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真人同人算不算網絡暴力?

內心Blank


普通人無所謂啦,但是名人如果被寫進去對本人的影響應該不小,就看本尊的態度吧,如果一笑了之人們也不會太在意,如果上綱上線那就慘了,現在就是被上綱上線的粉絲給挖坑了,慘,

但是如果附帶照片這確實就過分了,應該用法律去解決問題


李小豬的麻麻


同人小說(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小說。同人小說一般是以網絡小說為載體,近年來,伴隨體育人物、娛樂人物、政治人物等社會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說中的真人同人小說也逐漸興起。

1、完全原著演繹,即文字版的漫畫、電影或者其它。[1]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設定下所發展出的其它劇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所發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話演繹。

6、其它類型。

由此可見,同人這種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於原著的,這對於它的內容的表達形式、讀者及作者對它的態度都有著根本的決定作用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肖戰事件只是一個正常的二創同人,屬於穿越時空類

可以是作品中的角色穿越到其他時代,也可以現代中的人穿越到作品中。與此同時,在穿越時空作品中還有一種被稱之為靈魂穿越,即現代人的靈魂穿越到角色身上,或原創人物,借屍還魂。這是同人作品中爭議比較大的創作形式,尤其是在靈魂穿越的時候還伴隨性別的轉換

網絡上所開設的二創與真人都無關。也不存在所謂詆譭的情況。

通俗的說法就是同名同姓的人多了。





楚粼吖


同人的解釋

指根據漫畫、動畫、遊戲、小說、影視等作品,甚至現實裡已知的人物、設定衍生出的文、圖、影音、遊戲等著作。

簡單來說,就是隻要你想把他寫成誰,讓他扮演什麼角色,都是有你自己想象出來,再寫出來的文章

但是大多數同人文都是對動漫人物進行再次創作,而用真人來再次創作,很容易觸犯法律。

同人文有風險

法律界人士表示,以真人,如公眾人物為原型創作同人作品,可能涉及侵犯對方的隱私權及名譽權。

第一如果把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在同人作品中呈現,這實際上就是一種侵犯隱私權的行為。

第二可能涉嫌侵犯名譽權,以真人為原型,虛構一些情節,在客觀上如果是造成了公眾對真人的一些誤解,從而導致社會評價降低,這個就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第三如果創作的同人作品中包含淫穢、暴力、血腥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內容,這種行為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lionice


怎麼不算呢。最簡單的例子,假設你名字照片被寫了差不多的同文,你親戚朋友傳閱後發給你爸媽看。發之前跟你爸媽預警了,寫的是你家孩子代入,你接受不了千萬不要看。我覺得你爸媽可能會被氣到心肌梗塞,想打死作者。肯定覺得你正在遭受著暴力。而且下墜的這樣的文章根本不能叫文學,還打著創作自由的名號。


好像是叫胡古月


真人同人我認為不算網絡暴力,但是涉不涉及侵權,我不知道,這是法律問題。

但是涉黃的文學作品和平臺到底應不應被查處,我覺得必須要處理。

肖戰事件是涉及到以上兩條,作者用他人名義寫黃色作品,當事人被全網抵制,這不是簡單的網爆,是在挑戰大眾價值觀的網絡暴力!


lilei429


支持國家3.1淨網,祈願疫情早日解除,感恩我們的白衣天使和支援我們的所有勇敢善良的同胞,也希望這場網絡風暴儘快消散,撥開烏雲見青天,讓我不用提心吊膽守著孩子上網課,視網絡如洪水猛獸,希望我們手把手教會上網的父母和自學成才的小機靈鬼們都能享受到純淨正能量的網絡環境,遵紀守法,明事懂理。


無事過江東


目前市場上明星主動或被動享受著大量的產出,包含安利小說、圖或者鬼畜的視頻,其中當然有好有壞,以這個情況長期的存在,是因為增加知名度利大於弊。如果有極為過分的情況下,可以發律師函,已經有明星做過了,這就是江湖事江湖畢。如果明星不需要,那就公開發出聲明,全部拒絕,而非只享受免費的好。(轉發)


家有甜兔


看到有個網友說出了此次事件的本質:一群寫黃文的和一些看黃文的打架還喊冤叫屈,卻讓被寫成黃文主角的人出來承擔責任。這群人何其無恥,肖戰何其無辜。


用戶6688561759


總有人說文學創作、自由熱愛。所以我就去ao3看了看,輸入肖戰兩個字之後搜出來的文章,色情雙性站街虐待變態強姦濫交樣樣齊全,這是文化多樣性?這就是年輕人的精神糧食⋯⋯


娟子74858544


算不算網絡暴力不知道,但用人家名字和肖像做二次創作這種事……人家不和你計較是大度,和你計較你還真不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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