃的。但要注意先後次序,也就是要分清長輩,晚輩,分清關係親疏。


一般是先父母,後公婆,岳父岳母。然後是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姨媽。然後是和自己同輩的,甚至是晚輩的逝者。至於祭掃的規格,可以根據情況,有所不同和區別。但如果是公婆和岳父岳母最好要同等規格。鮮花,供品,香燭,紙馬可以一樣。如果被祭掃的人都是同輩的親人,也應該規格一樣。說句不恰當的比喻,其實,指導思想就和對待正常生存的人們的禮節規格區別差不多。

關於供品,一般以糕點和水果為主。也可以供雞鴨魚肉等等熟食。但要注意,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要求,就是供品的品種和數量一定要是“單”數量。這個習俗在民間一直保留。還可以根據逝者生前的生活習慣,有針對性地擺供品。也就是逝者喜歡什麼,就供什麼。比如,喜歡菸酒,就供菸酒。喜歡吃魚,就供紅燒魚等等不一而足。

以上是以中年人出場的角度說的。如果是以青少年為主出場,當然還有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的問題。如果父母還健在,就直接去祭掃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的墓地。如果父母已逝,還是要先祭掃父母墓地,然後去祭掃爺爺奶奶姥爺姥姥。自己的父母為最大!為最近,為最親,為最先!逝者要首先享受自己的子女的孝心!

只要是在一個墓園,就是沒有墓地,只存骨灰,也可以一次性一並探望和祭掃。在現代,已經沒有那麼多講究了。祭掃,也要與時俱進嗎!

還有一個情況,很重要。必須要說明一下。就是一個逝者,一個墓地,有多子女,有多親屬,有多人,多次來祭掃。這種情況很常見。如何處理?能事先溝通的,可以事先商量一下,共同準備物品,共同去。因故不能協調的,就只好各自為政了。先來的,先祭掃。後來的,要等待。一次完了,再開始另一次。這時特別要注意,第一次擺下的鮮花供品,不能馬上撤下來。如果位置小,沒有地方,可適當前後左右移動一下,空出中間的位置,繼續擺放新的鮮花供品。千萬不要把前一份鮮花供品移動到不顯著的位置。


祭掃,不僅在民間。你還可以參考清明節祭掃烈士陵園。那會有成千上萬的人參加。秩序井然,先後持續很長時間,鮮花可能會堆成山!只要是滿懷敬意,文明有禮,表達真情,莊嚴肅穆就可以了。一些舊的,老的規矩,我們可以不拘泥。


盛廣學雜家雜論


同一天在同一陵園分別為不同親人掃墓,我認為這並沒有什麼限制。從道理上講一是節約時間精力,二是不厚此薄彼更顯得處事得當。

我想說的,事先考慮計劃好,每位逝者一份祭品裝在籃(盒或袋)內別混放;祭拜順序原則先長後次,先親後疏,即使先從輩份稍低但感情深的開始也無所謂,譬如先祭父母再祭伯父母也屬情理。如果父母和爺爺奶奶同在一處,只要不是父母新喪,先爺爺奶奶最恰當。至於祭品的厚薄到也不用刻意區分。

清明掃墓,一是表達自己心意,二是向他人的一種展示(尤其是自己的子女),點到為止,排場不要太大。留意防火區禁止明火、保證道路崎嶇安全,年老體弱者不要勉強到墓前。


泰山木32140178


清明又來到,一位朋友和妻子去掃墓,男方家是給母親和男方的大爺掃墓,女方想去給自己的父母掃墓,朋友不同意,言女人是嫁出去的不能給孃家父母掃墓,對孃家人和婆家人不好,是不是真有此說法,難道,女兒就不能盡孝麼?


建峰


應該是自己最親近的人第一,如白髮人掃墓黑髮的,母親去墓地,當然會第一個看兒子,給兒子第一個掃墓,然後再給自己父母的


Beili5


不能的,因為這是自己後人做的,別人不能替代,除非特殊情況和有違託,但最好還是不做。


郭波327


沒什麼啊,我都是先上父母的墳,然後在上我姨媽的墳。


愛在他鄉429


可以哩。掃墓就是敬仰逝者,也是一種思念,一種責任,一種濃濃的傳承,也體現了華夏文明長期以來的延續。雖然各地習俗多種多樣,就這個還是相信都沒太差別。若是一天只可祭祀一位逝者,從時間上來看都是無法辦到滴,逝者萬千,總不可能每天專事於此吧?您說呢?


用戶悠悠蘭花草


我們家都是同一天燒紙。我老公他爸和他奶在一個地方,先燒他奶一份,再燒他爸那一份!多少年了,也沒想過好不好,行不行。總不能開車去一回,再開車去一回!


風曳669


能的,沒有這方面的忌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