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中国需要建立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

关于人权问题,我们经常看到西方国家借此指责发展中国家。这其实是西方国家借“人权”话题展开的“人权外交”战略,发展中国家在“人权外交”中经常处于被动。为什么会这样?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人权话语权被西方国家所掌握。

在西方“人权外交”战略下,中国难以避免经常被指责。这种“人权外交”战略虽然不能像搞乱其他国家一样搞乱中国,但已经影响到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声誉。

如果要在“人权外交”中有所突破,中国就必须有自己的人权话语体系。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的“构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理论研讨会4月12日在湖南长沙举办。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建立正当时。

首先,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由于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法治程度等等不同因素的影响,每个国家都有自己对人权的正确认识和把握。就中国而言,对人权的认识和把握完全基于自身的发展,并且是适合于自身的发展的。中国人民最首要的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相对贫乏、曾经长期遭受外国侵略掠夺和压迫的发展中国家,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历史性地成为中国人民最迫切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实现了从贫困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发展权不断得到有效保障。中国以不足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以上的人口;中国改革开放后7亿多人口摆脱贫困,占全球减贫人口的70%以上;中国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前的35岁提高到2015年的76.34岁,居于发展中国家前列;中国人民受教育水平大幅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88%,高中阶段入学率为87%,高等教育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权法治化保障迈上新台阶。中国政府将人权保障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条重要原则,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

其次,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中国建立人权话语体系提供了理论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包含了和平、安全、稳定、平等、发展、环境等诸多内容,不仅仅涉及国际关系,而且是超越国家界限的以全人类为范围的人权发展理念,是人类社会新时代的人权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和平为前提,合作发展为条件,揭示了国家与个人的发展权的重要地位。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必须注重人类的发展权,特别是贫困国家和地区人们的发展权,将人权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发展机制结合起来。

2017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标志着这一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表明了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论作为人权话语体系的基础是可以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

第三,发展中国家渴望打破不公正的西方“人权外交”战略。

“人权外交”战略是西方国家的政治手段,广大发展中国家并不认同,这从2018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可以得以体现。中方这个决议呼吁各方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加强对话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许多国家在当天会议发言中都表示,中国提出的决议充分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有助于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领域的话语权和议程设置权,将有利地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话和合作才能更好促进和保护各国的人权事业,这是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观点,也符合当前国际大潮流。构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需要中国政府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权对外交流和国际传播工作,加大向国际社会介绍说明中国人权观和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主动回应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的关切,不断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的人权话语。

(《北京周报》评论员 兰辛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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